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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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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城市环境 综合 整治 行动 实施方案
XX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XX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XX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破解城市管理难题,营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实现创立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市委、市政府决定组织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违法建筑的防控与撤除 违法建筑的整治采取防控与撤除双管齐下的方式进行。 1、本次拆违的重点。撤除滨江生态XX县区、宜昌开发区各园区、市重点工程工程施工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在建违法建筑。一是各区人民政府迅速成立控违拆违专班,把拆违与拆迁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控违拆违责任制。二是市政府法制办尽快审查落实〈XX市XX县区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方法〉考评细那么,迅速启动市指导、监管,区执行和落实的防违控违新机制。三是市、区财政要强化控违拆违以及拆迁工作的资金保障,对拆迁腾出来土地的出让收益,采取市区两级分成的方法调动区人民政府的积极性。 2、分期分批集中撤除现有违法建筑。坚决撤除综合整治期间在建违法建筑,控制违法“抢种〞、“抢建〞行为。按照城市开展规划逐步撤除已建违法建筑。综合整治期间,XX县区、XX县区要组织不少于10次集中拆违行动,撤除面积分别不少于1万平方米,整治片区分别不少于2个。XX县区、猇亭区、宜昌开发区要组织不少于5次集中拆违行动,撤除面积分别不少于5000、3000、2022平方米,整治片区分别不少于1个。 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大力支持集中拆违行动,确保拆违工作顺利进行。 (二)XX县区户外广告清理整治 XX县区户外广告清理整治采取分类撤除、分区域推进的方式进行。 1、清理整治区域。一是“两路两段〞道路两侧,即西陵一路、云集路、东山大道(西陵一路至云集路段)、夷陵大道(西陵一路至云集路段);二是夷陵广场周边(包括国贸、商场);三是进入XX县区高速公路两侧及出入口处。 2、清理整治对象。一是撤除未经规划审批发证,擅自在建(构)筑物立面设置和超期设置的户外广告(含布幅广告)以及各类标牌、指示牌、宣传牌等。二是按照标准化、减量化要求,逐步撤除东山大道上的“t〞型广告、商业街区外的路灯广告,撤除影响交通平安的各类广告(含电子显示屏),撤除遮挡山体绿化的广告,撤除影响公共平安的屋顶广告,撤除影响重要场所(特别是文物、标志性建筑物)观瞻的广告,撤除人行天桥、地下通道、隧道、绿化带等公共设施上违法设置的标牌和广告。三是按统一要求和标准对临街门店招牌逐街逐店清理和设置。四是撤除的户外广告属于经过合法审批的,应给予受益人以适当经济补偿。 3、各部门职责。市政府法制办重新修改出台宜昌XX县区户外广告管理方法,市规划局负责编制本次整治路段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市城管局具体承担本次户外广告撤除的相关工作,负责XX县区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和管理,市工商管理局负责广告资质和内容的审查,市城投公司负责XX县区户外广告位的拍卖,市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市公安局负责维护行动现场的治安秩序及交通秩序,宜昌供电公司等部门负责协助做好本单位设施上户外广告清理整顿工作。本次户外广告专项整治采取公告自行撤除、通知催促撤除、组织集中强制撤除等方式进行。在集中清理整顿的根底上,逐步扩大整治范围,健全户外广告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逐步减少中心XX县区户外广告设置数量,提高信息量,转变户外广告配置结构,其中,公益广告数量不得低于总量的20%,促进户外广告行业健康持续开展。 (三)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分全面整治、重点整治和专项整治。 1、开展环境卫生全面整治活动。各区人民政府牵头,以社区为根底单元,发动广阔群众、辖区内的单位,对房前屋后、人行通道、空地绿地、公共活动场所、铁路公路沿线等区域开展拉网式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其中,单位小区环境卫生整治,由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团体落实;物业小区环境卫生整治由市房管局负责,各物业公司落实;杂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由各社区组织、文明城市创立对口联系部门协助。各区组织由城管、卫生、工商等部门组成的专业队伍,检查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执行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临街门店限期整改,逾期仍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由市工商管理局责令停业整改,整改到位前方可重新营业。 2、开展环境卫生重点整治活动。市城管局要通过转变作业方式,进一步提高城市主干道环境卫生质量。 一是增加清洗车辆,重点路段变夜间人工清扫为机械洗扫。作业范围为:从西陵二路起(含西陵二路),下至港窑路止(不含港窑路),北至城东大道,南至沿江大道区域内,适合机械化洗扫的机动车道路。作业时间为每晚23时至次日早6时。 二是将环卫清扫保洁“两班制〞调整为局部重点路段“三班制〞。对洗扫作业路段,每天早7时至晚23时分两班对道路进行人工保洁;对夜班洗扫作业未覆盖的路段(主要是洗扫路段的人行道和未实行洗扫的路段),以及人流量大的路段和主要商业大街,分三班对道路进行人工清扫保洁。其它路段实行两班和两班延时保洁。 三是整治施工工地、待开发地块环境卫生以及建筑垃圾运输漏撒和乱倒现象。建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内、5万平方米至10万平方米、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现场,分别向市城管局缴纳5万元、10万元、20万元保证金。由市城管局对建设施工单位进行考核,对不落实相关工作措施的、造成污染的单位,相应扣除保证金。市住建委负责施工现场、拆迁工地的文明施工管理,催促建设施工单位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硬化施工道路,设置冲洗槽等文明施工设施,保持良好环境。