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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台湾与香港营养标签法规比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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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 台湾 香港 营养 标签 法规 比较
现代食品科技 Modern Foo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2009,Vol.25,No.12 中国大陆、香港与台湾营养标签标示方法的比较 葛亚中(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 510665)摘要:本文从标示项目、分析方法、营养素参考值(NRV)、对营养素为“零”定义及准确度要求等几个方面,对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三地的营养标签标示法规的不同点进行比较和分析,为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参考。关键词:营养标签;法规;标示 中图分类号:R151.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078(2009)12-1479-03 Comparison of Nutrition Labelling Methods of Chinese Mainland,Hongkong and Taiwan GE Ya-zhong(Infinitus(China)Company Ltd.,Guangzhou 510665,China)Abstract:The lablling items,analysis methods,nutrient reference values(NRV),definition of“zero”of nutriments and numerical precision of nutrition labeling in Chinese Mainland,Hongkong and Taiwan were compared and analyzed,to provide the reference for food manufacturers and consumers.Key words:nutrition label;regulation;labeling 2008 年 1 月,中国卫生部正式公布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 规范),并将于 2008年 5 月正式实行。2008 年 3 月,香港食品环境卫生署公布2008 年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修订:关于营养标签及营养声称的规定)规例,正式引入营养标签制度,并将于 2010 年 7 月实施。台湾从 2000 年7 月起开始推行食品包装上的营养标示制度,2001 年颁布市售包装食品营养标示规范和市售包装食品营养宣称规范,并逐步扩大需进行营养标签标示的食品范围。从长远看,营养标签标示已成为食品标签中越来越重要的部分。本文拟从标示项目、分析方法、营养素参考值(NRV)对营养素“零”的定义和误差要求等五个方面对三地的营养标签标示法规进行比较和分析,为食品生产者、商家和消费者提供参考。1 标示项目要求 三地对营养标签标示项目均可分为核心项目和自愿项目两类。核心项目是营养标签中必须包括的内容。其中,中国大陆 规范 规定的项目为“1+4”,即能量、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和钠1,香港规定必须标示的项目为“1+7”,即能量、蛋白质、总脂肪、饱和脂肪、反式脂肪、碳水化合物、糖和钠2。台湾规定则 收稿日期:2009-08-20 为“1+6”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反式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3。自愿项目是生产者或商家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标示的项目。中国大陆对自愿项目的范围有明确规定,即限于饱和脂肪(酸)、胆固醇、糖、膳食纤维、维生素和矿物质等六类,其中维生素和矿物质的种类应在规定的范围内1。香港和台湾未明确规定自愿项目的范围,但均要求自愿标注的项目不得有任何虚假、误导或欺诈的成分。2 分析方法要求 2.1 直接分析方法 直接的分析方法是以化学方法直接对食品进行检测分析或计算(包括能量和碳水化合物的计算)。三地均有各自的标准或优先推荐检测方法,如中国大陆优先推荐使用国标方法,香港地区则优先推荐使用AOAC 方法。为减少由于检测方法不同而可能的造成的误差,最好尽量参考法规中推荐使用的方法。在基本的检测项目中,能量、碳水化合物和膳食纤维比较特殊,各地规定有所不同,在此分别作一比较。2.1.1 碳水化合物 虽然在标签上标示名称都是碳水化合物,含义却有不同。中国大陆和香港实际均为“可获得的碳水化合 1479现代食品科技 Modern Foo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2009,Vol.25,No.12 物”,即 1 g 产生能量为 17 kJ(约 4 Kcal)的部分。但两地在计算方法上略有区别,中国大陆为总质量分别减去蛋白质、脂肪、水分、灰分和膳食纤维的质量,香港则是扣除上述部分外,另需扣除乙醇的量。而台湾的碳水化合物表示的是“总碳水化合物”含义,计算时将总质量分别减去蛋白质、脂肪、水分、灰分的质量,膳食纤维的质量并未扣除在外。2.1.2 能量 大陆规定的能量计算方法与台湾一致,即碳水化合物(不包括膳食纤维)、蛋白质和总脂肪三者的总和。而香港对于能量的计算,除可获得的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和总脂肪产生的能量外,亦需将乙醇和有机酸产生的能量包括在内。因此在进行香港的能量计算时,应根据食品成分或组成,额外确定是否含有乙醇及有机酸的种类(如柠檬酸、苹果酸、乳酸等),并分别检测确定。对于同一食品,香港计算得到的能量值一般较中国大陆和台湾略高。2.1.3 膳食纤维 膳食纤维基于不同的定义和不同的原理检测得到的结果可能会有很大不同。中国大陆除接受基于“酶重量”法原理的 AOAC 方法外,亦接受基于“酶化学”法测定总膳食纤维(如 Englyst 方法)。香港则明确膳食纤维要求必须按照 AOAC 的正式方法进行检测,不建议使用 Englyst 方法4。台湾则虽未规定方法来源,但规定了检测原理为“酶重量”法。