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导方案为催促、指导全县中小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标准教育教学管理和办学行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开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XX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导方案(试行)和XX市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和完善以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的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机制,指导中小学校依法治教,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政策,标准办学行为,鼓励学校加快建设步伐,比进步、上档次、求开展、创先进,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开展。二、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加强根底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国教督(2022)5号)、XX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根底教育改革与开展决定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2)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赣教督字(2023)8号)和XX市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指导方案(宜市教督字(2023)3号)。三、根本原那么1、方向性原那么。指导思想、指标设定、结果处理等适应推进素质教育的根本要求,引导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遵循教育规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2、民主性原那么。重视学生、教师和学校在评价过程中的主体作用,使评价成为教育督导机构、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过程。3、实效性原那么。注重学校开展和变化过程,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建立自我开展、自我完善的长效机制,激发内部活力,改进工作,促进开展。4、全面性原那么。坚持面向全县中小学(包括村完小),促进全县中小学教育的均衡开展。5、动态性原那么。根据XX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1000分制),在自评的根底上,通过组织专门评估总分获得800—850分及以上的学校评为“县级示范学校〞、851—900分的学校推荐参评“市级示范学校〞、901分以上的学校推荐参评“省级示范学校〞。省、市、县对取得以上称号的学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查,不搞“终身制〞。四、评估对象全县初中、中心小学、村完小、靖安中学、靖安职业中学。五、评估实施1、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根本程序由学校自评自建、学校申请评估认定、教育督导部门评估核定、公布评估结果等环节组成。a、学校自评(4月1日—8月31日)⑴、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