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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市区
应对
大型
灾害
救助
方案
市区应对大型灾害救助方案
为提高救灾应急反响能力,确保及时、高效、有序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平安,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那么
(一)救灾应急工作的指导方针是。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
(二)救灾应急工作坚持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决策,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原那么。
(三)本预案为本区行政区域内风雹、洪涝、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陷、地裂、地震等突发性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反响的总体预案。
(四)凡遇有特大灾、大灾,启动本预案。
二、救灾应急反响机构
(一)领导机构。
成立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成员包括: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农业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文广局、区卫生局、区交通局、区林业局、区国土分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等部门负责人。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区救灾救济工作,研究部署各项救灾救济和应急准备与实施工作措施,催促检查救灾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决定处置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民政局,负责全区生产救灾的日常工作,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救灾救济的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如发生特大灾害时,从区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以区民政局为主,组成救灾工作联合办公室,下设安置救灾组、宣传报道组、对外受援组、查灾核灾组。救灾工作联合办公室在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特大灾害发生期间的救灾工作。
(二)部门工作职责。
1、区民政局。负责全区自然灾害救灾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并监督各镇、办事处救灾救济工作预案的制定;根据水利、气象部门测报的水雨情,分析研究灾情和开展趋势,按规定和程序对外发布灾情;检查受灾地区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藏,负责救灾款物的安排、使用和管理;及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承担灾民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和因灾引起疾病的医治等生活困难的救济工作;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救济方面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抗灾、救灾和减灾意识。
2、区水利局。负责全区各水库、河流水位监测,分析预测水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
3、区交通局。负责救灾应急交通运输工作。备足和解决转移安置灾民和财产所需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组织救灾物品的运输,保障交通畅通。
4、区商务局。负责救灾物资供应。管好国家储藏粮,确保灾民粮食供应;做好与灾民生活相关急需品物资的储藏、供应工作。
5、区卫监局。负责疫病防治、药品市场监管工作。及时组织派遣医疗小分队,搞好灾区的防疫治病,负责药品的供应以及捐赠的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加强对药品质量、价格的监督管理。
6、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灾区治安防范,做好重点目标的警卫以及交通疏导工作,保证灾区社会稳定。
7、区财政局。负责将救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做好救灾经费下拨工作,保证救灾款及时发放到灾民手。
8、区监察局、审计局。负责对各级救灾款物的接收、使用和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9、区委宣传部、区文广局。负责救灾的宣传工作。
10、区农牧局。负责组织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以及转移期间的耕牛安置饲养等工作,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人的防治工作。
11、区国土分局。负责做好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陷、地裂、地震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工作,防止上述次生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区住建局。负责灾区的危房鉴定和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设计施工等工作。
13、区林业局。承担全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挥、监督、检查全区森林防火、防灾工作。负责指导帮助灾后林业生产自救和恢复。
(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
成立相应的救灾领导机构,承担相应的职责,负责本区域内救灾预案的制定与实施,发动和组织灾区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工作,维护灾区稳定,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三、救灾准备
(一)紧急转移方案的制定。
我区灾民的平安转移方案由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要求从组织指挥机构的建立、根本情况的调查摸底、编制转移路线和方队、落实责任人、通讯联络工具的安排、运输车辆及船舶的征集落实、灾民的粮食供应、流行疾病的防治、灾区的平安保卫等工作都要做到环环相扣,职责明确。
(二)救灾资金的筹集。
根据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实际救灾投入情况,区财政局要采取动用“1708〞科目资金,并追加当年救灾资金,发动社会捐赠,请求上级财政支持等措施筹集救灾款物。
