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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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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校园 治安 综合治理 工作制度
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学校治安保卫制度 1、学校成立综合治理办公室,全面指导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由保卫科负责维持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 2、综治办应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治制教育和“四防〞教育。 3、治保组织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治保检查,发现不平安因素,应及时提出改进意见,限期整改。 4、发现盗窃、刑事等事件时,要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 5、经常检查报警器和灭火器,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发现火灾时,要立即报警,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灭火。 6、治保组织负责调解教职员工及家属中的民事纠纷。 7、外单位人员入校,校内物资出校均按门卫值班工作制度的规定办理。 8、外来人员在学校公寓住宿,事先须向保卫人员报告,经批准前方可留宿。 9、加强领导办公室、档案室、财务室、保管、电教室、实验室等要害部位和重点部位的保卫工作。 2023、节假日由学校办公室安排专人值班,由学校领导带班,催促值班人员落实到位。 二、校行政工作制度 1、及时贯彻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精神,全面协调学校的综治工作。 2、实行社会治安管理责任制,与学校各处室层层签订责任状,按照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检查责任制执行情况。 3、掌握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催促各处室抓好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4、深入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总结经验,当好参谋。 5、认真办理日常事务,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6、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 三、德育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规和政策。 2、研究和部署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创文明平安学校活动。 3、指导催促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综治目标管理。 4、对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表彰,并实施奖励与处分。 5、综治成员要注意分析学校的综治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6、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 7、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其他事项。 四、保卫室工作制度 1、组织开展群众性法制、法纪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法制观念。 2、密切依靠群众,实践群防群治方针,做好“六防〞工作(防渗透泄密、防毒、防黄、防治灾害事故) 3、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开展突发事件预防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注意突发事件动向,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预防群体性上访事件,强化信息反响,及时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 4、认真催促强化重点要害部位平安防范,指导防护设施的设计、安装、使用、管理,并确保以上部位平安。 5、严厉打击现行的破坏学校平安稳定的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案发现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追查破案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开展义务消防员应急事件处理的技能培训活动,协调、指导学校各处室做好灾害及事故预防工作。 7、负责全校消防器材的安装、管理、维修工作,保障消防器材的正常存贮使用,对重点部位及重点工种工作人员开展防火平安培训演练,确保学校不发生火灾。 8、做好节假日平安保卫工作,制订必要的工作职责规定,做好档案管理及平安工作。 9、执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规定,依法遵纪开展本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工作事项。 2023、门卫值班人员负责校园内或宿舍区内治安、卫生、摊点的监管工作,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得擅自脱岗、离岗。 11、工作应做到勤巡逻、勤检查,做好大门进出人员登记工作,值班时发生的问题和可疑情况及时上报保卫科。 12、对进出人员可以进行询问和查看其相关有效证件,对身份不明、无正当理由进出人员,有权不予放行,并上报保卫科处理。 13、对装卸物资、家具、办公用品进出大门的车辆必须严格检查、核实手续,问明情况,符合条件者予以放行,不符规定者,应予留置,并上报保卫科。 14、大门开启时间:早上6时整;关闭时间:晚上12时整。未按规定时间进出校门者,门卫可核明情况收取一定费用后,予以放行。 15、门卫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负责校园内或宿舍区内的防火平安工作及悬挂防火平安警示牌。 五、防火平安公约 1、积极宣传,认真学习消防法,努力增强防火平安意识和管理力度,确保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生命财产平安。 2、密切配合消防部门防火平安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阶段。 3、加强用电管理,增设各种平安设施,严禁表外用电和超负荷用电,严禁私自接电和改装用电设备。 4、加强用火管理,学校食堂和住户厨房要做到火在人在,人走火灭,尽量不燃放烟花、爆竹,冬季取暖和烘烤衣物时要注意防火。 5、不得乱接乱搭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烧水、做饭,实验室、保管室严禁吸烟,不得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 6、供水、用电等公共防火设施要倍加保护,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随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组织人员奋力扑救,对火灾事故责任人员要严肃处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8、以上公约,全系统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如有违犯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二篇:校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草场中心校校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创造一个平安、和谐、健康的教学、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上级部门的文件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法。 第二条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在校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发动和组织全校师生员工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校园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 第三条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平安保卫队伍与群防群治相结合,充分发动师生员工实行群防群治。第四条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任务 一、配合县公安部门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严重危害学校治安的刑事犯罪份子。 二、采取各种措施,严肃管理制度,加强治安防范,堵塞违法犯罪的漏洞。 三、开展对全校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和法制教育,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促进校园精神文明的建设。 四、全校师生员工要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五、调解民事纠纷,缓解社会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 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和完善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运行机制,落实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校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学校党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局部,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实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校党委书记、校长为学校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分管校领导统一组织实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校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政教处保卫科负责组织实施,建立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小组。 第六条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研究制度和组织落实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 三、组织、指导、协调、催促和检查学校的综合治理工作。 四、总结推广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处室和个人的事迹,并报请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对不履行本实施意见规定的职责,导致我校出现重大的治安问题和刑事案件的责任人给予通报,并报请学校给予政纪处分。 校园治安综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第七条政教处是校园治安的主管职能部门,在校园治安综合治理中行使学校赋予的职能管理部门的作用。第八条各处主要负责人是我校综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在校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起负责的作用。 第九条学校党支部、工会、团委、学生会应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和群防群治宣传工作,对违犯校规校纪的人员做好帮教工作。 第十条做好治安工作,建设平安文明组室、班级。由政教处和保卫科负责,其主要职责: 一、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教育师生员工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 二、建立健全平安文明组室、班级治安保卫组织和民事调解组织,做好平安文明组室、班级治安防范工作,调解民事纠纷。 三、协助保卫科查处校园内发生的各种违法犯罪案件。 四、制定平安文明组室、班级公约,并催促执行。第十一条正确处理家庭成员之间,邻里之间的关系,配合关公委、学校对青少年子女开展思想品德、公民道德标准教育和法制教育,加强住所平安防范。第三章奖励与处分 第十二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由校园治安综治委员会表彰奖励 一、落实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绩显著的。 二、检举揭发违法犯罪分子、见义勇为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抢救和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及人民生命,事迹突出的。 三、调解民事纠纷成绩显著的。 四、预防、制止刑事犯罪或治安灾害事故成绩显著或有突出奉献的。 五、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盗窃,抢劫等刑事犯罪分子事迹突出的或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的。第十三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组室、班级,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先进单位。组室、班级负责人和责任人也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同时视其程度给予行政的,经济的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按本实施意见履行职责,致使我校治安问题突出;发生特大案件或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二、对我校矛盾处理不力,导致矛盾激化,危害校园稳定的。 三、发生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成心不报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 四、对师生员工的报案不及时受理,对师生员工要求人身、财产保护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五、我校各组室、班级发生刑事案件1人次以上,学校不得评为任何先进集体,学校主要负责人或责任人不得评为任何先进个人。第四章附那么 第十四条本实施意见自通过之日起施行,本实施意见解释权属宁城高级中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第三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目标任务 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综治部门的指导下,学校积极配合地方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靠广阔人民群众和学校师生员工,严厉打击盗窃、敲诈、抢劫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业、黑恶势力;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和无证经营的饮食以及出租房屋等;整顿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不断加大对学校内部进行平安检查力度,催促整改各类危及平安的隐患,为保持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创造平安的育人环境。 二、相关责任 1.各岗位主要负责人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治安综合治理暨创立平安校园工作列入本校的年度工作方案,做到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本学校的综合治理和创立工作;要准时参加有关会议,及时传达和落实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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