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市场监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予处罚清单.doc
下载文档

ID:981199

大小:49.50KB

页数:32页

格式:DOC

时间:2023-04-16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市场监管 轻微 违法 经营 行为 免予 处罚 清单
市场监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予处分清单 xx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予处分清单〔2023版〕 序号 违法行为类型 适用条件 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 1 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 内容未说明出处 1.广告引证内容真实、准确; 2.首次被发现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3.自行改正或责令停止及时改正的。 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说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广告引证内容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2 发布房地产预售或者销售广告未载明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 1.已取得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 2.首次被发现且无违法所得; 3.自行改正。 房地产广揭发布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必须载明以下事项:〔三〕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分。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揭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 发布药品广告未标明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1.已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2.首次被发现; 3.自行改正; 4.无违法所得,未造成危害后果。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七条第一款: 药品广告中必须标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忠告语、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药品生产批准文号;以非处方药商品名称为各种活动冠名的,可以只发布药品商品名称。 第十八条第四款:违反本标准其他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有规定的,依照广告法处分;广告法没有具体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揭发布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4 发布医疗器械广告未标明医疗器械广告 批准文号 1.已取得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 2.首次被发现; 3.自行改正; 4.无违法所得,未造成危害后果。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六条第一款: 医疗器械广告中必须标明经批准的医疗器械名称、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名称、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 第十七条第三款:违反本标准其他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有规定的,依照广告法处分;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具体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揭发布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5 发布农药广告未标明农药广告批准文号 1.已取得批准文号; 2.首次被发现; 3.自行改正; 4.广告是广告主在其自有经营场所、自设网站发布; 5.无违法所得,未造成危害后果。 农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一条规定,农药广告的批准文号应当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第十三条 违反本标准发布广告,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分。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揭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6 发布兽药广告未标明兽药广告批准文号 1.已取得批准文号; 2.首次被发现且无违法所得; 3.自行改正; 4.广告是广告主在其自有经营场所、自设网站发布。 兽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条规定,兽药广告的批准文号应当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第十二条 违反本标准发布广告,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分。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揭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7 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 1.具备合法有效专利证明; 2.首次被发现且无违法所得; 3.自行改正或责令停止及时改正的; 4.广告是广告主在其自有经营场所、自设网站发布。 广告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 第五十九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涉及专利的广告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的; 8 通过群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未标明 “广告〞字样 1.首次被发现; 2.自行改正或责令停止及时改正的; 3.无违法所得,未造成危害后果。 广告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群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通过群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第五十九条第三款: 广告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具有可识别性的,或者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揭发布者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9 广揭发布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广揭发布单位未按规定办理 变更登记 1.首次被发现; 2.自行改正或责令变更及时改正的。 广揭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一款 广揭发布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广揭发布单位应当自该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第三款 广揭发布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广揭发布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变更;逾期仍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10 广揭发布单位不按 规定报送 广告业统计报表 1.首次被发现; 2.自行改正或责令改正及时改正的; 3.符合上述条件可免于警告。 广揭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广揭发布单位应当按照广告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按时通过广告业统计系统填报广告业统计报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广告经营情况。 第十五条第四款 广揭发布单位不按规定报送广告业统计报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11 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广告,已过广告审批有效期。 1.逾期未超过三个月; 2.首次被发现; 3.自行改正或责令停止及时改正的; 4.未造成实际影响。 广告法第四十六条 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第五十八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 12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未按规定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 1.首次被发现; 2.自行改正或责令改正及时改正的。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提供便利。 第八十条第一款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不按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的。 13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 1.首次被发现; 2.自行改正或责令改正及时改正的。 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二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效劳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局部与平台内经营者承当连带责任。 因通知错误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的,依法承当民事责任。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的,加倍承当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效劳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当连带责任。 第八十四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由有关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14 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未按规定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 1.首次被发现; 2.自行改正或责令改正及时改正的。 电子商务法第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 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分:〔二〕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终止电子商务的有关信息的; 15 电子商务经营者未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或者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 1.首次被发现; 2.自行改正或责令改正及时改正的。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四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 电子商务经营者收到用户信息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的申请的,应当在核实身份后及时提供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用户信息。用户注销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立即删除该用户的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保存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分: 〔三〕未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或者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的。 16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未对进入平台经营者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并建立更新档案 1.首次被发现; 2.自行改正或责令改正及时改正的。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效劳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效劳的非经营用户提供效劳,应当遵守本节有关规定。 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核验、登记义务的; 17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履行相应备案义务 1.首次被发现; 2.自行改正或责令改正及时改正的; 3.符合条件可免于警告。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