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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
学位
评定
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
首都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首医学位办〔2011〕01号
首都医科大学关于2011年学位论文答辩
及学位评定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所):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握学位授予标准,学校在2011年将继续落实各项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措施,其中包括落实新的《首都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首医大校字【2009】181号)、继续实行由学院(系)集中组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等。现将2011年有关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评定各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时间
上半年:2011年5月1日-31日;
下半年:2011年10月24日-11月25日。
二、各学院上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时间与要求
上半年上报材料时间:2011年6月1日-3日;
下半年上报材料时间:2011年12月1日-2日;
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时间与要求
上半年答辩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4月20日-4月22日;
下半年答辩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10月19日-20日;
具体要求见附件二。
四、学位论文评阅与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一)学位论文评阅
按照《首都医科大学学位管理规定》(首医大校字〔2010〕150号)执行。继续要求由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组织学位申请人导师所在学系(校本部)或临床专业科室(临床学院)统一聘请专家进行学位论文评阅。评阅过程当中应严格遵循“评阅人姓名和评阅意见对申请学位人员保密并密封传递”的原则。
各学院及导师需认真学习《首都医科大学学位管理规定》(首医大校字〔2010〕150号)文件精神,确保政策有效执行。
(二)学位论文答辩
2011年继续施行由学院(系)集中组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办法参照《首都医科大学关于由学院(系)集中组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首医大校字【2008】23号)执行(见附件三),具体安排见附件四。各学院(系)应按照《首都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有关规定》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
各单位需在学位论文答辩前一周于网上上报答辩日程安排。对于由学院(系)集中组织答辩人员,均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管理部门上报答辩日程安排,确保学位论文答辩公开举行程序规范执行。研究生院将汇总、审核、公示答辩日程,并派人旁听答辩会。
五、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要求与审核
为确保《首都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首医大校字【2009】181号)有效落实,要求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上半年于2011年4月1日-5月15日、下半年于2011年10月10日-11月11日)于网上填写并打印《研究生发表论文(专利、获奖)登记表》(需附文章复印件),并提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研究生管理部门从网上下载本单位《研究生发表论文(专利、获奖)汇总表》,逐一审核并签署意见。各单位须于规定时间内(上半年5月30日前、下半年11月30日前)将签署意见的《研究生发表论文(专利、获奖)汇总表》及研究生本人上交的《研究生发表论文(专利、获奖)登记表》及附件报送校学位办公室。
《研究生发表论文(专利、获奖)登记表》填写办法: 登陆
六、未尽事宜按照《首都医科大学学位管理规定》(首医大校字【2010】150号)执行。
七、联系人:宣登峰;联系电话:83911049。
附件一、首都医科大学2011年上交学位评定材料的要求
附件二、首都医科大学2011年非全日制研究生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办法
附件三、首都医科大学关于由学院(系)集中组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附件四、2011年博士学位论文集中答辩的学科专业与负责单位名单
2011年1月13日
主题词:答辩 学位 评定 2011
抄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培养办公室
首都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月 13 日印发
共印25份
附件一
首都医科大学
2011年上交学位评定材料的要求
一、 学位申请人
(一)全日制研究生下载《上交材料清单-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下载《上交材料清单-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清单逐一填写材料(网址:
(二)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校图书馆,提交办法见本文“四、网上提交硕(博)士研究生论文说明”。
(三)网上填写《研究生发表论文(科研成果)登记表》,网址:同上。打印一式2份(附文章或证书复印件),于5月13日(上半年)前或11月11日(下半年)前提交导师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
(四)网上填写《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导师评价问卷》,网址:同上。
(五)网上填写学位信息登记表,网址:同上。
二、各学院(所)研究生管理部门
(一)申请人全部材料上交后,按照“上交材料清单”逐一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学位论文书写格式及装订是否符合要求,审核完毕后审核人签字。
(二)汇总、审核本单位研究生提交的《研究生发表论文(科研成果)登记表》(一式一份),将审核结果及发表文章复印件捆扎成一套(材料1)。
(三)将硕士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二本取出,按照每人一本,捆扎成二套(材料2,材料3);将博士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三本取出,按照每人一本,捆扎成三套(材料4-6)。
