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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多电站人身伤亡事故预案1(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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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 人身 伤亡事故 预案 DOC
水洛河公司撒多电站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Q/SLH 四川凉山水洛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LH- SDJS01-2013 撒多电站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person casualty accidents emergency response plan for Sa Duo hydropower station 2013-08-30发布 2013-09-30实施 四川凉山水洛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发 布 编 写: 审 查: 校 核: 批 准: 目 录 Q/SLH 1 Q/SLH- SDJS01-2013 1 第一章 总则 4 第一条 编制目的 4 第二条 编制依据 4 第三条 适用范围 4 第四条 与其他预案的关系 4 第五条 工作原则 5 第二章 单位概况 5 第六条 应急资源概况 5 第七条 危险分析 6 第三章 应急保障 7 第八条 机构与职责 7 第九条 物资与装备 8 第十条 通信与信息 8 第十一条 应急人员培训 9 第十二条 预案演练 9 第十三条 员工教育 10 第十四条 互助协议 10 第四章 应急响应 10 第十五条 接警与通知 10 第十六条 指挥与控制 11 第十七条 报告与公告 12 第十八条 事态监测与评估 12 第十九条 公共关系 12 第二十条 应急人员安全 12 第二十一条 抢险 13 第二十二条 警戒与治安 13 第二十三条 人群疏散与安置 13 第二十四条 医疗与卫生 13 第二十五条 现场恢复 14 第二十六条 结束应急 14 第五章 预案管理 14 第二十七条 备案 14 第二十八条 维护和更新 14 第二十九条 制定与解释部门 14 第三十条 实施时间 15 第六章 专项应急处置预案 15 第三十一条 高处堕落、物体打击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5 第三十二条 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6 第三十三条 常见人身事故现场急救应急预案 16 第七章 附 件 18 第三十四条 应急人员联系电话 18 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维护员工人身安全,防止发生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人身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最大程度降低人员伤亡及所产生的后果影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电力行业、华电集团公司的有关规程、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理》(国务院493号令)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国家电监会电监安全〔2009〕22号)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定》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四川凉山水洛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撒多水电站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第四条 与其他预案的关系 本预案为《四川凉山水洛河撒多电站综合应急预案》(简称《撒多电站综合应急预案》)的现场预案,在《撒多电站综合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配合《撒多电站综合应急预案》使用。在人身伤亡事故救援过程中若发生设备事故,可能用到相应的《华电水洛河发电运行部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五条 工作原则 在人生伤亡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中,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核心,以全力保证人身、设备和电网安全为目标。 第二章 单位概况 第六条 应急资源概况 (一)应急力量的组成、各自的应急能力及分布情况: 应急力量由现场发电运行部、安全生产部、物资部等组成。发电运行部主要负责巡视检查设备、保证安全稳定生产,在当值值长的指令下进行运行方式的调整,将故障点隔离,检查及监视故障情况和影响范围,同时应做好现场汇报联系工作。安全生产部、发电运行部、物资部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安全迅速有效的展开对伤员的救护。 (二)重要应急设备、物资的准备情况 公司在各运维中心营地都设置了专门的备品备件库房,对常用备件及重要元件进行了储备,并制定了备品备件领用、补充管理制度,保证为事故情况下的抢修提供物资保障。 (三)上级应急机构或社会的可用应急资源情况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后勤服务人员、运输用车辆;木里县的公安(消防)中队、武警部队、木里县人民医院;设备、备品配件制造厂家及其技术服务人员等。 第七条 危险分析 (一)、危险源分析: 1.在设备检修时,由于所做安全措施没有到位或不全,或者是检修人员违章作业,造成检修人员烫伤、触电、高空坠落等; 2.洞口坠落(预留口、通道口等)安全措施不健全; 3.高处落物引起的打击伤害、旋转设备运行时转动部件飞出造成的打击伤害; 4.设备绝缘损坏、试验人员误操作引起的触电事故; 5.夏季高温时,在通风差的室内作业、在日光暴晒下露天室外作业等,造成的人员中暑而引起的人身伤亡; 6.进入户内GIS工作时,由于作业通风不良,作业环境中严重缺氧以及SF6等气体急剧增加导致作业人员昏倒、窒息伤害等; 7.电缆、油系统着火引起作业人员烧伤; 8.地下厂房通风不良造成窒息伤害。 (二) 客观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1.恶劣天气的影响。大风、暴雨、雷雨、黑夜等恶劣气象条件会影响现场事故应急救援处理。 2.撒多电站生产区域地理条件的影响。因撒多电站生产区域地处山区,四面环山,山区交通不便,会影响伤员及物资运送;山区通讯信号差,会影响群众紧急疏散信息的传达和撤离等工作。同时若是垮坝,泄下的水可能破坏道路,也会影响上述工作进展。 