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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农村
低保
复查
方案
XX年农村低保年审复查方案
为了做好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加强对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农村低保的“公正、公平、公开〞,让农村低保最大限度的发挥“兜底〞的社会救助功能,确保社会的稳定和谐,结合扶贫开发政策,特制定以下我县2023年农村低保年审复查工作方案。
一、乡(镇)人民政府成立“农村低保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年审复查工作会议
(一)参会人员。乡镇领导、干部职工,各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
(二)会议内容:
1、乡(镇)政府安排、布置年审复查工作,重点强调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的责任,有关部门配合,工作完成时限。
2、乡(镇)对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的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培训。
二、复查的方法和程序
(一)各乡(镇)负责将本乡(镇)2023年符合低保条件已纳入保障的低保花名册(信息系统导出的低保对象花名册),分村分组制作出花名册交各村作为年审复查对象。
(二)村组根据乡(镇)政府提供的以上花名册,由乡(镇)领导、包村干部将分村花名册带到村上召集有村“两委会〞干部和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会上对花名册上的家庭逐一进行家庭收入情况和实际生活水平的审查、评议。
(三)经村民代表会议审查、评议,当前仍然符合低保条件(复查标准)的,经所在村上公示(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由村委会制作出年审复查花名册,村支书和村民委主任签字并盖公章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四)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复查后上报的花名册进行审核,对当前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汇总制作复查花名册由乡(镇)长、分管领导和民政助理员签名并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后报县民政局作为本乡镇2023年农村低保拟保花名册。
三、要严格标准农村低保制度
(一)做到以户入保,杜绝平均主义。除个别因重病、重残造成家庭比较困难,其重病、重残本人可以单个入保外,其余要以户入保。
(二)做到“三审、三公示〞申请审批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即:村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审后一榜公示;乡(镇)复查、复审后二榜公示;县民政局抽查、审批后三榜公示。
(三)做到审批资料齐全、归档。新申请人入保要填写统一格式的申请审批表;村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在申请审批表中签署明确的初审、复审意见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和盖公章;县民政局要在申请审批表中签署批准意见和享受金额,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和盖公章。申请审批表装成低保户档案由县民政局统一归档存放。
(四)统一标准资金发放。农村低保资金要坚持实行金融机构发放,杜绝村、组干部代领代发。
(五)严格执行农村低保的准入条件。目前,我州农村低保入保的根本条件是(农村低保标准):家庭月人均纯收入低于190元。
四、上报民主评议表、审批表、花名册
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审定的复查结果填写民主评议表、审批表、2023年农村低保拟保花名册经乡(镇)长签名并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后于2023年12月20日前报县民政局低保中心,经局务会议研究后制发县2023年农村低保年审审批表作为各乡镇2023年农村低保保障依据。
五、2023年农村低保年审复查工作重点
(一)要结合当地精准扶贫工作的布署和要求,重点复查非扶贫建卡户的低保家庭,其中18~60岁且身体健康的低保对象,又是重点中的重点。经复查,已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要一律退出低保。
(二)重点复查低保对象中有车辆、房产对象。有车辆信息的低保对象一律退出低保;有超面积房产、其他乡镇在县城有房产、商业用房信息的低保对象一律退出低保。
内容总结
(1)XX年农村低保年审复查方案
为了做好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加强对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农村低保的“公正、公平、公开〞,让农村低保最大限度的发挥“兜底〞的社会救助功能,确保社会的稳定和谐,结合扶贫开发政策,特制定以下我县2023年农村低保年审复查工作方案
(2)乡镇领导、干部职工,各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