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1页论医疗纠纷处理中的举证责任倒置与医疗抗辩权【】在医疗纠纷诉讼案中“信息不对称〞状态,并非只依靠举证责任的倒置得到缓解。从证据法的角度看,关键在于当事人是否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参加案件的诉讼过程。由于医疗行为的高技术性和复杂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掌握专业知识的信息优势,只要经过充分的准备,能较容易举出假设干个客观理由,以免除自己的责任,从而使得医院的抗辩能力大大提高。“举证责任倒置〞后使医方获得了第一轮反驳权,这往往是制胜性的,完全可以运用娴熟的医疗技术优势,设计好法庭“争论焦点〞,始终把握辩驳脉络能取得良好的诉讼效果。在案件审理中,正确判断举证责任在什么情况下发生转移,恰当使用抗辩事由,将举证责任转移给对方,使人民法院根据举证责任规那么进行裁判,不利的法律后果由举证不能的一方承担。【关键词】医疗事故;举证责任;转移【中图分类号】13915.13;r0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20232023—9297(2023)02—012023—032023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假设干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开始实施。其中关于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在全国医务界引发了前所未有的强烈震动,社会各界也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立场不同,观点不一,透视问题的角度和深度不一,引发了不同的看法。根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第2页共11页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面对这一不利的“医疗过错推定〞规那么,担忧过去“谁主张、谁举证〞的责任推给医院和医务人员后,医疗纠纷的情况会大幅度增加。另外,医学上很多东西还在不断探索中,有些问题根本无法证明对错,医生不可能对所有的诊疗活动都准确无误。如果动不动医生就要当被告,以后医生将越来越小心,客观上限制了医疗事业的开展。然而,笔者从近几年的医政工作实践和参加医疗诉讼案件的体会,结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和规定的学习提出了不同的观点,认为“举证责任倒置〞并不一定会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置于完全被动的地位。一举证责任的倒置与“信息不对称〞根据规定所暗含的意图,其用意是想改变医患之间在医疗行为与医疗损害结果之间的过错推定和因果关系推定中的“信息不对称〞状态。但在医疗纠纷诉讼案中的“信息不对称〞状态,并非因实施举证责任的倒置而得到缓解。在庭审中,对于法官审案,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