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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培训的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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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医疗 安全 不良 事件 培训 内容
医疗平安不良事件培训的内容 医疗平安(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 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平安,减少医疗(平安)不良事件,确保患者平安,结合患者平安目标,制定医疗(平安)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具体如下: 一、医疗平安(不良)事件的定义及范围: 医疗平安(不良)事件是指在正常诊断与治疗过程中,发生本可防止的涉及医疗平安的不良事件/缺陷。 包括: 1.可能损害患者健康或延长患者住院时间的事件; 2.可能导致患者残疾或死亡的事件; 3.各类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事件; 4.不符合临床诊疗标准的操作; 5.可能引起患者额外经济损失的事件; 6.可能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事件; 7.可能给医务人员带来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事件; 8.可能给医院带来信誉等各种损失的事件; 9.其他可能导致不良后果的事件或隐患。 二、医疗平安(不良)事件分级: 1.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分三个级别: (1)一般医疗质量平安事件。造成2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2)重大医疗质量平安事件。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3)特大医疗质量平安事件。造成3人以上重度残疾或死亡。 2.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3.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4.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并修正错误,未形成事实。 三、医疗质量平安(不良)事件报告的原那么 1.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必须报告范畴,报告原那么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以及卫生部医疗质量平安事件报告暂行规定执行。 2.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主动性和非处分性的特点。(1)主动性:医院倡导各科室、部门和个人自愿参与,主动报告不良事件。(2)非处分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分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分的依据。 四、医疗平安(不良)事件信息表根据不同内容,有以下相应部门收集处理: 1.医疗平安(不良)事件由医务科处理; 2.护理平安(不良)事件由护理部处理; 3.感染相关平安(不良)事件由控感办处理; 4.药品平安(不良)事件由临床药剂科处理; 5.器械、设备平安(不良)事件由药剂科和设备科处理; 6.设施平安(不良)事件由总务科处理; 7.效劳及风纪平安(不良)由政工科处理; 8.平安不良事件由保卫科处理。 五、上报形式 (1)书面报揭发生平安(不良)事件后48h内,当事人或其他发现人员按照要求填写书面医疗平安(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至相应职能部门。 (2).紧急 报告仅限于在平安(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紧急情况使用,并随后履行书面补报。夜间及节假日应统一上报医院总值班人员。 六、上报流程 1.Ⅰ、Ⅱ级事件报告流程主管医护人员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Ⅰ、Ⅱ级事件,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医务科、护理部报告。同时在1个工作日内填报医疗质量平安(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至医务科或护理部;由其核实结果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 2.Ⅲ、Ⅳ级事件报告流程主管医护人员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Ⅲ、Ⅳ级事件时,当事人需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在1-2个工作日内填写医疗(平安)不良事件报告表,上交至医务科或护理部,并提出初步的质量改进建议。 3.医务科、护理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与相关科室共同分析问题,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建议,反响给科室,催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备案,每季度进行总结,依据评定标准,提出奖惩意见,经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上报院长办公会决议。 七、医疗平安(不良)事件报告的自愿性、保密性、非惩罚性 (一)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二)保密性。报告人可通过各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三)非处分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分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分的依据。 八、监管医疗(平安)不良事件上报管理,实行医院质量与平安管理委员会、医务科(或护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临床科室及病区参与的管理体系。各临床科室、病区应积极主动上报,全院年上报医疗平安(不良)事件案例,每百张床应至少≥15例。对于医疗平安(不良)平安事件科室应及时总结,提出科室质量与平安改进措施。职能部门应对科室上报平安(不良)事件及时给予调查及核实,给出改进意见,每季度进行汇总,并提交医院质量与平安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与平安管理委员会应针对各职能部门上报的平安(不良)事件,每半年召开一次评估总结会议,分析结果及时反响各职能部门,保证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九、鼓励机制1.定期对收集到的不良报告进行分析,公示有关的好建议和金点子,并给予表扬。 2.对提供不良事件报告的科室给予奖励及表扬。对个人报告者保密的前提下给予奖励,并给予不具名的公开表彰,上报一例予奖励50元,每科室每月至少上报一例。 3.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报告且积极整改者,视情节轻重可减轻或免于处分。 4.医院相关职能部门,设立专人负责,把各方面报告的信息最大限度地予以收集、整理、分析,医院予以汇总并在适当的场合交流,全院共享平安信息,并跟踪处理、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5.每年由院平安管理委员会对不良事件报告中的突出个人和集体提出奖励建议和方案。 第6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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