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建设
系统
治理
商业
贿赂
思考
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几点思考
2023年7月2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对治理商业贿赂作出重要批示。2023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治理商业贿赂问题。2023年1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六项重点工作之一,强调要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国务院把工程建设列入今年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这就需要我们对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一认真思考。
一、正确界定商业贿赂概念和特征
1.商业贿赂是指市场参与者在商业活动中,为了谋取商业利益,而成心采取各种贿赂手段,分割正常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商业贿赂犯罪与其他类型的职务犯罪相比,突出的特点是它的系统性、辐射性,具体表现为经营者通过给予财物等手段获取交易时机或者其他利益,行贿范围往往覆盖其涉及的所有商业活动。而受贿者往往不只收受一个人或一个单位贿赂,还会涉及其他的行业经营者。行贿、受贿的不正之风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变成一个行业的“行规〞、“潜规那么〞。
2.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置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商业贿赂行为的特征有三个:(1)主体是经营者,贿赂对方为单位或者个人。(2)目的是为销售商品或者购置商品,即为到达商业目的,通过贿赂手段,获取优于其他经营者的竞争地位。(3)手段有两类,即财物手段和其他手段。
3.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
为争工程、占市场给予对方一定的回扣或好处费。从请客吃饭,到送“红包〞和银行卡,再到名目繁多的“技术效劳费〞、“参谋费〞、“咨询费〞等等。
二、商业贿赂存在的社会环境和形成原因
南开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与中央党校中国党政干部论坛编辑部就商业贿赂问题进行了联合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问卷调查。其中,第二局部为对待商业贿赂的态度调查,有94.39%的人认为为了做成生意,会容许给予对方回扣;有90.65%的人为了逃避巨额罚款,会选择宴请执法人员;在做生意时看到其他生意人向执法人员行贿,只有14.02%的人选择举报,而54.21%的人认为一般不会,另有31.78%的人认为肯定不会,在做生意时,有76.64%的人选择给回扣、好处费和请客送礼的营销手段,
20.56%的人选择不会。调查结果说明,公众对待商业贿赂的态度较为消极,商业贿赂已经被市场参与者默认为一种有效的营销手段,并被作为市场参与者与执法人员打交道的有效“润滑剂〞。绝大多数被调查者并不愿意对所发现的商业贿赂线索进行举报,也就是说,商业贿赂已经成为一种不良市场“文化〞。
天津南开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教授程宝库认为商业贿赂不良文化的形成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不良商业环境的影响。商业贿赂在我国经济生活中普遍存在,绝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在中国做生意如果不请客送礼生意肯定做不好,这说明商业贿赂已经成为一种市场潜规那么。而另一项统计结果说明,绝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政府官员在发放许可证、资格认证、监督检查和其他市场管理环节受贿现象很普遍或比较普遍。这说明少数政府官员的索贿受贿行为在商业贿赂的滋生蔓延过程中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正如温家宝总经理所说:“商业贿赂虽然发生在经营者的交易活动中,但与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严肃查处政府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在这样一种不良商业环境的影响下,商业贿赂不良文化逐渐形成。
二是传统商业文化因素的制约。中国人强调人际关系,这与漫长的封建社会和小农文化有关。商业贿赂在我国并不陌生。在这个传统的人情社会,商人就更需要建立庞大的关系网,“多个朋友多条路〞就是这样一种“生意经〞。清朝末年鼎鼎有名的红顶商人胡雪岩,一开始在小钱肆当学徒,1860年开始经营小钱庄,因善于拉关系,与官场中人往来,最终成为杭州城一大商绅,也成为今日许多人崇拜的“商圣〞。改革开放前,中国没形成过一般意义上的商业社会。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但商业文明的滞后,传统商业文化的困扰,明显成为市场经济开展的制约因素。人们在市场上讲人情、拉关系,不按市场规律办事。传统商业文化成为扭曲市场竞争、滋生商业贿赂的因素。
三是以“权力行为〞代替“法律行为〞的结果。我国在反商业贿赂立法方面存在一些缺陷。而法律缺陷的产生,往往是以“权力行为〞代替“法律行为〞的结果,也就是说,起草立法的部门为了给本部门的“权力行为〞留出充裕的空间,成心在法律规定上模糊一些,并对各部门法律之间的不协调、冲突、脱节之处采取回避的做法,把矛盾留给“权力行为〞去运作。这样,漏洞百出或模糊不清的法律让企业无所适从,一些政府部门和官员也就理所当然不需要、也“不能〞从市场退出。因为企业遵守法律有困难,需要执法部门“帮助〞,执法部门参与市场不端行为,从中收受商业贿赂,或者让企业代办各种私事。甚至有些地方司法机关打着为地方经济“保驾护航〞的名义,直接为企业提供所谓的“法律效劳〞,并在司法过程中照顾某些企业,乱拉关系。这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助长了司法腐败。
三、商业贿赂的主要危害
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商业贿赂直接危害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开展,违背公平竞争的市场原那么,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毒化社会风气,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必须坚决予以治理。面对中国反商业贿赂的战斗,有人却说商业贿赂有人情味、是经济开展的润滑剂。南开大学教授程宝库认为,商业贿赂中行贿者的动机是谋取商业利益,它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开展而产生、蔓延开来的一种负面经济现象。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它又是一种腐败行为,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危害表现在:
1.造成经营者之间的不平等竞争,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它使市场竞争变成贿赂、人情及关系网的恶性博弈。
2.造成物价虚高,特别是一些医药企业实行高定价、高回扣,加重了国家和群众的负担。
3.严重败坏了社会道德和行业风气。
