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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团组织工作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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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团组织 工作 管理 规定
团组织工作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公司团组织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根本要求,适用于公司团组织的管理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公司投资及所属企业团组织。 2标准性引用文件 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那么(暂行) 3职责 3.1公司团委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开展工作。 3.2协助公司党政领导做好公司青年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党的事业教育、团结和带着好青年,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3.3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带着广阔团员青年立足岗位成长成才、建功立业,充分调动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3.4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关心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向公司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3.5维护团员青年的正当合法权益,切实为团员青年效劳。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职责分工 4.1.1团委书记职责 4.1.1.1全面负责公司团组织工作。 4.1.1.2传达公司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决议和指示,检查团支部的工作方案及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团员大会通报工作情况,经常向党支部和上级团委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并且和各有关方面取得联系。 4.1.1.3定期召开公司团委会,根据上级团委和党组织的指示,从公司团委实际出发,研究和方案团的工作。 4.1.1.4团支部书记定期召开团支部大会,催促检查团支部大会决议的执行。在力支部大会上汇报团支部工作,并且组织团员讨论。 4.1.1.5掌握团员、青年的工作、思想和学习方面的情况,并及时研究处理。 4.1.1.6抓好团委会的自身建设,按时开好民主生活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那么,催促和帮助各委员做好分管工作。 4.1.2团委副书记职责 4.1.2.1协助团委书记开展日常工作。 4.1.2.2负责团员青年思想、工作、生活状况的调研工作。 4.1.2.3做好党建带团建工作。催促和指导各单位开展党章学习小组、“推优〞入党等工作。 4.1.2.4负责组织年度团青先进评比工作。 4.1.2.5负责开展团青工作交流活动。 4.1.3组织委员职责 4.1.3.1负责团的组织建设工作。 4.1.3.2了解掌握培养青年积极分子的情况,研究开展新团员的工作。 4.1.3.3掌握团员模范事迹和遵守团的纪律性的情况,建议团委会进行表扬批评和处分。 4.1.3.4对团员进行组织性、纪律性的教育,催促和指导团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4.1.3.5负责团员管理,团员统计,新团员编组,收缴团费,团籍年度注册,接转团员组织关系,超龄团员离团,颁发团员证和颁发团徽等工作。 4.1.3.6了解团员中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开展对象的有关具体工作。 4.1.4宣传委员职责 4.1.4.1负责团的宣传工作。 4.1.4.2负责挖掘公司团青工作的新闻点,积极组织向团的刊物、公司网站杂志、浙江能源报、公司新闻中心网站等投稿。 4.1.4.3组织阅读团内刊物,研究和创新团青工作宣传方式。 4.1.4.4协助学习委员做好团员青年的教育工作。 4.1.4.5根据党的指示,在各项工作中开展宣传鼓开工作,向团支部反映团内外青年的思想情况和要求,并且研究解决的方法。 4.1.5生产委员职责 4.1.5.1负责掌握青年在本岗生产技术情况和技术业务情况。 4.1.5.2了解青年学习技术业务的要求和意见,协助学习委员开展业务技能的学习活动。 4.1.5.3负责指导和组织各单位开展生产突击、义务劳动、岗位练兵及技术比武等各种劳动竞赛。 4.1.5.4负责组织开展“青〞字号活动以及相关申报工作。 4.1.5.5协助学习委员开展青年论坛、qc、“五小〞等创新活动。 4.1.6文体委员职责4.1.6.1负责组织青年参加业余文化娱乐活动。 4.1.6.2协助行政、工会做好新春团拜会、安康杯等相关工作。 4.1.6.3发现和培养文娱活动积极分子。 4.1.6.4组织开展文体社团活动。 4.1.7学习委员 4.1.7.1组织开展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内外时事,协助团委书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4.1.7.2负责组织青年学习管理知识和业务知识,掌握生产本领。 4.1.7.3开展以创造、创造、技术革新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如青年读书会、青年论坛、qc、“五小〞活动等内容。 4.1.7.4负责组织各项培训教育活动。 4.1.8纪检委员 4.1.8.1负责对团委工作以及各所属企业团组织工作的开展进行监督。 4.1.8.2定期组织开展团青工作检查,并向团委以及被检查单位反响检查情况,并提出意见。 4.2开展团员工作4.2.1入团的条件 4.2.1.1根本条件。团章规定。“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成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参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4.2.1.2思想进步。自觉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四项根本原那么,坚决拥护、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响应党的各项号召;认真学习政策、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并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4.2.1.3具有良好的共产主义品德。