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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595
2015
13
医院
安全
防范
系统
技术规范
ICS 13.020 A 91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5952015 医院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Hospitals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system 2015-09-18 发布 2015-11-01 实施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DB12/5952015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要求.2 5 防范区域及系统配置要求.2 6 实体防护要求.9 7 安全防范监控中心.9 8 安全管理系统要求.10 9 系统评审、检验、验收与维护、保养.10 DB12/5952015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的本标准的 5.25.2、5.35.3、5.6.165.6.16、9 9.2.2、9.39.3 为强制性条款。为强制性条款。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天津市公安局提出。本标准由天津市社会公共安全产品与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天津市公安局图像侦查和技防监管总队、天津市公安局文化保卫总队。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渊韬、鲍亮、王洋、张楠、王雯君、孔民。本标准于2015年9月18日首次发布。DB12/5952015 1 医院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的基本要求、防范区域及系统配置要求、实体防护要求、安全防范监控中心、安全管理系统要求、系统评审、检验、维护和保养。是医院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的基本依据。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级(含)以上医院的安全防范系统。其他医疗机构安全防范系统改建、扩建的应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20815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198 民用闭路电视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11 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T 21050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交换机安全技术要求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 576 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GA/T 669.1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A/T 669.5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 第 5 部分: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A/T 761 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GA/T 992 停车库(场)出入口控制设备技术要求 DB12/480 公共图像系统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DB12/5952015 2 3.1 高清彩色摄像机 high definition color camera 采用数字或模拟方式采集前端图像,图像分辨率大于等于 19201080(或同等级像素),系统图像水平分辨力大于等于 800TVL 的彩色摄像机。3.2 城市监控报警网络系统 city area monitoring and alarming network system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综合运用安全防范、通信、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等技术,在城市范围内构建的具有信息采集/传输/控制/显示/存储/处理等功能的能够实现不同设备及系统间互联/互通和互控的综合网络系统。利用该系统,可对城市范围内需要防范和监控的目标实施有效的视频监控、报警处置,并可为城市应急体系建设提供相应的信息平台。3.3 HDcctv High-Definition closed circuit television 建立在高清广播电视基础上的高清视频监控解决方案。3.4 监控中心报警控制主机 monitoring center alarm control host 监控中心报警控制主机位于监控中心,实现联网系统中报警信息联动、级别设置等功能。3.5 防盗报警控制器 anti-theft alarm controller 在入侵报警系统中,实施设防、撤防、测试、判断、传送报警信息,并对探测器的信号进行处理以及完成显示、控制、记录和通信功能的装置。4 基本要求 4.1 防护目标、重要部位的视频监控系统设置应符合公安机关及安保部门的管理要求,采用高清彩色摄像机并与城市监控报警网络联网。4.2 安全防范系统的实施应与医院的规划、设计、建设同步进行,独立验收。4.3 安全防范系统应具有与城市监控报警网络联网的接口,其网络接口、性能要求应符合 GA/T 669.1的要求。4.4 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联动功能。4.5 安全防范系统应符合开放性、兼容性、扩展性、多介质和大网络等要求,系统应提供开放的控制接口及二次开发的软件接口。4.6 宜采用系统化、数字化、网络化和云存储的安防技术设备。4.7 安全防范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和产品应经省级以上法定机构认证或型式检验合格。