4.通过商业贿赂,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使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有可乘之机,消费者深受其害。
5.阻碍了质量、价格、技术、效劳等效能竞争手段作用的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失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难以实现其本有的价值。
6.行贿的经营者作假账虚报本钱,接受贿赂的单位或个人不入帐或隐瞒收入,前者抵税,后者不纳税,造成国家和地方税收大量流失。
7.国家工作人员接受贿赂,其后为保官或晋升行贿,严重破坏了国家廉政制度建设。
8.受贿者暗中出卖本单位利益,造成企事业单位管理的困难,严重破坏了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9.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影响国际评估机构对我国腐败程度的印象。
2023.商业贿赂加大贫富差距,一局部人一夜暴富,更多的人却因在市场竞争中受到不公正的排挤而收入减少,从而使得贫困人口增多。
11.商业贿赂滋生洗钱和有组织犯罪,其引起的社会不满情绪又会加剧社会冲突,造成一系列的社会动乱和犯罪率上升。商业贿赂泛滥将使国家陷于犯罪率不断攀升的恶性循环。
12.阻碍政府职能的转变,商业贿赂导致的竞争不公、市场混乱和违法犯罪使得政府监管力不从心,政府部门不得不强化对市场的干预,市场经济要求政府转变职能的目标难以实现。
13.商业贿赂导致政府公共开支的效益被削弱,或者大打折扣。
14.商业贿赂盛行所导致的官商勾结和结党营私阻碍了法律政令的实施,诱发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加剧社会矛盾,阻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展到现在,商业贿赂对市场经济和国家廉政制度有百害而无一利,绝非经济开展的润滑剂。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商业贿赂将使市场经济陷于消灭,使社会道德腐化堕落,使社会开展落入迷途,根治商业贿赂是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
四、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发生的主要环节及存在原因
1.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发生的行为主体:
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主要发生在企事业与企事业、企事业与建设单位、企事业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之间。行为主体:一是企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二是建设单位及其管理人员或工程工程的监管者;三是负责规划审批、房屋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和其他一些实行审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2.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容易发生的主要部位和环节:
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主要发生在房屋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单位产权交易等部位,出现在工程招投标、工程分包、材料设备采购、工程预决算、资产评估、特许经营权取得等环节上。如:有的建设和房地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资质、资格审批中,收取贿赂,不执行市场准入标准,违规发放资质资格证书。在工程招标投标中,一些发放方利用发包权收受投标人的贿赂,明招暗定,泄露标底,或收取好处后强行指定承包方;一些企业通过贿赂其他企业进行陪标、串标,或向发包方、评标委员会成员、发包方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等直接行贿,谋取中标;有的又将承包的工程倒手转包,从中收受贿赂。在材料设备采购中,供应商通过向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行贿,导致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舍近求远、舍优求劣,购置使用质次价高的材料设备。在施工过程中,一些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行贿,通过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或提高价格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设计单位违规指定设备、材料供应商,收取回扣。在工程预决算中,一些施工企业通过向建设单位有关管理人员行贿,虚设工程、重复计算工程量以骗取工程款;一些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巧立名目、拖延付款等方式收受贿赂。在有的市政公用工程资产评估和国有企业改制中,一些企业和个人通过行贿侵吞国有资产。在城镇房屋拆迁中,一些单位和个人,通过向评估机构行贿,抬高或压低评估价格,非法获利,损害业主利益。一些评估、代理等中介机构通过给回扣获取业务等。2023年,全国30个省区市建设系统发现并查处的148件经济案件中,大多数都涉及到商业贿赂。以上问题的存在,严重背离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那么,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危及了工程质量和平安,损害了广阔人民群众的利益,败坏了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影响到建设事业健康开展。
3.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发生的的原因:
一是共性原因。共性原因主要是指不良商业环境的影响及传统商业文化因素的影响、以权代法等因素。
二是个性原因。(1)建设系统是投入巨额资金在市场经济中运转的系统,无论是房屋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建设,还是市政公用事业产权交易,均涉及巨额资金的运用,离不开交易的商业行为,这从根本上决定了建设系统是易发商业贿赂的系统。(2)局部企事业单位内控机制不完善、行为不标准。相当局部企事业单位为了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比较优势,不惜运用各种正当的、非正当的竞争手段,这就出现了行为不标准的问题。相当局部企事业处在市场竞争的生死边缘,较为注重外部的竞争,往往无视内控机制的建设,以至内部失控。(3)市场监管不到位。相比较十分活泼的市场交易,政府职能部门对于建筑、房地产市场的监管不到位,如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全国各地无统一的监管模式,监管部门“走马灯〞似的轮换,始终处于一种初始的“不成熟〞状态,无法对涉及商业贿赂的非法交易进行有效监管。(4)体制不健全。市场经济取代方案经济如汹涌而来的浪潮,但我们的管理体制尚未健全完善,政府职能部门缺乏对市场经济体制下容易发生问题的研究,缺乏随机应变、随时提出对应措施的能力,甚至政府职能部门自身也往往成为参与市场经济交易的一方,主体角色不明,监管乏力。
五、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的主要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