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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同名1247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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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 作业 安全技术 措施 同名 12479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同名12479)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批准: 审核: 校核: 编制: 中电建路桥集团汉中兴元新区棚改及文化旅游设施建设 项目总承包部 11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 2、《郑州市陇海路快速通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建筑工程实用安全技术手册》 4、《高处作业分级》(GB3608-93);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陕西省西南部汉中兴元新区开发区,汉中市东北部(距汉中市约5.5km),兴元湖公园东侧。工程紧邻G316国道,外部交通方便。 本工程包括东翼第二安置住宅小区及室外配套工程、两街工程、梁中路、惠府路、西翼安置区和翠平西路工程。 其中梁中路全长约2443.87m,断面红线宽度40m,设置小桥两座;惠府路全长约2129.4m,断面红线宽度40m,设中桥两座,箱涵一座;翠平西路全长约2129.4m,断面红线宽度40m。 三、高处作业标准 1、高处作业的标准,统一划分规定如下: (1)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级别: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30m 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 30m 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类别: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两种。(1)特殊高处作业又分为以下几个类别: 1)在阵风风力为6级及其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者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点条件下的悬空高处作业。 (2)一般高处作业系指除特殊高处作业和特殊工况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的基本类型 建筑施工中的高处作业主要包括:临边、洞口、攀登、悬空、交叉等五种基本类型,这些类型的高处作业是高处作业伤亡事故可能发生的主要地点。 (1)临边作业(施工现场中工作沿边无围护或围护高度低于1.2m的高处作业),分4种情况:基坑周边、料台、平台周边及脚手架作业等要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由两道横杆和立柱组成框架,上杆距作业面1~1.2m,下杆距作业面0.5~0.6m,立柱间距不大于2m。 (2)洞口作业:洞口作业分为2种情况:作业面预留洞口、钻孔桩等。 (3)攀登作业:是指借助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如脚手架、梯子、爬梯及高处作业上人通道等都属于登高设施。 (4)悬空作业:是指在四周围都处于临空的状态下进行的高处作业。悬空作业最基本一条是应有牢固的立足点,并配设防护网、防护栏杆等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结构吊装、大模板施工、支拆模板、绑扎钢筋、浇筑砼等作业。 (5)交叉作业:主要指施工现场上下不同标高处作业,在空间贯通的情况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 由于不同标高,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方落物容易伤及下方作业人员,必须搭设防护层或隔离层。对距临边堆放物料应留有大于1m的距离,堆放高度也不能大于1m,下面必须搭设防护棚防止落物伤人。 四、高处作业安全技术基本规定 本工程高处作业主要涉及基坑临边防护、脚手架施工、墩柱结构施工、高架桥箱梁施工、模板支拆施工、钢箱梁及预制梁吊装施工等项作业。 1、高处作业的一般施工安全规定和技术措施 (1)施工前,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备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悬空、攀登高处作业以及搭设高处作业设施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诊断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疾病时,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人员要头戴安全帽,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腰系安全带。 (6)高处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体,一律先行拆除或予以固定。所有物件均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随手放入工具袋,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运走,清理时采用传递或系绳提溜方式,禁止抛掷。 (7)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和大雨等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露天悬空与攀登高处作业。暴风、雨雪后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漏雨、漏电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或重新设置。 (8)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灯,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和拆除。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时,必须经有关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可靠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 (9)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0)高空作业工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绳根处应做到高挂低用及安全可靠。 (11)高空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作业,在高空作业不得开玩笑,违者以违章作业论处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高空作业穿着要灵便,严禁穿硬底鞋、高跟鞋、塑料底鞋和带钉的鞋。 2、高处作业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1)凡是临边作业,都要在临边处设置防护栏杆,一般上杆离地面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面高度为0.5~0.6m;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 (2)对于洞口作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板、张拉安全网等措施。 (3)进行攀登作业时,作业人员要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能顺脚手架等设施进行攀登,也不得利用吊车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4)进行悬空作业时,要设有牢靠的作业立足处,并视具体情况设置防护栏杆,搭设脚手架、操作平台,使用马凳,张拉安全网或其他安全措施。 (5)进行交叉作业时,注意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层。 (6)进行高处作业之前,要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安全防护对策 (1)基本措施: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拆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因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3)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2)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脚手架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3)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3)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1)钻孔桩孔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2)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4)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注意事项: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 须牢固可靠。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安装管道时,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脚手架形成操作平台。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何在,配置专人加以监控。 高处作业前,由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5)高处作业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1)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以下要求: 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登高架设作业(如架子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工等)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 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不穿带钉易滑鞋,并要认真做到“十不准”:一不准违章作业;二不准工作前和工作时间内喝酒;三不准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四不准随意往下面扔东西;五严重睡眠不足不准进行高处作业;六不准打赌斗气;七不准乱动机械、消防及危险用品用具;八不准违反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用品、用具;九不准在高处作业区域追逐打闹;十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用品、用具及设施。 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装袋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应放好、放牢,施工区域的物料要放在安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必要时要捆好。、 施工人员要坚持每天下班前清扫制度,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吊装施工危险区域,应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禁止行人通过和在起吊物件下逗留。 夜间高处作业必须配备充足的照明。 在高处吊装施工时,密切注意、掌握季节气候变化,遇有暴雨、6级及以上大风、大雾等恶劣气候,应停止露天作业,并做好吊装构件、机械等稳固工作。 盛夏做好防暑降温,冬季做好防冻、防寒、防滑工作。 实现现场交接班制度,前班工作人员要向后班工作人员交代清楚有关事项,防止盲目作业发生事故。 2)防护措施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常识:高处作业中发生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比例较大。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或按规定架设安全网,是减少和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这类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常称为“三宝”。 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帽,调好帽箍,系好帽带;正确使用安全带,高挂低用,选用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安全带,并保证在使用有效期内。安全带严禁打结、续接,使用中要可靠地挂在牢固的地方,且要防止摆动,避免明火和刺割。2m以上的悬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 预留口防护:较大的预留口,应在口的边缘处设防护围栏,高度1.2m,并将预留口用钢筋焊接网封严,或在上面铺方木、木板或用用安全标志的盖板盖严。 “临边”防护:在基坑开挖、卸料平台搭设中,临边的一面要有防护措施,须设置围栏或搭设安全网。 攀登作业的防护:所有各类人员的上下都必须在规定的通道行走,不允许利用臂架或脚手架杆件与施工设备进行攀登。攀登时,都应事先按有关标准对攀登设施加以检查和验收。 悬空作业的防护:本工程主要的悬空作业为钢筋绑扎,绑扎钢筋时,注意不能在钢筋骨架上站立或攀登上下。 交叉作业的防护:施工现场支模、拆模、拆脚手架上下不通层次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交叉作业,上下立体式交叉作业极易造成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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