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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推进
就业
再就业
工作
意见
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就业环境,增加就业岗位,做深做细做实就业再就业工作,根据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落实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围绕实现更好更快开展和建设繁荣、文明、和谐新栾城两大任务,把扩大就业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头等大事,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大力推进城乡劳动力资源统筹、城乡劳动力市场统筹、城乡就业统筹,进一步整合组织领导机构及现有资源,紧密依靠开展增加就业岗位,坚持通过创业解决就业问题,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劳动力需求,增加劳动力有效供给,建立健全就业再就业援助制度,逐步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目标任务。建立经济拉动与扩大就业协调推进机制,完善公共就业效劳体系和适应市场与就业需求的教育培训体系,逐步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十一五〞期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1万人以上,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500人以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到达75%以上;转移农村充裕劳动力1.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
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
(三)大力开展效劳业和加工制造业,鼓励和引导就业容量大、有开展潜力的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与劳动密集复合型产业开展壮大。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在新增加的就业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3年。
(四)积极推动全民创业。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初次自主创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自筹资金缺乏的,可按照我县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方法申请不超过1万元的免息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女35岁以上、男40岁以上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人员,给予每人不超过2022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列支(具体方法及程序由县人劳社保局商财政局制定)。
(五)鼓励和帮助劳动者实现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县建设局等相关部门要在县城规划区内划出一定比例的街区摊位,解决好没有雇工的个体商户、技术工匠和从事便民修理的个体劳动者经营场地。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的,按本人当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持再就业优惠证的非“4050〞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的,按本人当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六)鼓励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有组织地向省外、境外输出劳务,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在劳动合同期终止后,可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劳务输出补贴,省外每人不超过20230元,境外每人不超过150元。所需资金从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列支(具体方法及程序由县人劳社保局商财政局制定)。
三、大力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切实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
(七)大力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培养技能型人才。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开展的意见(冀政(202223)44号),坚持以市场需求和就业为导向,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开展急需的各类技能型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训模式,围绕产业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建立人才供求对接机制。完善职业教育经费保障制度,落实职业教育开展各项扶持政策,形成“政府主导、充分发挥行业企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开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
(八)大力开展技能培训,为社会提供合格的劳动者。按照“三个所有〞(所有待业者都能申请参加培训、所有参加培训者都能掌握一技之长、所有培训合格者都能适应就业岗位)的总体要求,积极整合全县职业培训资源,鼓励和引导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参加就业再就业培训,全力打造社会需求的合格型劳动者。以市场需求和就业为导向,坚持培训与就业相挂钩的原那么,加强对定点培训机构的管理,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层次。加快公共就业实训基地建设,面向社会开展就业技能实训,承担政府培训工程。支持技工学校扩大规模、拓展功能,面向下岗失业人员、面向企业、面向重点工程、面向农村,有针对性地开展多样化、多层次的技能培训。加大对技工学校的财政投入,在使用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时,技工学校与其他职业教育院校享受同等待遇;教育费附加中用于职业教育的资金,按照办学规划确定分配比例,用于技工学校。
(九)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带动劳动者整体素质的提高。建立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根底、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造就一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每年筛选一批具备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再就业人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定向培训,使其成为掌握一定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的技师。
(十)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效劳、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以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为重点,落实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推动全民创业活动的深入开展。
