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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审计完善探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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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政策性 农业 保险 审计 完善 探讨
政策性农业保险审计完善探讨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重要意义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以保险公司市场化经营为依托,相对于商业性农业保险而言的,是政府对于保障国计民生和粮食平安而设计和实施的具有政策扶持和优惠的制度性安排,其目的是保障国家粮食平安、提高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对于农业科技的进步与运用、农村金融体制的完善以及农业的保险机制的完善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发挥了为农业开展保驾护航的根底性作用。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国家粮食生产、农副业生产提供保障长久以来,我国的农业保险都是以商业保险的方式来运作的,这难以适应我国农村经济开展。而农业开展的根本特性决定了需要一个有政策性扶持的保险机制或制度来降低农业生产中的风险,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的利益,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和农村经济开展。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商业性农业保险的重要补充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以为商业性农业保险解决困境,化解危机。而由于农业保险风险大,费用高,且涉及到国家的战略平安,其保险制度又具有寄生性,所以只能通过政府来提供低保费式的保险供给。政策上的实惠、低保费或多或少地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农业保险的缺乏。 (三)政策性农业保险能降低农业保险中的信息不对称性问题政策性农业保险能弥补农业保险中信息不对称性问题。比方道德风险问题,当农户或者投保的集体大户在投保之后,可能会对自己的农作物等保险标的消极管理,从而给保险公司带来了道德上的风险。类似的道德风险在农业保险中普遍存在并难以控制。这可能造成农业保险在定损时加大难度,而且再加上定损时可能会受其他的不可预知因素的影响,比方地方保护主义等,导致定损过高,这些都会加大保险公司运作的本钱和生存难度。而逆向选择同样加大了农业保险的实施难度。相对于一些自然灾害很少的地区,那些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的农户一定会积极投保,这就使得保险的风险全都集中于某一地区,事先的预估的利率被更改,保险公司为防止大额风险不得不提高投保的门槛,致使投保的农户不愿意再投保。而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实施的过程中,运用行政干预手段,对农业保险进行标准,严格督导,有效地减轻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问题。 (四)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利于农业保险与国际接轨随着国际环境的变化,国际经济形势的开展,我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展也是大势所趋。只有标准化、合理化地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才可以更好地与国际接轨。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审计方法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实施过程中的违规。目前,政策性农业保险在推广使用过程中的违规主要出现在承保、理赔和财务三个环节当中,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在承保环节中的违规行为。主要表现在:保险标的有虚构现象,且对不符合承保条件的标的进行承保;投保单中的特殊情况或约定未在保单中说明或备案;承保到户没有彻底执行;承保资料中没有分户农户的资料清单;以其他个人或机构或保险公司为农户代垫付保险费;以公司的资金冲抵保费或手续费。第二,在理赔环节中的违规行为。主要表现在:理赔档案管理不标准,档案中有相关的页面没有填写;用假案骗保、成心扩大理赔金额;约定赔付比例,如采取协商确定损失率,或者与投保人约定最高赔付率的方式进行理赔;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义务不及时;实际被保险人与赔款接收人不符;未执行理赔到个人,在理赔回执单中没有被投保人或单位的签字,赔付理赔款没有按照规定直接赔付给具体的投保人;保险户收到的实赔款小于应赔款。第三,在财务环节中的违规行为。主要表现在:在农业保险费用中弄虚作假;长期挂账一些不被财政部门认可的保险标的,如一些不属于财政补贴范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标的、一些超过当年财政预算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标的;违规列支“三农〞工作经费;以其他名义支付协保费用,比方以技术咨询费名义支付。 (二)垫交农户自交保费。垫交农户自交保费和自动垫交保费有所区别,自动垫交保费是指农户有意向交付保费而没及时上交的时候,保险公司代交的。而垫交农户自交保费是相关单位或个人为骗取保费所做的虚假承保、理赔等违法违规行为。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绝大局部企业都采用了无纸质无现金的收支付方式,它贯穿了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以及财务等各环节始终,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保险业的经营风险。利用大数据的统计分析,比照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投保过程中的pos机刷卡记录,就可以轻易地查出问题所在———如投保业务是否是同一账户刷卡所为;又比方冒用他人名义投保或者垫交农户自交保费的,就会存在同一账户屡次刷卡、刷卡金额较大或者跨区域等问题。 (三)集中投保、理赔在大户名下。通常情况下,政策性农业保险中的集体组织投保业务和种植大户业务,按照“单个出单〞、“保险利益〞、“验标承保〞的原那么分别进行签单承保。散户和规模养殖户合并作为统一承保人承保在养殖险业务中是不被允许的。在理赔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的分布范围广,具有频繁性、周期性和不确定性,且危害严重,如果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政策性农业保险只赔付一局部投保农户或集体大户的时候,那么一定和自然灾害的一般性规律不相符合,或者保险公司在集中定损时利益只给大户,没有涉及小户投保人,保险的赔付款不是直接赔付给指定受保人,而是支付给村里的无保险利益者,那么必然存在虚假承保或理赔等问题。 三、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审计的对策 (一)从政策性农业保险审计的操作标准和制度落实上抓起。第一,将政策性农业保险责任单位的承保操作规程、承保管理制度作为重点。保险公司在建立和完善承保管理制度时要做到横向到面,纵向到点,不留死角;在标准操作流程的时候,注意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制度的执行力上。