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开展平安生产月活动方案局平安生产月活动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播送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共同主办关于开展全国“平安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71号)精神,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平安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交安委明电()4号)的部署和要求,特制定局平安生产月活动方案,内容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平安开展,结合“平安生产年〞活动总体方案,以强化平安意识、提高平安素质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平安生产宣传教育、平安执法、平安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弘扬长江航运平安文化,形成全行业关爱生命、关注平安的良好气氛,全力打造平安长江,为推进长江航运开展新跨越提供坚强的平安保障。二、活动主题平安开展、预防为主。三、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6月份第二个星期日(即6月13日)为平安生产宣传咨询日;第三个星期(即6月14日至6月20日)为平安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四、组织机构局安委会负责局平安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局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局平安管理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局直属各单位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五、活动内容(一)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长江航运工作实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平安宣传教育活动。各级行政、工会、团委要通过组织开展平安知识竞赛、演讲、培训、讲座、征文等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网络、水上平安信息台等多种媒体,以及通过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平安法律法规,普及平安知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平安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平安责任意识、专业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推动长江航运平安文化建设。(二)认真开展“平安生产宣传咨询日〞和“平安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3日为“平安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14日至6月20日为“平安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自身特点,在长江沿线主要港口、码头或在本单位内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平安、环境法规,传播平安文化理念,普及水上交通平安及环保知识。各单位要积极筹备,精心组织,按要求认真做好“平安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三)组织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各单位要按照职责、管辖范围,以“四客一危〞船舶、“六区一渡〞水域、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对管理对象及内部平安进行一次全面的平安、消防大检查,对查出的平安隐患,要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催促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