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政务
服务
工作
办理
制度
政务效劳工作办理制度
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市政务(为民)效劳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各类事项办理方法。本方法适用于市政务效劳中心、乡镇(街道)为民效劳中心,村委会(社区)为民效劳站参照执行。
一、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
(一)一般事项范围
一般事项指审批或办理条件明确、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事项,并且不涉及其他部门(单位)审核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工作事项。
(二)一般事项办理
一般事项实行直接办理制,其根本程序为:
1.效劳对象申请材料齐全的一般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必需即收即办、当场办结。
2.效劳对象申请材料不全而影响审批或办理的一般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必需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办的材料,在效劳对象补齐材料后当场办结。
二、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
(一)特殊事项范围
特殊事项指需经审核或现场踏勘的申请事项,以及需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申请事项。
(二)特殊事项办理
特殊事项实行承诺办理制,其根本程序为:
1.效劳对象向有关窗口提出申请。
2.有关窗口受理申请,并当场初审申报材料。效劳对象申报材料齐全应出具承诺件通知书,按不同申请事项明确承诺相应的工作时限;效劳对象申报材料不全但不影响审批或办理的,窗口必需受理,并同时出具补办件通知书,一次性明确告知效劳对象需补办的材料,工作时限从效劳对象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
3.窗口工作人员应将承诺事项按“承诺件的管理方法〞准时向窗口部门(单位)报告。
4.窗口部门(单位)应尽快组织人员审验核实或现场踏勘,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处理确定,并将处理确定和相关材料转交效劳窗口。
5.效劳对象在时限到时,凭承诺件通知书到原受理窗口查询办理结果,如对办理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向中心管理处投诉。
三、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
(一)重大事项范围
重大事项是指需由3个以上部门(单位)审批或办理的申请事项。
(二)重大事项办理
重大事项实行联合办理制,其根本程序为:
1.效劳对象应按不同的申请内容向窗口提出申请,首次接件窗口为责任窗口。
2.责任窗口受理重大事项后,必需按“联办件的管理〞方法予以办理。
3.需由中心主持召开联办会议或组织现场踏勘的,责任窗口应准时向中心管理处汇报,由中心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办理重大事项。
四、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
(一)上报事项范围
上报事项指受理的审批权限不在本级部门或单位,需报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申请事项。
(二)上报事项办理
1.效劳对象向有关窗口提出申请,受理窗口为责任窗口。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确认为上报事项后,应出具承诺件通知书,明确承诺该事项在本级办理审核的办结时限。
3.受理窗口在时限内办理完毕本级有关手续后,负责按相关程序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五、把握事项明确答复制
(一)把握事项范围
把握事项指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国家和省、州、市的有关政策,不符合市和乡镇总体进展规划的申请事项。
(二)把握事项办理
把握事项实行明确答复制,其根本程序为:
1.效劳对象向有关窗口提出申请,受理窗口为责任窗口。
2.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报材料,如能当场认定为把握事项的,应当场认定,并将申报事项按“退回件的管理方法〞予以办理;如项目内容较为简洁,无法当场认定的,可按“承诺件的管理方法〞予以处理,在承诺时间会同有关人员共同审议,准时赐予效劳对象明确答复。
3.效劳对象如对申请事项的答复持有异议,可向中心管理处投诉。
六、申办事项关心办理制
(一)申办事项范围
申办事项指效劳对象申请办理的各种行政审批和行政效劳事项。
(二)申办事项办理
申办事项实行关心办理制。效劳对象在申办过程中,对需要填写的各种表格不清楚的,窗口工作人员可指导其填写。对不识字人员、老年人可以关心其填写各种表格。
各窗口工作人员要增加工作责任心,准时办理各类申请事项。窗口单位要落实特地人员,在承诺时间内办结窗口转交的各类申请事项。窗口和单位之间要完善交接件手续,消逝延时办结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如遇特殊状况,经中心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结时间,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