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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61
学习
贯彻
民法典
50
试题答案
10261 2023年学习贯彻民法典50问试题答案
10261 2023年学习贯彻民法典50问试题答案 当你还是尚未出生的胎儿时,民法典已经宣示了你的权利。当你呱呱坠地,成年之前,民法典将这样保障你的民事权利。
1、问:胎儿尚未出生,父亲因车祸不幸身亡,胎儿是否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 答:胎儿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存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存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问:小刚尚年幼,家人因为新冠肺炎疫情被隔离,谁来照顾他? 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 施。
3、问:小刘7岁时,将父亲送给他的一块手表卖给了二手商店,其父母能要求退回吗? 答:父母可以要求退回。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4、问:13岁的小刚在妈妈网购时偶尔看到付款密码,他用妈妈的 看直播,一时冲动私自给主播打赏8万元,妈妈事后发现,能追回打赏吗? 答:要求退回打赏有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5、问:小花遭父亲虐待,父亲被法院撤销监护权后,有义务继续付抚养费吗? 答:有。
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十八周岁即成年,此时,你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法律行为,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才能让自己的生活更加顺利,民法典便是一部“生活指导〞。
点击海报进入H5 1、网购商品用快递送达,商品在快递途中、签收之前毁损的风险谁承担? 答:卖家。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 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问:小兰租房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小兰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答:有效。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3、问:小周想在租的房子合同到期后继续租,有其他房客来看房,这时小周有什么权利? 答:相同条件下,小周有优先承租权。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4、小王在签合同时没认真看格式条款,对方也未做出说明,事后小王觉得自己遭遇“霸王条款〞,相关条款有效吗? 答:假设涉及与小王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可以主张格 式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下,格式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那么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四百九十八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 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以下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成心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5、问:小芳12岁时遭到性侵,她后来学了更多法律知识,20岁时想起诉索赔,诉讼时效过了吗? 答: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诉讼时效,自受害人满18周岁起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6、一条宠物狗与主人走失,被小张收留并悉心照顾,数天后狗主人来领,小明可以向狗主人要饲养费吗? 答:可以。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防止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可 以请求受益人归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7、前男友长期打骚扰 ,使小芳心烦意乱,无法正常安宁生活,算不算侵犯隐私? 答:私人生活安宁属于隐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一)以 、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8、小张在餐厅吃饭,效劳员误将他人点的一道菜上给他,小张明知上错菜仍然吃完,效劳员发现后,可否让小张付钱? 答:可以,小张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9、问:针对一些旅客不配合安检、“买短乘长〞、“霸座〞等行为,民法典有哪些规定? 答: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第八百一十九条规定,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平安运输义 务,及时告知旅客平安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平安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10、问:小刘参加了一场单位组织的足球比赛,和对方球员发生规那么范围内的碰撞,导致脚踝骨折,他可以向对方请求赔偿吗? 答:民法典确立了“自甘风险〞规那么,假设对方非成心且无重大过失,不得请求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成心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11、问:小李发现有人在某网络平台上发自己患艾滋病的虚假信息,他能要求平台删帖吗? 答:可以搜集侵权的初步证据,通知网络平台删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效劳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效劳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以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效劳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效劳类型采取必 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局部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效劳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2、问:小陈在人行道上正常行走,结果被身后驶来的一辆自行车撞伤,对方意图逃走,周围又没有摄像头,小明可否扣留对方的自行车? 答:民法典规定了“自助行为〞制度,小明可以在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13、问:小刘在小区中散步时,被从居民楼落下的一扇窗户砸伤,物业是否有责任? 答:假设物业未采取必要平安保障措施,应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 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效劳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平安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平安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平安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14、问:亲属、近亲属和家庭成员的范围如何界定? 答: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15、问:小张将自己养的宠物狗遗弃,这条狗流浪期间咬伤他人,小张是否承担责任? 答:小张应当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16、问:小马路遇一儿童落水,奋勇跳入水中救人,救起儿童的过程中造成其局部挫伤,小马要为此赔偿吗? 答:不需要。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7、问:小张遇一男子正对女子施暴,阻止施暴男子过程中致对方受伤,是否需要赔偿? 答:合理限度内造成的伤害不需要赔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18、问:假设小张阻止施暴男子过程中,自己的名牌眼镜被对方打坏,如何索赔? 答:可以直接向施暴男子索赔,假设施暴男子逃跑或无力赔偿,被救女子应适当补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