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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路政
安全
工作
要点
2023年年路政平安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和总理平安生产重要指示及国、省、市平安生产电视 会议精神,依据县人民政府2023年全县平安生产工作支配,以及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关于平安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队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平安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国省县乡道大路上无人为障碍严峻影响车辆通行平安;大路附属设施保持完好状态;涉路施工活动监管到位,涉路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到位;执法车辆平安行驶,无违法行为;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引发平安事故。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平安生产意识,健全平安生产责任体系
1、加强职工平安生产教育。建立每月两次平安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准时解决平安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真正将平安生产落实在具体操作层面上。乐观参与各类平安生产培训,把握平安生产工作方法,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定期开展职工平安生产教育,引导职工重视平安生产,参与平安生产,在思想上、意识上、行动上把平安生产作为不能触碰、不能逾越的高压线,促使平安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2、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依据平安生产“一岗双责〞的原那么,大队平安法制股为平安生产监管部门,各巡查中队、超限中队及其他部门为具体工作的平安生产直接责任部门,主要担当各自职责内的平安生产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
3、健全平安生产目标考核。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实行每周一复核,每月一通报,着力推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在平安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下工夫。严格落实平安生产“一票拒绝〞制度。
(二)推动依法治路,确保大路平安、完好和畅通
1、乐观宣扬贯彻新平安生产法。将新平安生产法学习、宣扬和贯彻工作纳入当月考核范畴,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宣扬和贯彻新平安生产法,举办专题讲座,开展新平安生产法进乡镇、进社区、进农户,促使职工主动将新平安生产法运用在具体工作中。
2、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将平安评估等作为涉路行政审批主要内容,明确责任主体,做到既简化流程,又强化平安标准,提高管理效劳水平。严格落实行政审批监督,强化施工活动监管,提升平安生产依法行政工作效能。
3、推行联合执法平安监管。加强乡镇交管站、片区联合执法中队的联系和沟通,形成相互协作、相互支持的大路平安生产管理格局。连续落实交警、运政、公安联合治超工作机制,形成治超高压态势。
4、强化平安生产行政执法。连续加大涉路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依据国省道(含潆马大路)主干线大路每天巡查不少于一次、县道每十天巡查不少于一次、乡道每月巡查不少于一次的原那么,落实巡查责任,始终坚持大路路障“零容忍〞,认真分析大路现状,对易发生交通事故路段、危桥险路路段、积累物占道路段等影响交通平安的路段,加大跟踪监管力度,做好监测登记,重点路段要制定应对措施,提高预警预防力量。依据省、市、县道路交通平安整治领导小组的要求,坚决做到超限车辆卸载不到位不放行、有抛洒遗漏行为的不放行。
5、实行平安生产督办制度。对平安生产工作中觉察的大路平安隐患、执法冲突、平安事故执行挂牌督办制度,在检查、督查中真正体现消退隐患、解决冲突,将各类影响平安的因素把握在萌芽状态。
(三)开展隐患排查,深化涉路违法行为整治
1、加大大路平安隐患排查力度。提高巡查频率,坚持国省干线大路每天巡查不少于1次、其余干线严格依据巡查规划实施,对在大路上乱堆乱占等影响大路平安、畅通的行为要做到准时觉察,准时订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平安隐患。
2、深化大路平安隐患整治。对排查出的平安隐患实行“零容忍〞和“严细实〞,必需做到每处跟踪,实行责令限期整改、代履行去除等方式整改到位,确保大路平安隐患在巡查一线得到准时整治和消退。解决不了的,或整治不了的,要马上上报大队予以处理。对损坏大路路产的违法行为,依据法律程序索赔,并报大队复核后修复,一时不能修复的,要实行有效预防措施。各辖区中队要加强大路附属设施修复监管工作,确保修复质量。
3、加强大路桥梁监测。辖区中队定期对大路桥梁、涵洞等进行监测管理,做好巡查日志,觉察状况准时上报。
4、坚持标准货运车辆装载。依托超限检测站点,依法对超限车辆进行检测(查),依据卸载标准,坚持做到卸载到位,标准车辆装载行为,催促驾驶员自觉加盖棚布,杜绝冒装、多装、沿路抛洒。加大对超限检测站外其他路段超限车辆检查力度,严峻打击超限车辆绕行、短途驳载等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县内治超正常秩序。
5、健全大路平安隐患台帐消号制度。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大路平安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考核等全过程的闭合管理。建立重大平安隐患备案制,排查出的一般平安隐患,报大队备案;对排查出的较大以上的平安隐患,上报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安监局。对排查的大路平安隐患,要加强催促检查,对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严格问责,对造成平安生产事故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完善管理体系,提高平安生产应急水平
1、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着力建立健全大路应急救援体系,对交通堵塞、重、特大交通事故、“黄金周〞、重大节日和其他特殊状况下的应急处理要预备充分,快速反响,准时出动、措施有力。对各种渠道的报警、报案,辖区中队必需在10分钟内出动,赶赴现场处置。不能处置的,准时报大队处理。对突发大事,要依据应急工作预案予以落实。
2、强化节日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值班工作制度,依据“办公室24小时 值班、超限中队24小时不间断执勤、巡查(机动)中队24小时内随时到岗履职、全队职工24小时通讯畅通〞的要求,强化内部信息联通。加强强降温、雨雪等灾难性天气应急预案完善,做好相应预备工作。依据辖区管理权限,全面做好平安生产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大事的上报和处理工作。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大队平安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大队平安生产工作,依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大队主要领导为单位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分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平安法制股为大队平安生产工作监督部门。各部门要在大队平安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厘清责任,分解任务,真正将平安生产落实在每一个操作层面,落实到每一位具体责任人,确保平安生产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二)加大投入。在县政府对大路管理投入的根底上,乐观向县政府汇报,整合资金保障对大路附属设施修复和路障去除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保障平安生产工作正常开展。同时,要加大对大路平安管理法律法规的宣扬,让全县宽敞群众知晓大路路政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强化督查。大队将同各部门签定平安生产目标责任书,并作为各中队、部门、班组每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凡检查督查、上级抽查、暗查暗访等被通报的,扣减当月考核分值,视其状况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因工作失职失责、消极应付、工作不力导致消逝平安事故和不稳定因素的,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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