从具体方法来看,AOAC985.29、AOAC991.43 和 AOAC2001.03是最常用的三种,但须注意抗性淀粉类的含量、分子的聚合度可能会造成检测结果的差别,应根据食品性质特点选择方法。上述 AOAC 的检测方法不适宜功能性非消化的低聚糖类(如葡聚糖、低聚果糖、低聚半乳糖等)的成分,三地目前均将该部分包括在膳食纤维的定义内,对含功能性膳食纤维(如功能性低聚糖类)的产品,则根据具体成分的不同,另有指定方法检测作补充1,2。2.2 间接的分析方法 除用化学方法直接分析外,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均允许用计算的方式进行营养素分析,即间接的营养素分析方法。用于计算的食物成分或营养素数据需来源于国内外较权威及最新的资料库。香港推荐了包括美国农业部和中国疾控中心在内的七个国内外数据库作为计算之参考。台湾则会定期于官方网站上更新可用于计算的数据库。3 营养素参考值(NRV)营养素参考值在营养标签中的作用在于,告知消费者所食用的食品中各种主要营养素的量占每天合理摄取量的比例,以作合理饮食之参考。中国大陆和香港均是采用中国营养学会第六届六次常务理事会确定的营养素参考值,共计 35 项12。所不同的是,香港亦允许采用其它国家或国际组织的营养素参考值作为参照,如国际法典委员会,美国,加拿大,新西兰等,但须特别注明。台湾规定可用作营养素参考值的项目较少,仅 15 项3,且其中所采用的数值有部分与大陆和香港不同(如表 1 所示),须在制作营养标签时注意。表 1 台湾与中国大陆/香港营养素参考数值的区别 Table 1 NRV labeled in food packages in Taiwan and Chinese mainland/Hongkong 营养素 台湾 中国大陆/香港 脂肪 55 g 60 g 碳水化合物 320 g 300 g 钠 2400 mg 2000 mg 饱和脂肪 18 g 20 g 膳食纤维 20 g 25 g 维生素A 600 g 800 g 维生素B2 1.6 mg 1.4 mg 维生素C 60 mg 100 mg 维生素E 12 mg 14 mg 4 营养素为“零”的定义 当某种营养素的含量低于一定数值,对人体营养意义不大时,即可标示为零。对于此规定,三地都有一定的区别。中国大陆与香港对相同营养素的零限值要求相同,不同的是中国大陆未设定反式脂肪酸的限值,但比香港增加了维生素和矿物质的限值条件。台湾对饱和脂肪酸的限值要求比香港和中国大陆更为严格(如 2 表所示)。表 2 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对营养素为“零”定义的比较 Table 1 Comparison of the“zero”definition of Chinese mainland,Taiwan and Hongkong 营养素 中国大陆 香港 台湾 反式脂肪酸 未规定 0.3 g 0.3 g 维生素A,钙,钾1 1%NRV*未规定未规定其它矿物质&维生素12%NRV*未规定未规定饱和脂肪酸 0.5 克 0.5 g 0.1 g 膳食纤维 0.5 g 1.0 g 未规定*注:中国营养学会第六届六次常务理事会通过的营养素参考值。1480现代食品科技 Modern Foo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2009,Vol.25,No.12 14815 数值准确度要求 三地对营养标示值准确度均有明确要求。台湾对所有项目统一要求正负误差在 20%以内7。香港地区则对项目进行分类,包括能量、总脂肪、饱和脂肪酸、胆固醇、钠和糖在内的其中营养素均被要求检测值须小于标示值之 120%,而包括蛋白质、不饱和脂肪酸、膳食纤维等则要求检测值需大于标示值之 80%。这与目前中国大陆要求一致。对于数值的修约方式,香港和大陆均对每个项目做了规定。比较而言,大陆更为详细,涵盖了可能用于标示的项目,包括维生素和矿物质。宏量营养素(如蛋白质、脂肪等以克为单位的数值)一般修约至 0.1,能量和微量营养素(如钠)则修约至 1。台湾则规定了总的原则:以有效数字不超过三位,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及钠得以整数标示或标示至小数点后一位3。6 其它需注意的问题 三个市场均有明确列明可豁免营养标签的食品类别,如常见的包装的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果,现制现售的食品等。但有些细节的区别也需注意,如中国大陆规定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 0.5%的产品可不标示营养标签1,而香港则规定需大于 1.2%的产品才可豁免2。另外,香港规定只要食品标签上出现中英文同时使用的情况,则营养标签必须为中英文对照的形式标示。除此以外,包括营养标签的标示格式、特殊食品的标示要求等,三地都有各自明确的要求,由于篇幅所限,在此不作赘述。由于营养标签本身所承载的食品营养与安全功能,必将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关注,这也对营养标签标示的准确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综合来看,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三地的营养标签在检测项目及其具体含义、营养素参考值、准确度要求等方面有一定的区别,这些区别有可能会造成相同的食品在三地的营养标签内容上有很大不同。本文对三地营养标签标示要求的不同点进行分析,望能给营养标签的标示提供参考。参考文献 1 卫生部.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Z.北京,2008.2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营养标签及营养声称技术指引Z.2008.3 行政院卫生署.修正市售包装食品营养标示规范部分规定Z.中国台湾,2001.4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营养标签及营养声称检测方法技术指引Z.香港,2008.5 食物与卫生局.2008 年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修订:关于营养标签及营养声称的规定)规例Z.香港,2008.6 行政院卫生署.市售包装食品营养宣称规范Z.中国台湾,2001.7 行政院卫生署.卫署食字第88004567号Z.中国台湾,1999.8 何梅,杨月欣.各国营养标签实施方案的分析J.国外医学(卫生学分册),2008,35(2):114-119.9 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Guidelines on Nutrition Labellings,CAC/GL 2,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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