(四)所有研究生的学位信息登记表取出,捆扎成一套(材料7)。
(五)所有非全日制研究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登记表》取出,捆扎成一套(材料8)。
(六)文件袋中的剩余材料捆扎成一套(含发表文章复印件)(材料9)。
(七)学位论文答辩结果汇总表(材料10)。
(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记录一份(材料11)。
(九)电子版材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记录。发送学位办公室邮箱,地址:xuewei@。
三、 各学院(所)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材料至校学位办时间:
单 位
上半年提交材料时间
下半年提交材料时间
公共卫生与家庭医学学院
6月1日上午
12月1日-2日
12月1日-2日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卫生管理与教育学院
化学生物学与药学院
护理学院
第九临床医学院
第一临床医学院
6月1日下午
第六临床医学院
中医药学院
中医药临床医学院
儿科医学院
6月2日上午
第五临床医学院
神经外科研究所
第八临床医学院
第四临床医学院
6月2日下午
妇产医学院
精神卫生学院
口腔医学院
第二临床医学院
6月3日上午
康复医学院
基础医学院
第三临床医学院
6月3日下午
北京市疾控中心
四、网上提交硕(博)士研究生论文说明
按照我校有关规定,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需要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全文。具体提交过程和方法如下:
(一)请使用IE6.0或以上版本的浏览器,并且将上网助手或者其他工具的防止弹出窗口的功能暂时取消。点击图书馆首页(http://202.204.190.1或)上的“学位论文提交”,使用学号、密码登录,按照学位论文提交系统的提示逐步填写相关信息及电子版学位论文。
注意:
1.请记住自己的密码,用于以后查看论文状态和修改记录;查看论文状态或者修改记录时还是从论文提交登录界面进入,修改记录的步骤和提交的步骤一样。
2.设置培养单位和专业时如果选好的培养单位下面对应的专业下拉列表里没有您的专业,请与图书馆联系(电话83911307)。
3.中英文摘要、目录和参考文献请将文档中的文字部分粘贴上去。
4.多个中英文关键词请用英文半角逗号隔开。
5.题名、文摘中不允许出现乱码。
6.分类号不清楚的请参照图书馆主页的《中图法》第四版
(二)电子版学位论文请将论文各部分合并成一个完整的电子文档,并转换成PDF格式再上传,如果附件很大(超过10M)或网络状况不佳导致上传不成功可以直接拿到图书馆提交。
(三)文件名格式:培养单位+姓名+学位级别(须为汉字),如“宣武张三博士.pdf”, “同仁李四硕士.pdf”或“基础王五博士.pdf”等。
注意:文件名务必严格按照上述方式命名,否则处理时会出现因文件重名而导致文件丢失的情况!!
(四)关于论文排版的要求
1.电子版论文内容及页码编号应与纸本论文一致(扉页(不包含横向排版的装订用宽幅封面)、目录、中文摘要、英文摘要、正文、综述、参考文献及必要的附录等)。
2.目录的页码一定要与正文的章节以及附后的内容相符合。
3.正文中的图表一定要完整,如有漏缺则视为不合格,需要补全后重新提交。
4.如何解决将各章节(或页眉不同)的不同文件汇总在一个文件中?
将论文的第一章用Word打开,在章节尾部插入分节符中的下一页。再通过“插入”菜单中的“文件”选项插入第二章;依此类推插入后续各章,最后再确认一下各个章节的页眉是否正确。
5.提交的电子文档不允许设置密码、水印等安全措施。
(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1.在答辩通过后方可提交全文。
2.全天24小时均可提交。
3.论文提交成功的3个工作日后,可点击提交结果查询,查询您的论文是否通过审核。如果未通过审核,请查看原因并做相应修改直到审核通过。
4.研究生向图书馆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图书馆将按照学校有关保密条例和著作权法的规定管理电子版学位论文,只限在校园网内浏览。纸本论文仍然沿用以前的规定提交。
5.电子版论文提交过程中如需咨询请联系图书馆:
联系电话:83911307;
E-mail:tsgjsb@;
办公时间:周一至五上午 8:00--11:30,下午 1:30--5:00;
办公地点:学校图书馆402室。
首都医科大学学位办公室
2011年1月13日
附件二
首都医科大学
2011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办法
根据我校授予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博(硕)士学位的有关规定,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必须通过导师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及校学位办公室审查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2011年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事宜安排如下:
一、答辩资格审查时间
上半年答辩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4月20日-4月22日;
下半年答辩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10月19日-20日;
二、答辩资格审查对象
拟于2011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三、答辩资格审查地点
首都医科大学12号楼219房间
四、费用
(一)学位评审费(北京地区可使用支票):
1.首医系统外人员:4500元/人
2.附属医院人员:3500元/人
3.校本部人员:2500元/人
(二)照相费:20元/人(必须交纳现金)
五、答辩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硕士科学学位
硕士专业学位
博士专业学位
备 注
1
首都医科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评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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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下载空白表,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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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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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文章登记表》及论文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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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填写并打印,网址: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