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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商贸
企业
清查
统计
实施办法
商贸企业清查统计实施方法
为了提高我市商务经济运行质量,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步伐,进一步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壮大,全面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任务,提升十堰城市地位和竞争力,根据年国家贸易统计制度改革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建立企业成长保障体系,形成有利于商贸企业成长的环境和机制。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力度,引进一批知名商贸企业;加大扶持力度,优化开展环境,壮大一批本地企业;引导企业加强管理,提高竞争力,鼓励连锁经营,做强一批大中型企业,逐步实现企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以企业的不断成长推动商贸经济又好又快开展。
(二)工作目标。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360亿元的目标,力争在全省的排位提升两位;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到达202300家,限上占比到达50%以上,局部县(市)区超过60%。到2023年培育3家主业清晰、管理现代、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大型商贸企业集团,流通业增加值占cdp的比重提升到2023%。
二、清查对象和限额标准
(一)清查对象和范围。按照所在地原那么,凡从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限额以上全部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和其他行业附营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均为清查对象。
(二)限额标准。年主营业务收入,批发业2022万元以上,零售业500万元以上,住宿和餐饮业200万元以上。
三、清查方法
通过商务、税务、工商、教育、统计等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和有关行业协会支持,获取有关企业根本情况;深入企业,直接上门进行宣传和调查,获取企业根本情况。所有被清查到的经营单位一律填写“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根本情况清查表〞,由统计主管部门据此建立企业名录。
(一)对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清查。以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单位名录及年营业收入在200万元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单位名录为根底,按统计制度规定对这些企业进行清查和甄别,界定企业的经营活动类型。
(二)对大个体经营户清查。按贸易制度改革要求,将所在地符合统计规模标准的大个体经营户纳入全面报表统计。大个体经营户主要集中在大型商品交易市场、专业市场、专业店、专卖店、住宿和餐饮店、商业街(如,一条街、通讯器材一条街、服装一条街等)。依靠市场管理职能,行业协会和工商管理职能,对具有较大经营规模,销售额到达限额标准的纳入全面报表统计。
(三)其它行业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清查。指所在地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外的其他行业法人单位附属经营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到达限额以上标准的产业活动单位,主要集中在农业、工业和其他效劳业中,如工业企业销售公司,效劳业中有移动和联通等电信公司的 销售、邮局邮品和报业销售,大专院校、寄宿制中小学校中的餐费收入等。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办、茅箭、张湾、十堰高XX县区及商务、统计、工商、财政、国税、地税、质监、卫生、教育等部门统一行动,协调配合,逐一开展清查,日常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组织。
五、部门职责
(一)商务部门。拟定关于分解下达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任务的通知;定期向政府汇报全市纳限工作进展情况;催促各县(市)区商务局迅速查找单位,做好纳限根底工作;定期催报到达限额以上标准企业按时报送统计报表。
(二)工商部门。向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提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和个体户登记信息;在招商引资工程注册登记时,要把总部在外地的大集团公司在我市开办的企业分支机构作为最低一级法人处理,以便这些企业能够进入本地统计范围。(十堰区域内的作为产业单位的武商量贩、中商百货、肯德基、麦当劳,因总部在武汉,消费品零售额也纳入武汉统计)
(三)税务部门(国、地税)。负责向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提供住宿餐饮业年纳税额在6万元以上、批发业60万元以上、零售业15万元以上企业和个体户详细名单。
(四)质监部门。减免产业活动单位、大个体户首次办理正式代码的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五)统计部门。对清理出来的单位,负责做好业务培训、指导,并负责全社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单位的报表收集上报工作。
(六)财政部门。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培育工作力度。一是要抓好跟踪效劳。对清查出来接近限上标准的企业,要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使企业开展壮大,早日进入限上企业行列;二是抓好政策扶持。对已纳入限上企业管理笼子的商贸企业,要认真研究扶持奖励政策,为企业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七)教育部门。根据企业所在地向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提供后勤效劳所包括的学生食堂、校服、自办刊物、辅导材料等销售情况。
(八)卫生部门。根据医院所在地向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提供大型医院食堂经营情况。
六、相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贸易统计制度改革的内容,宣传我市限上商贸企业清查统计政策,从思想上消除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怕露家底、不愿如实申报等思想顾虑,取得企业的支持,提高配合程度。同时要加大统计力度,做到应统尽统,应报尽报。
(二)加强调度工作力度。市政府将适时召开商务经济形势分析会,督办检查清查统计情况,分析市场运行规律,通报解决有关问题。
(三)加快统计工作进度。
1、抓好部门协作。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紧密配合,做到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2、抓好全面清查。各地要按照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名单,开展企业全面清查,增加限上企业数量。要紧紧依靠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的企业摸底清查活动。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根据其规模、场地、雇员、纳税等情况进行认定,把二次经济普查中遗漏的和新增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清理出来,全部纳入限上企业范围。将监管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3、抓好总局部支机构转变为法人单位工作。把总部在外地的大集团公司在我市开办的企业分支机构作为最低一级法人处理,商务部门负责做好协调,统计部门负责统计上报,工商部门在办理招商引资工程及总部在外地的大集团公司在我市开办的分支机构注册登记时,应当积极引导其办理法人登记,在企业年检时也可以在企业自愿的根底上引导企业转换成法人单位,以便这些企业能够进入本地统计范围。
4、抓好其他行业的清查。各级商务部门牵头,卫生、教育、统计部门配合,加大其他行业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的清查力度,即把原来作为“其他〞零售额统计的各大医院的药房和餐厅、学校的餐厅、挂靠在机关企业的酒店、招待所、商店、小超市等作为其他行业附营限上单位处理。
5、抓好重点大户的清查。切实做好把“大个体户〞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面统计工作。各地要加大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个体户的清理力度,把工作重点放在各类批发市场。借鉴其他市州的做法,按照税务的利率倒推,住宿餐饮业年纳税额在6万元以上、零售业15万元以上、批发业60万元以上企业和个体户都可视为限上单位,全部纳入统计范围。此项工作由税务部门提供名单,由商务部门牵头,工商、质监、统计部门配合完成。
(四)加大培育工作力度。各级商务部门要对清查出来的接近限上标准的企业,抓好跟踪效劳,要采取“五定〞的方法即定部门、定人员、定措施、定目标、定奖惩,为企业搞好包保效劳,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促使企业开展壮大,早日进入限上企业行列,为我市商务经济再上新台阶培植开展后劲。
(五)加大督办工作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比照此方案加大对限上商贸企业清查统计工作的检查督办力度,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相互联动。对因推诿扯皮导致工作难以开展的,要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市里将采取一月一通报的形式,督办各地工作进度,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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