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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基本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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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全区 食品 生产 加工 作坊 整治 基本要求
全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根本要求 一、范围 本要求适用于取得了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有固定的加工场所,规模小,生产条件简单,从业人员少,生产加工传统的低风险食品的,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豆腐、酱肉、食用植物油、米面制品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二、根本要求 环境要求 1、作坊周围不得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防止对厂区带来污染。 2、厂区清洁、平整、无积水、尘土,通往车间道路应用硬质材料铺设,防止尘土及不洁物带入车间。 3、作坊内一律不得饲养家禽、家畜、猫狗等动物。 4、作坊内水冲式厕所应位于生产车间以外,应经常保持清洁,旱厕所应远离生产车间25m以外。 厂房布局及设施要求 1、厂区布局要合理,应划分生产区和生活区。 2、豆制品坊应具备原料库,加工车间内应划分生产、包装、半成品、成品等区域,并有明显的标识,各区域应能满足生产工艺和质量卫生要求,防止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间、生原料与熟食品间交叉污染。 3、酱肉坊应具备原料冷库或冷柜,加工车间内应划分生料加工、热加工、熟料加工等区域,并有明显标识,各区域间应防止生熟交叉污染。原辅料应妥善保存,防止污染、变质。 4、油坊应具备原料库和单独的炒制间,加工车间内应划分加工、成品储存等区域,并有明显标识。 5、米面制品作坊应具备原料库、加工间、成品间,加工间、成品间应有明显的区域划分标识。直接在店面销售的食品应设有食品柜或相应防护装置,防止蚊蝇、灰尘污染;裱花蛋糕应有单独的制作间,制作间内应有消毒、灭菌设施。 6、车间、库房应设置有效的防鼠、防蚊蝇虫等设施,在食品加工、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装置和措施,防止蚊蝇、灰尘污染和食品损坏、变质。 生产车间要求 1、车间进口处或车间内适当的地点要设置洗手、消毒设施及更衣室。必要时还应设有工作靴鞋消毒池。应建立管理制度,设专人对上述卫生设施严格管理,保持其卫生清洁、状态良好,并监督进入车间人员洗手、消毒、更衣。 2、生产车间内凡接触食品物料的设备、工具、管道,应用无毒、无害、无异味的材料制成,与食品的接触面应清洁,边角圆滑,无死角,不易积垢,不漏隙,便于清洗和消毒。 3、生产车间的高度应能满足工艺、卫生要求,以及设备安装、维护、保养的需要。 4、生产车间地面应使用不渗水、不吸水、无毒、防滑材料(如耐酸砖、水磨石、混凝土等)铺砌,应有适当坡度,无裂缝,不积水。地面应及时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5、生产车间屋顶应无灰尘,在结构上防止凝结水滴落、虫害和霉菌孳生。 6、生产车间墙壁要用浅色、无毒材料覆涂,需防止吸水、渗水、腐蚀的应用白瓷砖或其他防腐蚀材料覆盖墙面,高度不低于1.50m。墙壁应及时清理或消毒,保持清洁。 7、生产车间、库房的门、窗、天窗要严密,便于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玻璃应保持干净,窗纱不得有破损。 8、车间内光线应充足,照度应满足生产加工要求,位于食品或原料上方的照明设备应有防护装置。 9、厂区内垃圾、污物收集应使用密闭式容器,并远离生产区,污物不得外溢,必须于24h之内清理运出厂区,做到日产日清,防止有害物集聚孳生。 2023、副产品(加工后的下料和废弃物)应及时从生产车间运出。废弃物那么收集于专用设施内,及时运出处理。 生产设备、设施要求 小作坊须具备与生产食品相适应的设备、设施,保证食品质量和平安。凡接触食品物料的设备、工具、管道,应用无毒、无害、无异味的材料制成。 1、豆制品坊应具备。原料处理设备、制浆设备(如磨浆机、煮浆罐等)、蒸煮设备(如蒸煮罐等)、成型设备(如压榨机等)。 2、酱肉坊应具有选料、清洗、修整、配料和煮制等设备或设施。 3、油坊应具备炒制、冷却、磨浆、压榨、储存、油料包裹台面、容器等设备或设施。炒制后的油料冷却不得与地面直接接触,不得在马路边摊晾;包裹油料必须在台面上进行,不得接触地面;包裹油料使用的材料必须是食品用的、符合食品卫生平安的,不得使用印刷过字的、废旧的、饲料用的或化肥用的材料。 4、米面制品作坊应根据生产的食品的品种,配备和面、粉碎、打蛋、压面、烘烤、蒸煮、醒发、成形等相应的设备及工作台面、容器等相应的设施、工具。 人员要求 1、操作人员应穿戴工作衣、裤、发帽、口罩、鞋靴等方可进入生产车间,不得在车间吃喝,不得佩带手饰、饰品等进行操作。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2、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凡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服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3、没有取得卫生监督机构颁发的体检合格证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4、业主应了解食品平安相关法律规定,特别是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重视食品平安工作,了解与自己生产加工食品相关的食品质量要求和卫生平安知识。 原辅材料要求 生产所用的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使用变质的、污秽不堪的、病死畜禽肉及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油炸制品所用油脂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禁止反复使用;要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将次硫酸氢钠甲醛、苏丹红等工业原料作为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加工中使用;所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到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未经备案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如使用的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其他要求 1、小作坊应具备质量管理制度和卫生制度; 2、小作坊应具相关的技术文件及产品标准; 3、小作坊应建立原材料进货检查验收台账,销售台账,食品添加物质进货台账,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要做好原辅材料和产品质量把关,做好相关记录并妥善保存; 4、小作坊生产的产品每年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至少两次,并出具检验报告。 5.小作坊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公示栏上应张贴企业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质量平安承诺书及必要的制度、规定。 第二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根本要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根本要求国标通过 记者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得悉,日前通过审定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平安控制根本要求国家标准目前已进入报批程序。