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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
常见
处罚
依据
11111类别
序号
检查类容
案由
违反法律条款
处罚依据条款
处罚种类及数额
经营企业
1
查证照
无《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药品管理法》第14条
《药品管理法》第73条
依法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销售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查证照内容
药品批发企业从事零售,药品零售企业从事批发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
《药品管理法》第73条
3
查证照内容
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异地经营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
《药品管理法》第73条
药品行政处罚案由及查处依据汇总
经
营
企
业
4
查证照内容
经营品种超过《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范围的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
《药品管理法》第73条
同上
5
查现场
非处方药经营单位经营处方药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
《药品管理法》第73条
6
查证照
非法收购药品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22条
《药品管理法》第73条
7
查证照
擅自设点销售药品,或设点销售药品超出批准经营范围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5条
《药品管理法》第73条
8
查证照
药品经营企业应变更经营许可证而未变更继续经营药品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74条
《药品管理法》第73条
9
查现场,对照GSP条款
未按规定实施GSP经营药品
《药品管理法》第16条
《药品管理法》第79条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10
查GSP认证证书
药品经营企业未通过GSP认证而经营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3条第2项
《药品管理法》第79条
11
查现场、查检验报告书
为假劣药品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
《药品管理法》第77条
《药品管理法》第77条
没收收入,并处违法收入50%以上~3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
营
企
业
12
查供货单位资格证明
药品经营企业从无证企业购进药品(购进没有实施批准文号中药材除外)
《药品管理法》第34条
《药品管理法》第80条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吊销许可证。
13
查原始资料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资料样品骗取《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药品管理法》第83条
《药品管理法》第83条
吊销证件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5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1~3万元罚款
14
查现场、查规定
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违反规定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73条《药品管理法》第54条第1、2、3款
《药品管理法》第86条
除依法按照假药、劣药处的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经
营
企
业
15
查品种
销售更改生产批号的药品
《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2款第2项
《药品管理法》第75条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销售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
查规定
销售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6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23号
《药品管理法》第86条
除依法按照假药、劣药处罚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17
查记录
伪造药品购销记录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2条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30条
警告或者并处5000~20000元罚款。
18
查处方
未凭医生处方出售处方药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38条
责令改正,警告,逾期不改者,处1000元以下罚款
19
查培训档案
药品经营销售人员未接受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药事法规培训;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6条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30条
警告或者并处5000~20000元罚款
营
企
业
20
查药品名称、标识
药品商品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23号)
《药品管理法》第54第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6条第2款
《药品管理法》第86条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销售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药品批准文号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1
查批准文件内容
篡改批准内容发布广告的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76条
《药品管理法》第92条
依照《广告法》的规定处罚,并由发给广告批准文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广告批准文号,一年内不受理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
营
企
业
22
查批准文件
未经批准擅自发布广告的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78条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8条
药监部门发现后,通知广告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23
查证照
药品批发企业擅自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或者未按条例规定渠道供应蛋白同化制剂肽数激素的
《反兴奋剂条例》第38条第一款2项
《反兴奋剂条例》第38条第一款2项
没收违法经营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药品货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4
查证照
药品零售企业擅自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使
用
单
位
25
查现场
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药品超出规定范围和品种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7条
《药品管理法》第73条
依法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销售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
查证照
医疗机构应变更制剂许可证而未变更,仍从事药品生产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74条
《药品管理法》第73条
27
查品种及检验报告书
医疗机构使用未进行质检的医院制剂
《药品管理法》第25条、第48条第3款第2项
《药品管理法》第74条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包括已销售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下罚款;有药品批准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8
查品种
医疗机构使用假药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8条
《药品管理法》第74条
使
用
单
位
29
查品种
医疗机构使用劣药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8条
《药品管理法》第75条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销售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0
查供货单位资格证明
使用单位从无证企业购进药品(购进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除外)
《药品管理法》第34条
《药品管理法》第80条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使
用
单
位
31
查原始资料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资料样品骗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药品管理法》第83条
《药品管理法》第83条
吊销证件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5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1~3万元罚款
32
查规定
制剂包装标签说明书违反规定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73条《药品管理法》第54条第1、2、3款
《药品管理法》第86条
除依法按照假药、劣药处的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33
查现场及品种
医疗机构擅自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6条
《药品管理法》第80条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使
用
单
位
34
查生产工艺及批准文件
医疗机构未按批准的标准配制制剂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71条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71条、《药品管理法》第75条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销售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5
查现场及品种
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配备常用药品和急救以外的其他药品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7条第3款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7条、《药品管理法》第73条
依法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销售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