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及团的纪律;热爱集体,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热情支持好人好事,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4.2.1.4积极参与公司的开展。具有主人翁责任感,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在生产劳动和其他各项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4.2.1.5能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周围的青年一起进步。 4.2.2开展程序 4.2.2.1确定开展对象。符合条件的青年递交入团申请书,团支部委员会在对申请入团的青年思想和工作表现进行研究和广泛听取团员青年及各方面意见后,认为其已经符合入团条件,便可以发给入团志愿书。 4.2.2.2对开展对象的培养、考察。为入团申请人确定两名入团介绍人。定期上团课,参与一些团的活动。 4.2.2.3接收开展对象入团。团支部经过入团申请人的培养、考察,认为具备入团条件、到达入团标准时,应及时召开支部团员大会,讨论、接收开展对象入团, 4.2.2.4报公司团委批准。团委对团支部上报的接收新团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4.2.2.5办理入团手续。青年批准入团后,应及时为其办理团员证。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团支部团员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新团员在取得团籍的当月起开始交纳团费。 4.2.2.6进行入团宣誓,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和团徽。誓词如下:我志愿参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4.3团籍管理4.3.1团籍注册。团支部每年应定期更新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团员以及团干部信息,形成团员花名册,并由团委为他们办理团籍注册手续。 4.3.2超龄离团团员的团籍处理。当团员年满28周岁且不担任任何团内职务时,团支部应给其办理离团手续。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或支部委员会会议宣布其超龄离团,并填写超龄离团人员登记表,报团委备案。 4.3.3团干部的团籍处理。在团内担任职务的超龄团员,可以继续保存团籍,直到该团员不在担任团内职务时,再予以办理离团手续。 4.3.4团员入党后的团籍处理。团员入党后仍保存团籍,当其年满28周岁且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就不再保存团籍。保存团籍的党员同团员一样,享有团员的权利并承担团员的义务。 4.3.5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6个月不承担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作自行脱团处理:经团支部核实无误,提交团员大会决定除名,并上报公司团委批准。批准后,团支部要通知其本人,在团员证备注栏中注明情况,并写明其自行脱团的核准日期。 4.3.6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提出退团,团支部应深入了解其提出退团的原因,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区别情况,妥善处理。经教育帮助后,提出退团要求的团员如果愿意继续留在团内,应当得到允许和鼓励;如坚持退团,那么应由本人向团支部递交书面报告,由团支部团员大会决定除名,团支部应在团员证备注栏内说明情况,写明退团日期,并报公司团委备案。 4.3.7团籍的转入转出。团支部应及时将转入团员情况在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中和团员花名册上进行登记,同时收缴团费。办理团籍转出后,需填写团员转出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 4.4换届选举 4.4.1团委(总支、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2-3年。任届期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由上级直接任命的团委(总支、支部)书记,任职期不满6个月的,暂不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待任职期超过6个月且团委(总支、支部)任届期满后,再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其他情况如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应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 4.4.2团委(总支、支部)委员、书记职数配备要按照公司集团基层团委(总支)换届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意见执行。公司所属公司团支部委员一般3-5人,团总支委员一般5-7人,委员应保证28周岁以下团员的比例。 4.4.3任职条件 4.4.3.1本单位在职团员或中共党员,委员年龄原那么上在30周岁及以下,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4.3.2身体健康,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有本单位1年以上工龄。 4.4.3.3前三年内未受团纪、政纪、党纪处分。 4.4.4换届选举准备工作。 4.4.4.1根据公司集团基层团委(总支)换届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组成公推直选工作小组。 4.4.4.2向上级团组织请示。在换届选举前,应将选举的工作方案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做出书面或口头请示,并取得批准。请示内容一般包括:换届选举的时间、地点;选举方案;任期内团组织工作的总结等。 4.4.4.3民主推荐候选人。根据公司集团基层团委(总支)换届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经过发布信息、第一次公推、资格审查、第二次公推、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公示、候选人报批等程序产生委员和书记候选人。 4.4.4.4确定选举方法和做好选举前的资料、票箱准备等工作。一般采取差额方式选举,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并且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20%。 4.4.4.5为了增强公推直选和投票表决的透明度,应邀请党组织负责人和团外青年职工代表列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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