5 防范区域及系统配置要求 DB12/5952015 3 5.1 安全防范系统由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停车场(库)管理系统、实体防护和监控中心等组成。5.2 出入口的视频监控设置为强制性要求,应符合 5.6.16 条的规定。5.3 门诊、急诊大厅、收费、药房窗口和对外接待室或用于医患纠纷调解的场所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和音频采集设备,音频采集与回放的声音应与视频图像同步,回放的视频图像应能清晰辨别人员面部、体貌特征,清晰度不应低于 1080P;音频复核装置的清晰度应能听清说话内容。5.4 其它防范区域的系统配置及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 防范区域及系统配置要求 安全防范系统 防范区域 系统配置 配置要求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医院出入口 高清彩色摄像机并与城市监控报警网络联网 应 门(急)诊部门前 高清彩色摄像机 应 门(急)诊大厅内、门(急)诊候诊区域 高清彩色摄像机 声音采集、复核装置 应 运钞车交接款处及通道 高清彩色摄像机 应 防盗保险箱(柜)存放场所 高清彩色摄像机 应 收费窗口处、药房窗口处 高清彩色摄像机、声音采集、复核装置 应 医政科(约谈室)、医患纠纷接待处 高清彩色摄像机、声音采集、复核装置 应 药库、国家管制的麻醉类精神类药品集中存放场所及出入口 高清彩色摄像机 应 重要实验室,致病微生物、血液、管制药品、放射性物品存放场所及出入口 高清彩色摄像机 应 易燃易爆品等危险物品集中存放场所及出入口 高清彩色摄像机 应 手术室外等候区域 高清彩色摄像机 应 监控室 高清彩色摄像机 应 医疗废弃物集中存放区 高清彩色摄像机 应 重症监护室外等候区域 高清彩色摄像机 应 急诊护士台、住院病区护士台 高清彩色摄像机 应 住院病区膳食加工配制区域 高清彩色摄像机高清彩色摄像机 应 办公楼、住院楼的出入口、各楼层通道 摄像机 应 DB12/5952015 4 表 1(续)安全防范系统 防范区域 系统配置 配置要求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门(急)诊部、住院楼各楼层的电梯厅、自动扶梯 摄像机 应 电梯轿厢内 摄像机 应 水、暖、电、气等设备间及出入口 摄像机 应 门(急)诊部与住院楼衔接处 摄像机 宜 院区各主要通道 摄像机 宜 验血采(抽)血处 临时输液室 摄像机 宜(门诊、急诊、住院部)配药及配液室、各楼层主要通道、交汇处衔接大厅 摄像机 宜 机动车停车场(地下车库内)摄像机 宜 非机动车停放区 摄像机 宜 病史室、病理室、计算机网络管理中心 摄像机 宜 周界报警系统 周界围墙、栅栏等 脉冲式、张力式电子围栏或红外对射 宜 入 侵 报 警 系 统 药库、国家管制的麻醉类和精神类药品集中存放场所 入侵报警探测器 应 病史室、档案室、计算机网络管理中心 入侵报警探测器 应 防盗保险箱(柜)存放场所 入侵报警探测器 应 重要实验室、致病微生物、血液、管制药品、放射性物品存放场所 入侵报警探测器 应 易燃易爆品等危险物品集中存放场所 入侵报警探测器 应 水、电、气、热等设备间 入侵报警探测器 应 电 子 巡 查 系 统 重要设备机房(含锅炉房)区域、门诊楼、住院楼各楼层、药库、国家管制的麻醉类和精神类药品集中存放场所、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库)周边 离线式或在线式巡更巡检系统 应 紧急报警(求助)装置 门卫室、监控室 紧急报警系统 应 医患纠纷接待室 应 DB12/5952015 5 表 1(续)安全防范系统 防范区域 系统配置 配置要求 紧急报警(求助)装置 收费处、财务室 紧急报警系统 应 重要实验室(含高致病微生物实验、存放场所)紧急报警系统 应 医院领导办公室 紧急报警系统 宜 门(急)诊预检处 紧急报警系统 宜 急诊护士台、住院病区护士台 紧急报警系统 宜 病史室、档案室、计算机网络管理中心 紧急报警系统 宜 出 入 口 控 制 系 统 医院进出大门口 磁卡、生物识别、编码等 应 停车场(库)出入口 磁卡、生物识别、编码等 应 重要实验室、致病微生物、血液、管制药品、放射性物品存放场所出入口 磁卡、生物识别、编码等 应 财务室、防盗保险箱(柜)存放场所出入口 磁卡、生物识别、编码等 应 药库、国家管制的麻醉类和精神类药品集中存放场所出入口 磁卡、生物识别、编码等 应 易燃易爆品等危险物品集中存放场所及出入口 磁卡、生物识别、编码等 应 水、电、气、热等设备间及出入口 磁卡、生物识别、编码等 应 精神病医院住院部出入口 磁卡、生物识别、编码等 应 传染病医院隔离区出入口 磁卡、生物识别、编码等 应 儿童医院住院部出入口 磁卡、生物识别、编码等 应 病史室、档案室、计算机网络管理中心出入口 磁卡、生物识别、编码等 宜 医院领导办公室、值班室、办公区 磁卡、生物识别、编码等 宜 实体防护 收费处门窗、墙体、重要部门、科室门窗 防尾随门、防盗门、护栏、防弹玻璃等 应 安防中心控制室 信息、图像采集、记录、存储、显示、转换、控制 视频监控、门禁、实体防护 应 DB12/5952015 6 5.5 周界防护 5.5.1 周界入侵报警系统应符合 GB 50394 的规定。5.5.2 周界入侵报警系统设防应无盲区和死角,并 24h 设防;防区划分应有利于报警时准确定位。5.5.3 监控中心通过显示屏、报警控制主机或电子地图能准确识别报警区域。5.5.4 监控中心在收到警情时应能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具有记录、存储、打印功能。5.5.5 在周界设置视频监控系统的,系统应具有联动功能,当周界入侵探测器发出警报信号时,监控中心图像显示装置应能立即自动切换出与报警相关的摄像机图像(晚间报警区域的灯光自动开启)。5.5.6 入侵探测器的选用与安装应充分考虑环境气候、各种干扰因素引起的误报以及对有效探测距离的影响等,应选用抗干扰能力强的产品。5.5.7 周界入侵报警系统宜使用脉冲式或张力式电子围栏及主动红外报警系统。5.6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5.6.1 系统应包括前端设备、传输设备、处理/控制设备和记录存储与显示设备等组成。5.6.2 系统应符合 GB 50395、DB12/480 的要求。5.6.3 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设备接口协议应符合 GA/T 669.5 的规定;非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设备接口协议应符合 HDcctv 标准的要求;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