在制度落实工作中,遇到一些诸如虚假保险标的,要严格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审计制度,坚决做到不该保的标的或不符合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以内的标的,一律不予以承保;投保单中特别约定未在保单中载明或未有备案的情形,要坚决予以防止,在农户投保的过程中,就应该向农户表述清楚并在事后经相关保险监管部门备案。第二,强化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业务人员的素质教育及道德修养。政策制度的落实,离不开强有力的政策执行者。而执行者业务素质的上下,就决定了制度的落实情况。保险公司作为为农户效劳的主体,一方面要有一个完善的员工教育培训平台,对下属的所有保险业务员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岗前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进程中相关的考核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有问题的员工进行追究处分,对有奉献的员工进行嘉奖。第三,创新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理念,充分发挥出政策性农业保险应有的效劳价值。构造出理想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审计环境,消除政策性农业保险审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不能靠“堵〞,而要靠“疏〞。要寻找出利益双方的均衡点,让合作的双方利益诉求都得到合理的满足,而良好的效劳便是这最正确的均衡点。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消费者———农户,购置保险的最终目的并不是为了出险,如果保险公司能够利用自身的优势和专业特长,为农户或相关投保人提供更优质的效劳,比方说一些自然灾害的风险防范效劳,使得农户或相关投保人在购置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过程中确实起到了防范和降低风险的作用,那么作为卖方市场的保险公司的地位和作用就会显示出来,农户或投保人一方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就会得到有效的遏止或消除。 (二)突出重点,弱化次要环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多而杂,在审计工作中,为节省审计资源,提高效率,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审计过程中可以坚持明确险种、归纳常规、紧盯资金、注重效益的原那么;先总体后局部、先重点后次要,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从整体上把握政策性农业保险审计的同时,要做到重点突出,层次清楚。如重点关注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承保和理赔、农户投保、垫交农户自交保费等主要环节。此外,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全面审计的过程中,要突出重要内容,关注特殊领域,如集中投保、理赔在大户名下,这样的投保业务是不是存在弄虚作假,特别是一些笼统性的投保标的,如以村委为单位或者以大户的名义投保是否存在问题;特别是在财务方面,对于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去向也是重点。 (三)综合运用,准确把握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多种审计手段。政策性农业保险审计工作中需使用的审计方法有许多,根据复杂多变的实际情况而采取与之相适应的审计方法,需要政策性农业保险审计人员既要具有相关的审计理论知识,又要具有较为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依据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特征分析,可以综合运用各种审计方法。第一,分析性复核法。作为实践中一种常用而有效的审计方法,分析性复核审计法就是将所得的各种材料包括一些非纸质的资料,利用审计工作人员专业技能知识与常年的工作经验积累,将其中的各个因素抽丝剥茧,通过逻辑性合理化的判读、考证和制度化标准化的考量,找出事物本质之间的相互关联、根本实质。如政策性农业保险中一些根底档案资料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通过投保人的相关资料,看赔付时的受益人签名是否一致等等。既可以正面审核,也可以反面比照审核。具体的思路做法可以是先分析复核审计对象的各种构成以及相互间的关联,再逐个分析单独的小个体,最后再从资金财务入手分析。第二,资金流向追踪审计法。所谓的追踪资金流向审计法就是根据资金的运转流向进程来进行审计,通过对一笔或者多宗资金的流向进程摸底盘查,搜寻资金的运转线索,从而得出结论,判断审计对象标的是否合规的一种审计方法。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审计中,通过资金流向,可以探查或发现有无虚增赔付额度,有无乱标赔付经费,是否存在虚假的保险案件以及赔款资金是否真正赔付到农民手里等等。可以通过资金在实际操作中的流经路径,发现很多细节性的问题,纠正在政策性农业保险中的违法乱纪问题。第三,数据审计法。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移动互联成为日常生活中的一局部,和传统的以纸质资料记录和承载数据不同,现代社会的大多数企业都改用了电子硬盘数据方式。审计对象的数据保存也由以往的纸质记录材料变成了由电子数据来代替。熟练地运用和操作这些电子数据以及使用这些电子媒介也是如今政策性农业保险审计工作人员的根本业务技能。这种审计方式就是利用互联网海量的数据以及检索功能,与审计对象采集数据分析比照,截获有利于审计工作的相关信息,再利用电子图表、数据库等进一步查找分析,最终揭示事物本质,复原事情真相。 (四)采取多种跟踪审计方式。跟踪审计方式比较新颖,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审计过程中,相关部门可以对审计对象保险标的进行必要的、客观的、如实的、符合法定程序的跟踪监管。这种跟踪审计可以有效地弥补政策性农业资金链的短板,发挥出最大的效益。可以充分地利用政策性农业保险审计有限的资源和经费,做出最有效、便捷、优质的效劳。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审计的过程中,应合理运用多种跟踪审计方式。比方,既可以采取定期跟踪也可以采取不定期跟踪;既可以一次性全程无遗漏地跟踪政策性农业保险审计对象,也可以连续屡次地不定期跟踪政策性农业保险审计对象。审计机关可以根据年度审计工程任务安排,定期跟踪审计农业保险政策执行情况。由于政策性农业保险审计资源少、任务重,在通常情况下除非有特殊要求,否那么只能实施不定期跟踪审计。有时为了及时反映承保客体情况、揭露问题本质、完善政策实施情况,在某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可以实时跟踪审计。开展实时跟踪审计方式的硬件要求相比照拟高点,审计单位必须要有比较完备的数据采集、运行、处理等信息系统。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审计中,采取实时跟踪审计方式时,上到财政部门,下到保险公司审计部门或者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都要有高度的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数据审计法来具体实施。 参考文献 [1]龚旻、甘家武.公共预算制度软约束与市场生产效率———基于我国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检验[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23,(04). [2]杨君岐、侯晓康、杨瑞琴.对于完善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的探讨[j].哈尔滨金融学院学报,2023,(05). [3]王永海,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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