这项可望于年内发布..记者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得悉,日前通过审定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平安控制根本要求国家标准目前已进入报批程序。这项可望于年内发布的国家标准对全面实施食品平安法,整体提升我国食品质量平安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这项标准由全国食品平安管理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与河北、陕西、山东等地方质监局和山东、湖南等省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制定的。 据悉,我国目前有两亿多农户涉足食品生产。在近45万家食品生产加工主体中,10人以下的小作坊约35万家。这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目前仍是食品供应的重要组成局部,特别是在广阔农村地区,食品小作坊是农产品深加工的一个重要方式,也是开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农民就业的重要手段。同时,这些小作坊普遍存在生产设备简陋、生产环境卫生条件差、食品质量平安知识缺乏、质量卫生控制能力薄弱等问题。 据该标准主要起草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研究员马爱进介绍,我国现有的针对食品企业的质量平安管理与控制技术,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适用性不强,这使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得不到必要的指导,政府监管也缺少必要的技术支撑。该标准依据食品质量平安控制体系的要素,结合目前我国食品小作坊的现状及特点,以最低程度确保食品质量平安为原那么,对包括生产与加工场所、设施与设备、加工过程控制、人员、质量平安管理、包装贮存与运输和食品标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为标准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平安生产活动及政府有关部门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供技术支撑,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据介绍,新发布的食品平安法规定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符合食品平安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平安要求。因此,该标准对全面实施食品平安法、提升我国整体食品质量平安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了解,这项标准属于综合性管理标准,审查委员会建议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发布实施。 第三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根本信息表 会食品平安协管员负责落实; 3、该表一式两份,一份于4月20日前报送当地村(居)委会,另一份留存备查。 份于4月20日前报送当地村(居)委会,另一份留存备查。 第四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总结篇一:县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县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今年,根据省、市、县政府的“十小〞行业质量整规工作部署,我局牵头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紧紧围绕着今年的目标任务,通过制定方案,发动部署,普查建档,建立标准,强化监管,试点整治等工作,根本完成了今年的目标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等。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方案,建立机构 省、市“十小〞行业质量整治与标准工作(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并取得重视和支持。同时,根据XX省“十小〞行业质量平安整治和标准实施意见、XX市食品加工小作坊暨干制海产品、茶叶和米面制品等三类重点食品质量整治方案、XX县区十小行业质量平安整治与标准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特制定XX县区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和标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工作步骤以及主要措施。为了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的领导,我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全面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工作。 二、广泛发动,加强宣传7月31日上午,我局组织全县食品加工小作坊业主召开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会议。会上,传达了国家质检总局、省、市质监局有关加强食品质量平安监管以及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与标准的精神,对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与标准工作进行发动和部署,特别是借此会议对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食品质量平安知识以及食品加工小作坊根本要求进行培训,进一步增强质量平安意识,提高了质量管理水平。 三、普查建档,分类管理 充分发挥基层质监网络(乡镇质监员和村协管员)的作用,通过进村入户的方法对全县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地毯式的全面普查。在普查过程中,我局认真做好“两确认〞工作,即各村(居)普查结果由村(居)负责人签字确认,各乡镇汇总后,再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对普查情况完整性再确认,全面掌握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数量与品种等相关情况。经普查,我县共有食品加工小作坊99家,其中证照齐全(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39家,无证无照的有60家。按照产品类别分:食用油2家,占2%;豆制品5家,占5%;糕点13家,占13%;米面制品(粉干、面条、年糕等)16家,占16%;水产品(虾米、鳗鱼干、鱼生、紫菜等)54家,占54%。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水产品加工小作坊大多属于无证照、自产自销、季节性生产的。对99家食品加工小作坊经过疏理后,按整改帮扶、整合提升、保存标准、歇业转产进行分类,其中整改帮扶4家、整合提升类36家、保存标准类42家、歇业转产类17家。通过试点整治整合后,现全县小作坊剩87家。 四、制定标准,抓好试点 (一)制定标准。食品加工小作坊卫生环境差,管理混乱,质量平安控制能力弱等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是小作坊没有一套管理标准。为了能制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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