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在二甲评审中需各科室配合的项目1.高危药品要求:在各病区储存则专锁专柜,有高危药品标示,做到全院统一“警示标识”。2.精麻药品管理:处方书写不规范,,超剂量,特别是临床科室对住院患者处方总汇总时开方不及时,影响住院药房做逐日消耗登记。3.门诊处方管理:书写不规范,漏项多,大部缺:诊断、地址、年龄、性别,并且用法用量80%不准确,在处方点评时,抽不出合格的处方来。希望领导给予加强培训。4.急救药品管理:由药剂科和护理部负责制定急救药品目录及清单和制度,要求急救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5.各相关病区有相应的特殊管理药品制度(由药剂科提供)。(该制度是否上墙)6.护士抄(转)录用药医嘱及执行给药医嘱应遵守操作规程,做到护士在给药前后观察患者用药过程中的反应并记录,及护士对患者的每次给药均应记录。(《在二甲评审中》第11页)(建议由护理部主管)7.住院患者就诊前后所在处方及医嘱用药均应在病例中记录,住院患者病程记录中有用药依据及分析8.住院病人抗菌药物使用率,一类切口手术抗菌使用率.使用时间每月一报。微生物样本送检使用率每月一报。此项目均是检查中重点,请领导予以重视并协调解决。药剂科王宜现沈伟2012年7月18日附:高危药品目录及《处方管理办法》各一份药品不良反应检测报告制度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分管院长、医务处和药事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药剂科负责实施。二、药品不良反应检测工作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医院设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各科室设立药品不良反应检测员,负责各科室药品不良反应的检测和督导报告工作。三、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报告制度。严重或罕见的药品不良反应必须随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四、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无关的或意外地有害反应。药品不良反应监察报告的范围: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投产已满5年或5年以上的药品(根据药品批准文号确定),一般只需报告严重的、新的或致死性的药品不良反应。2.对投产不满5年的药品,各种可疑的不良反应包括轻度反应、说明书上已列入的均需报告。五、医务人员,若发现有药物不良反应或疑似不良反应发生(含首次来诊病人),通过电子病历药物不良反应上报系统,按规范逐项认真填写,保存提交;药剂科临床药学室负责进行审核、确认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上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首次报告□跟踪报告□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