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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XX
安全
文明
工地
评审
办法
XX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方法
各市安监站(办)、华北石油安监站:
为促进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的整体提升,加强XX省安全文明工地管理,现将XX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方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XX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方法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附件:
XX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促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科学化、标准化、标准化,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13(j)/t100-2023),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XX省安全文明工地是建设工程全过程创优的重要组成局部,是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最高荣誉奖,由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评审工作由XX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条XX省安全文明工地遵循施工企业申报、主管部门推荐、评委会评审,社会公示的程序,每年评选一次。每年评定的工程总数不超过160项。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申报XX省安全文明工地的规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二)10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游泳馆、艺术馆;
(三)设区市XX县区8000㎡以上的综合楼、图书馆、教学楼、商场、单体住宅等;县(市)建筑面积在6000㎡以上;
(四)工程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工程、垃圾处理、堤岸工程等市政公用工程;工程量在5000万元以上的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工程;
(五)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工程量在1000万以上的特殊工程;
(六)工程规模未到达上述规定,但在创立XX省安全文明工地方面成绩特别突出,或者具有代表性的标志性工程。
第五条XX省安全文明工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标准,安全保证体系健全,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作业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二)工程项目符合国家根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标准,办理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及施工许可手续,并按要求办理了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制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立XX省安全文明工地工作方案和措施,并在施工活动中得到认真落实;
(四)安全管理资料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五)符合国家和省公布的有关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标准要求,同时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按时完成各阶段检查,综合评价为优良,且到达85分以上。
第六条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XX省安全文明工地:
(一)工程施工中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
(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相关人员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程使用自制龙门架、井字架、自制吊篮、摩擦式卷扬机、木制配电箱,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或质量不合格的钢管、扣件以及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和建筑机械设备,或危险性较大工程没有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按规定应经过专家论证的;
(四)施工现场宿舍未设置开启式窗户和使用通铺,以及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五)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六)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有责投诉、治安案件或其他事件的。
第七条创立XX省安全文明工地的施工现场,各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依据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评定打分应到达85分及以上。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八条XX省安全文明工地自工程开工列入创立方案。各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接到施工企业申请后,应依据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严格考核管理,符合条件的建立监督管理档案,经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XX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第九条XX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对各市申报的XX省安全文明工地,组织专家组对现场进行考核,符合条件的,列入全省创立方案。
第十条对列入创立方案的在建工程,由各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按要求对工程项目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打分,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工程竣工后,于当年9月15日前,将考评情况、工程竣工资料和推荐申报名单一并报XX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第十一条创立XX省安全文明工地的施工企业,提交的竣工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目录;
(二)XX省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安全监督备案表、工程总承包和分包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签署意见的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原件;
(五)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创立XX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作方案、措施、组织网络和实施方案等不少于2000字的书面说明材料各一份;
(六)各施工阶段,施工企业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自评,评分表复印件一份;
(七)设区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提供XX省安全文明工地检查表评分表一份;
(八)竣工验收评定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一份;
(九)能反映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全貌、基坑、施工用电、脚手架、临边防护、塔吊和物料提升机等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大门及七牌三图、现场办公、住宿、食堂、厕所、淋浴、消防设施、施工场地及材料堆放等主要部位;反映根底、主体、装饰三阶段施工的工程状况等依照有关检查分项、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要求情况的5吋彩色照片20张(附文字说明);以及介绍施工过程的录像资料一份(录像放映时间5—10分钟,采用光盘制作);
(十)以上能反映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情况的和全部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本一份(u盘或光盘)。
第十二条各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报送竣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创立XX省安全文明工地工程项目汇总表;
(二)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推荐报告;
(三)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申报工地在根底、主体和装饰三阶段依照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进行监督检查的XX省安全文明工地检查表;工程竣工后的XX省安全文明工地竣工评定报告、XX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分汇总表;
(四)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状况的彩色效果照片。
第十三条对申报资料的要求
(一)申报表内有关单位签署意见的各栏内,必须写明对工程的具体评价意见。对未签署具体意见的,视为申报资料不符合要求;
(二)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识别;
(三)申报资料必须准确、真实、并要涵盖所申报工程的全部内容。资料中涉及到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建筑面积、结构类型、监督检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工程一致,如有更改,要有相应的变更手续和文件。
第四章评审程序
第十四条XX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成立由主任、副主任组成的评审领导小组,负责XX省安全文明工地的评审组织、监督管理和审定
第十五条建立XX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库由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等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家组成。
第十六条每次评审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假设干人。
第十七条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工地的资料进行审查,综合平时监督检查情况,形成审查意见。
第十八条评审委员会的评定结果,经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并在网上公示后,报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公布。
第十九条对获得XX省安全文明工地的施工、监理单位和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授予XX省安全文明工地荣誉证书与奖牌。第五章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条申报XX省安全文明工地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行贿送礼,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销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企业下一年度的评审资格。
第二十一条检查、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抗不正之风,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撤销其检查、评审资格。
第二十二条XX省安全文明工地创立和评审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 设在XX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各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创立XX省安全文明工地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相关企业和施工现场开展达标创立活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严格标准、严格要求,努力使全省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整体提升。
对已列入创立方案的工地,各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问题的,要及时催促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或整改不及时、不主动、不彻底的,应取消其申报资格。
第六章附那么
第二十四条本方法由XX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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