第三章 应急保障 第八条 机构与职责 (一) 成立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小组 应急小组成员 分 工 组长 主要负责组织应急小组处理应急事故,协调应急工作 副组长 负责协助组长在灰场现场组织应急事故抢险,同时在有人身伤害的情况下,织组人员迅速撤离现场 安全员 负责事故应急中的安全工用具、组织完成安全措施 物资管理员 负责现场应急物资的发放和调拨 电工 负责现场临时电源接线和维护 巡检员 负责在应急事故中对故障设备进行检查,对运行设备进行巡检 记录员 负责做好处理应急事故的详细记录 应急小组成员表及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见附件。 (二) 应急部门与职责 1.运行部的应急职责:负责巡视检查设备、保证安全稳定生产,进行运行方式的调整,将故障点隔离,检查及监视故障情况和影响范围,同时应做好现场汇报联系工作。 2.安全生产部、发电运行部、物资部的应急职责:负责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安全迅速有效的展开对伤员的救护。 第九条 物资与装备 应急物资与装备是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不可缺少的条件,是实施快速救援的可靠保证。物业部等有关单位要明确各自救护装备、急救药品、伤员运送车辆、安全防护用具等应急物资的数量、性能和位置,明确维护、保管单位和人员,定期检查物资与装备,使物资与装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建立应急物资与装备管理人员名单,保证使用时能快速有效地调动。 本预案涉及的物资与装备包含生产现场所有的应急医疗器械和药品,以及所有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条 通信与信息 事故发生后,运行值班人员、总指挥、副总指挥应利用已有的调度电话、系统电话、对讲机进行通信联络。各部门应急负责人应保证通讯设备始终处于待机状态,保持现场的信息沟通。为了应急的可靠和迅捷,现场配备移动电话或者卫星电话作为备用通讯系统。 在应急行动中,所有直接参与或者支持应急响应行动的部门都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建立公司与事故现场的通讯联系; (二)准备数量充足的内线和外线电话,应急行动中,保障应急通讯畅通; (三)备有一定数量无线通讯设备和其它通讯设备,作为备用通讯系统。 第十一条 应急人员培训 结合本预案对相关应急人员进行知识和技能培训,同时开展以下方面的培训: (一) 由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对安全知识、技能及安全工器具使用等进行培训。 (二) 由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对急救常识及紧急救护法等进行培训,例如,触电、窒息急救,灼烫、外伤救治等。 (三) 由发电运行部对现场设备检修和运行规程进行培训,涉及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应急措施等。 (四) 各相关部门根据本预案涉及内容进行部门内部培训。 每半年结合本预案对现场应急人员培训一次。 第十二条 预案演练 为加强应急人员应对突发事故的响应和处理能力,每年对本预案进行一次全面应急演练,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组合演练或单项演练。演练结束后,需要对演练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对本预案在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解决。预案修订后需要对修订部分进行针对性的演练。本预案演练工作由各部门协调组织。 第十三条 员工教育 发电运行部、安全生产部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入厂安全教育,每年定期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使其了解生产现场或岗位潜在的危险和职业健康危害,掌握必要的自救、救护知识,了解现场救护的基本方法,了解人身伤亡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要求。 第十四条 互助协议 根据华电水洛河发电运行部的实际情况,与木里县120急救中心、木里县消防队等单位签订互助协议。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十五条 接警与通知 (一) 站内报警(应急响应)电话:0834-6520816、0834-6520817、0834-6520819 (二) 事故通报流程 1.撒多电站值班人员发现事故后,立即向当值值长汇报。 2.值长接警后立即向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汇报事故情况。同时立即通知本预案相关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通知本部门应急人员做好应急启动准备。 (三) 按照《撒多电站运行规程》、《撒多电站管理规定》等规定将事故的信息立即向当值值长汇报,值长向上级汇报。 1.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大坝值班人员须及时向当值值长简明扼要地汇报事故发生的类型、时间、地点、范围、经初步判断的严重程度以及发展趋势、伤员情况等; 2.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大坝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加强与值长的联系,随时听候值长的调度指令,进行汇报处理; 3.值长接警后,及时向发电运行部领导汇报,主要汇报事故发生的位置、时间、严重程度及伤员情况等。 (四) 事故发生时各部门负责人的联系电话见附件。 第十六条 指挥与控制 由应急小组组长任总指挥,负责总体指挥与控制。由总指挥指定一名副组长任现场指挥,负责事故现场总体指挥与控制。应急小组其他专职成员由现场指挥指定。 (一) 总指挥根据现场指挥汇报及综合信息指挥应急工作。 1.决定本单位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响应级别; 2.综合指挥应急工作展开。 (二) 现场指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指挥人身事故抢险。 1.组织现场应急力量开展抢险; 2.及时向总指挥汇报应急抢救事故进程; 3.按照上级要求,组织现场事故隔离与防范。 (三) 由运行部、安全生产部、物资部等现场人员组成现场抢险队伍。 第十七条 报告与公告 事故发生后,值长应立即向撒多电站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值班办公室汇报,在整个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及时汇报应急进展情况。 第十八条 事态监测与评估 事故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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