(十一)加大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开展针对农村充裕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工作。按照“政府推动、单位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那么,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完善管理制度,狠抓培训质量,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程监管。加大农民工培训资金的投入力度,用于农民工培训的资金不低于县就业再就业资金的5%。继续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进一步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围绕机械加工、建筑装饰、家政效劳等,打造一批技能培训品牌工程。“十一五〞期间,全县每年培训农民工3000人左右,其中示范性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到达202300人以上,以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农业科技培训120人以上,培训后就业率到达80%以上。
(十二)2023年年底前已享受免费培训仍未就业的人员,可以再提供一次技能培训。
四、扩大劳务输出,加快农村充裕劳动力转移就业
(十三)积极扩大劳务输出,促进跨地区劳务输出和对外劳务输出。按照劳务输出有序化、就业安置基地化、技能培训专业化、效劳保障标准化、农民生活小康化的远景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全面推动农村充裕劳动力转移就业。
1.加强劳务输出组织协调。在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县劳动就业局要积极开展面向京津地区劳务合作交流,在稳固原有劳务输出市场的同时,广泛收集并定期发布劳务用工信息,指导跨区域劳务输出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发技能型劳务输出,拓展境外就业市场。切实做好输出、培训、效劳、管理和维权等效劳工作,加强与输入地之间的信息沟通和政策衔接,加强对外劳务输出的组织和效劳工作,形成在政府指导支持下的市场化运作、规模化经营、一体化效劳的劳务输出模式。
2.建立我县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搭建信息网络传输平台。县劳动就业局要集中时间、组织力量对我县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进行一次逐户、逐人的摸底调查,详细掌握农村劳动力的数量、分布、就业意向、知识结构、技能培训等根本情况,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县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动态管理系统。
3.完善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相关政策,强化转移就业目标管理。制定出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考核、奖惩方法,加大对劳务输出工作的奖惩力度。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培植一批劳务输出经纪人,创立一批劳务输出基地,打造一批劳务品牌。
(十四)发挥特色和资源优势,挖掘农业吸纳就业的潜力。
1.将开展创立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向农村延伸。力争“十一五〞期间,我县行政村中“农村充分就业社区〞数量到达40个以上。
2.继续抓好农村就业示范乡镇的就业方案落实,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借鉴XX县区、XX县区、XX县区、裕华区就业试点工程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县地理环境特点,带动种植、养殖业等开展,吸引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3.鼓励开展和深化有特色的农副产业、第三产业,充分发挥其增长弹性大、劳动密集和知识密集并存、吸纳劳动力等方面的优势,扩大就业容量。大力推动农副产品的深加工,培养一批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逐步形成新的粮食生产流通组织模式,带动农民在参与生产流通过程中实现就业。紧密结合构建特色农业区,推进农业的产业化、农村的工业化、城镇化,实现扩大就业。
五、强化引导效劳,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十五)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2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23)26号)精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率逐年提高,实现就业人数进一步增长,并使未就业毕业生在离校后得到较为完善的就业效劳和根本的社会保障。
(十六)积极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效劳。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相关政策支持;对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就业、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以及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为其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并免收2年代理费;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劳动关系形式、社会保险缴纳和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提供保障。县人力资源市场要向高校毕业生免费开放,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职业介绍费、求职登记费、报名费、入场费。
(十七)实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困难家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当年年底未就业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从第二年开始纳入失业保险范围,每月给予不低于我县城镇低保标准的失业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困难家庭未就业毕业生,优先安排进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给予见习,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效劳和公益性岗位帮助。
六、充分发挥公共效劳体系的作用,促进城乡劳动者通过市场实现就业
(十八)加强公共就业效劳机构建设,充实力量,加大投入,形成覆盖城乡、上下一体的公共就业效劳体系。加快人才和劳动力市场建设,尽快建成布局合理、资源共享、运行标准、效劳高效的市场体系。
(十九)加大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投入,完善公共就业效劳制度,提高公共就业效劳水平。设立专项配套资金,加大对公共劳动力市场建设的资金投入,设立电子显示屏、咨询热线 等配套设施,完善用工备案、求职登记、就业培训、劳动事务代理等劳动保障业务“一站式〞效劳,满足我县劳动力就业根本需求。
(二十)加强就业统计和监测。建立劳动力资源统计和就业、失业统计等制度,定期开展劳动力市场调查和供求分析,完善失业预测、预警制度,为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效劳。
七、加强基层工作平台建设,健全困难群体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二十一)加强基层工作平台建设,夯实工作根底。要切实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设,确保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办公经费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明确责任目标,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队伍的作用。要加快劳动力市场网络建设,按照“数据集中、效劳下延、信息共享〞的原那么,尽快完成计算机信息与市联网,实现一点、全市查询、信息共享、数据互通。
(二十二)以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平台为根底,建立健全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和就业再就业培训等方面的制度。以“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残疾人为重点,建立健全困难群体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对就业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