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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工会
干部
培训
指导
意见
工会干部培训指导意见
为切实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培养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根据〈市工会202223—2023年开展纲要〉任务完成分解的通知要求,特制定202223—2023年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根据市工会十四大提出的目标任务,紧扣“推进科学开展、构建和谐社会〞时代主题,以围绕推进工会干部素质能力建设为目标,以提高工会干部理论创新和实践创造的能力为重点,努力把工会干部培养成为组织发动职工的能手、协调劳动关系的行家、关心效劳职工的模范,为新时期的工会工作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和主要任务
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提高工会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调整和改善工会干部的专业结构及知识结构,增强工会干部在新形势下的综合工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党的工运事业、密切联系职工群众、业务精通、锐意进取、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至2023年全市工会专兼职干部普遍培训一遍。市总工会包括四个驻会产业重点做好党政群、社会团体、公有及500人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干部培训工作;各县、区、产业工会重点500人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干部培训工作。确保202223年完成培训任务的40%,2023年完成培训任务的75%,2023年20230%完成培训任务。
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主要任务是:
1、上岗资格培训。全市新上岗的专职工会主席,在到岗一年内(含到岗已一年以上还没有参加上岗培训的),必须接受为期1-2天的脱产学习。
2、适应性岗位培训。培训对象为全体工会干部。主要内容是结合不同时期工会的中心工作和本地区、本系统的工作实际,结合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以及新时期新阶段工会重点工作的难点问题,开展各种短期适应性岗位培训,使工会干部及时了解和掌握做好本职工作所必需的新知识、新技能。
3、工会专业人才培训。加强对各级工会特别是工会机关中从事专业工作、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中青年业务骨干的培训,尤其要培养一批劳动法律、劳开工资与社会保障、劳动保护、平等协商与集体谈判、财务、经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4、工会领导干部专题研讨(工会主席论坛)。每年与市委党校举办一期由市总工会委员、各县、区工会、产业工会、局部乡镇工会专职主席和大中型企业工会主席参加的工会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在市委党校每期主体班中安排工会工作专题讲座。研讨讲座主要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工会重点工作,针对工会工作中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学习。同时将组织县、区工会和市总机关工作人员到高等学校进行拓展性培训。
5、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坚持分级、分类、自学、集中的培训原那么,一是按照全总、省总、市总办班方案,选派相关工会干部参加培训。二是各级工会根据本地区、本产业工会实际,借助社会办学力量,举办相关工会干部培训班。三是鼓励工会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在职自学,或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参加工会急需专业学习教育。
三、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根底建设
1、建设工会干部培训阵地。通过深化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工会干部教育阵地的建设,在依托外力办学的同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发挥职工大学、工人文化宫等工会现有的教育培训基地,降低培训本钱,改善办班条件。以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培训体系,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效果。
2、建设高素质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加强与省总、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建设一支由全总(省总)资深教授、市委党校专业教授组成的专业师资队伍;打造一支由市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及工会机关有一定专长的干部、具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工会工作突出的基层工会主席的兼职师资队伍。
四、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组织领导
1、完善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机构。市总已建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组织部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工会、产业工会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完善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定期研究工会培训工作。各级工会组织部门为工会干部教育主管部门,对工会干部培训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制,负责研究制定干部培训的政策、规划、指导、检查,协调工会干部培训的工作关系。
2、建立和完善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制度。一是健全考核鼓励制度。要把工会干部参加和完成培训任务的情况,作为工作考核、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凡没有完成工会干部培训任务的工会,不能验收为合格职工之家,不能参加模范职工之家的评选,责任部门工会干部不能评选为先进个人。二是建立办班归口审批备案制度。市总组织部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市总各部室、产业举办各类专业培训班,应在年初提出方案报组织部,经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列入年度培训方案;各县、区工会、产业工会业务部门举办工会干部培训班,也须报市总工会备案,要对工会干部学习培训情况进行登记入档,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档案,经考试合格,由市总工会颁发“工会干部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三是建立总结通报和交流制度。各县、区工会、产业工会每年要对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每年底要将教育培训统计报表报市总组织部。市总将每年对各县、区工会、产业工会培训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和交流。四是建立经费保障制度。各级工会要建立和完善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经费预决算制度,加大对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并做到逐年增加,保证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落实。
3、积极争取党政及组织人事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各级工会要努力将工会干部培训纳入到各个层面的党政培训序列中,积极主动与组织人事等部门协调、配合。采取如专题讲座、专题报告会、发放工会工作有关资料等多种形式,将工运理论和工会法律法规纳入到同级党校的培训内容。要注重研究、解决工会干部培训工作中的难点、疑点、热点问题,为推开工会干部培训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有利的条件。各县区要制定详细的培训规划和实施方案,层层分解指标,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培训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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