1、在救灾方案启动后,区民政局向区财政局提出用款申请及分配方案,财政部门将款拨付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拨付灾区。在灾情较大的年份,各级财政要根据实际需要,相应追加本地财政预算,并迅速到位。
2、社会捐赠。由区人民政府组织领导,通过区红十字会等社团机构向社会各界发出募捐倡导,发动社会各界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区民政局成立救灾捐助办公室,负责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款物,并对各个渠道接受的捐赠款物和分配去向作好汇总统计,及时报告区人民政府。
3、上级拨款。视灾害的严重程度和灾情的开展,区人民政府及时向上级政府提出下拨救灾款的请示。
(三)救灾物资的筹集。
区民政、商务、林业等部门在指定仓库保持一定的救灾物资存量。救灾预案启动后,经救灾领导小组批准,及时将物资发往灾区。物资调配要按照就近原那么,完善物资调动和结算手续。但凡区级以上安排调运的物品一律凭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拨通知单,由区负责结算或者指定结算单位;但凡受灾镇(街道办事处)自己安排、联系调运的物品,一律由镇(街道办事处)自行负责结算。
1、粮食筹备。区粮食主管部门要在指定的粮食仓库保存一定的粮油存量,一旦灾情发生,经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立即将粮食发往灾区。
2、衣被和救生物品筹备。建立救灾物资仓储中心,购置棉衣、棉被、日用品、帐篷等日常急需物品等急救设备。灾害发生后,根据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迅速调拨到灾区。
3、食品筹备。设置相对固定的食品供应点,并与食品、饮用水生产厂家签订灾后食品和饮用水供应的协议。
四、灾害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一)应急反响机构的工作。
自然灾害发生时,应急反响机构的工作可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在少数镇(街道办事处)和局部地区发生灾害时,灾害发生地应当进入紧急救援状态,救灾机构开始运作,当地救灾预案开始实施,各种措施准备到位,并逐级上报灾情。所在镇(街道办事处)根据灾害程度和开展趋势,做好救灾的前期准备工作。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灾害地区的情况报告和有关方面的信息,对灾害的开展以及可能出现的新情况进行分析,并派员前往调查,掌握真实情况。
第二、受灾范围、险情、救灾任务较初期阶段增加,在一个镇(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有多个区域发生险情,紧急转移灾民或即将转移灾民人数达该镇(街道办事处)人数总数的10%左右时,该救灾预案立即启动,各种措施迅速到位,救灾工作全面展开。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镇(街道办事处)的灾情报告和所掌握的实际情况及需要,立即作出救灾方案,组织工作组前往灾害地区协助指导救助工作。
第三、特大自然灾害发生时,启动救灾预案,并开展以下工作:
1、区减灾委立即召开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全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及对策。
2、立即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市减灾委、市民政局及市相关部门,请求市政府和民政部门现场观察灾情,给予援助。
3、区减灾委立即组织假设干工作组,进驻受灾严重地区,协助指导地方救灾工作,掌握情况,反响信息。
4、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深入灾区第一线,对口帮助受灾地区做好救灾工作。
5、区减灾委办公室组织各级民政部门,在灾后24小时内将遇险群众根本安置就绪,及时做好灾民急需的食品、饮用水、日用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其根本生活需要。根据核实后的灾情数据,制定灾民吃、穿、住、医等总体方案,报经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分步实施。
(二)灾民转移安置。
如在洪涝灾害发生或按上级要求炸堤分(蓄)洪,造成灾民因住房倒塌或被洪水围困需要紧急转移时,区人民政府要迅速组织实施相关分(蓄)洪区、湖区、库区制定的紧急转移预案,尽快将灾区群众转移到预定的安置地点。
(三)灾民紧急救助。
1、生活保障。对于转移安置的灾民,由地方民政部门负责组织登记,并按每人每天0.5公斤粮食,1公斤蔬菜,每人每月0.5公斤食油的标准作好安排,及时送到灾民手中。
2、卫生防疫。根据灾情分布情况,区卫监局立即组成医疗卫生组,迅速调集全区医疗救护力量,在灾后4小时内初步建立起伤员救治网络,紧急救治伤员;在灾后24小时内派出防疫队进入指定区域,检查、监测饮用水源、食品等,进行疫情调查防治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病爆发流行。
3、社会治安。由区公安部门抽调警力,在灾民撤离全程加强治安防范工作,维护分洪区水陆治安秩序和公私财产平安。同时成立紧急救援队,在区内巡查,救助滞留人员,应付突发事件。
五、灾情的收集与报告
区、镇(街道办事处)、村(居)三级救灾办公室实行24小时汛期值班制度,每村(居)设立一名灾情报告信息员,重要险段要指派专人实行24小时值守,保证及时准确地通报灾情;重大灾情发生后的2小时内,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工作人员必须到达受灾地点,测算灾害损失及受灾人口,并迅速汇总上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组成查灾小组,要在得知灾情的第一时间到达受灾村(居),核实灾情,并在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用 、 、电报或电子邮件报告市民政局,从灾害发生之日起,一天一报或一天多报,灾情稳定后还要作综合报告。
六、灾后救灾工作
(一)根据灾害恢复情况,组织灾民尽快返回家园。
(二)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有方案地组织劳务输出,开展多种形式的生产自救活动。
(三)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查核因灾造成房屋倒塌、农田绝收、财产损毁等特重灾民及其它方面的损失情况。
(四)根据核灾后灾情数据,制定灾民倒房恢复重建、灾民吃饭、穿衣等总体安排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分步实施。
(五)各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救灾优惠政策,尽量减轻农民负担。
内容总结
(1)市区应对大型灾害救助方案
为提高救灾应急反响能力,确保及时、高效、有序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平安,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2)(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
(3)但凡受灾镇(街道办事处)自己安排、联系调运的物品,一律由镇(街道办事处)自行负责结算
(4)四、灾害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一)应急反响机构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