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待开发地块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催促开发单位清理待开发闲置地块的垃圾,设置标准的围墙,进行必要美化。市城投公司负责所属施工工地和待开发地块的环境卫生管理。市交警支队负责查处散体流体物质的超载、超限、无证运输,确保不漏撒。 四是加大“野广告〞治理力度。市公安局负责查处“野广告〞印刷、制作、存放窝点,查处一起,处分一起,罚款执行收支两条线,全部上缴市财政,再全部返还,整治盯人拉客、散发小广告行为。市城管局负责去除20条主要道路的“野广告〞。各区政府、宜昌开发区管委会、葛洲坝城管局、三峡风景区宜昌管理局负责去除各自辖区内的“野广告〞。市民政局负责去除路名牌及附着广告牌的“野广告〞。市公交集团、市城投公司负责去除各自公汽站台及广告牌上“野广告〞。三峡日报传媒集团负责去除阅报栏、报刊亭、宣传栏等设施上的“野广告〞。市邮政局负责去除邮筒、邮箱、报刊栏等邮政设施上的“野广告〞。中国电信宜昌分公司、中国移动宜昌分公司、中国联通宜昌分公司、宜昌供电公司负责去除所属设施上的“野广告〞。其中,胜利四路、西陵一路、沿江大道、东山大道区域内主要路段上的配电箱、通讯交接箱,要全部采用专用材料喷绘的公益广告进行覆盖。 3、统筹特殊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协调和监督船舶垃圾管理和长江、黄柏河水域漂浮物清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地方管理水域船舶垃圾管理与清理,负责车站、码头、机场、铁路、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治理。市旅游局负责景区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市水利水电局负责XX县区长江、黄柏河等水域岸坡及湖泊环境整治。三峡通航管理局负责三江护岸的环境卫生工作,以及责任范围内船舶垃圾管理工作。宜昌海事局负责责任范围内船舶垃圾管理工作。长江电力公司负责三峡库区“两坝〞坝前及干流的漂浮物清理和处置。宜昌供电公司负责运河的环境卫生工作。市公交集团、市城投公司负责各自责任范围内公汽站台的维护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宜昌火车站负责铁路沿线的环境卫生。宜港集团负责直管码头及岸坡的环境卫生。交运集团负责长途车站、三峡游客中心、大公桥客运站及码头、岸坡的环境卫生。 (四)不文明行为的整治 不文明行为整治采取部门整治与群众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各有关执法部门要各司其职。按照关于对XX县区违法违规不文明行为实施行政处分的通告的要求,在西至西陵二路,南至沿江大道,东至胜利三路,北至东山大道的区域内,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管理局、市文化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商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烟草专卖局分别建立整治专班,对职责范围内违法违规不文明行为实施教育处分,促使不文明行为显著减少,市民公德意识和法制意识明显增强。 2、XX县区各区(含宜昌开发区)要加大对不文明行为劝导和处分力度,组织招聘不少于100名的市容环卫监督员,严格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在道路、广场、车站等地段执勤,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乱倒、乱刻乱画乱张贴、随意吊挂晾晒物品以及横穿马路、翻越栏杆等6种不文明行为予以劝导制止,并施以10元至50元的罚款处分。罚款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全额上缴、全额返还。 3、加强疏导、宣传和保障。市交警支队对主次干道斑马线不清晰的要重新施划,对斑马线之间间隔过长的,要科学增划。严格禁止行人闯红灯,在西至西陵二路、南至沿江大道、东至胜利三路、北至东山大道区域内,由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管理,并适当增加交警协警力量,其它区域由各区按属地管理原那么负责管理。市城管局和市公安局要抽调专门人员指导协助配合各区市容环卫监督员开展工作,市公安局对阻扰执法的人员要及时依法予以处分,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宣传和疏导工作,为整治行动奠定良好的群众根底。 4、市(区)直机关工委要细化“双带头〞活动方案。在创立迎检期间,采取包街道包路段包公共场所等方式,抓好“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学校)的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学生要“带头争做文明人,带头劝导不文明行为〞,管好自己、教育亲属、影响他人,促进全社会文明素质整体提升。市直各部门要与对口社区相统一,做好文明行为示范劝导工作和社区义务监督员教育培训工作。 (五)流动摊点和“七小门店〞的管理 按照“出店经营要禁止、流动摊点要标准、饮食摊点要平安〞的原那么,实行全方位综合治理。 1、组建联合执法工作专班。区人民政府组建由城管、工商、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专班,负责对XX县区主要路段、窗口地带及菜市场周边流动摊点进行整治。市工商管理局联合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XX县区“七小门店〞进行整治,但凡不达标的,一律停业整顿。整改后经检查达标的,可以重新营业;经整改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取缔。市公安局负责对发廊、理发店开展“扫黄打非〞整治行动。 2、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在7月底前,研究出台XX市XX县区生活效劳工程经营许可实施方法,建立标准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治理出店经营和占道经营。 3、市城管局负责研究制定将局部道路作为流动摊贩疏散地的方案,由辖区街办对摊贩实行统一的标准管理。 4、市规划局负责在7月底前完成夜市定点规划,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各区人民政府应主动在辖区内开辟临时夜市,加强饮食平安管理。 (六)机动车(含非机动车)乱停乱靠的整治 机动车(含非机动车)乱停乱靠的整治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进行。 1、市交警支队重新划分道路停车泊位,占用盲道的停车泊位要退出来。市住建委、市城投公司负责完成XX县区范围内新建、改造道路两侧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建设任务,科学合理建设盲道及无障碍设施,加快推进宜昌东站停车场道闸、视频监控等根底设施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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