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区委
城市
空气质量
保障
整体
方案
区委城市空气质量保障整体方案
随着秋冬季节的到来,干旱、雾霾、静风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将逐渐增多,加之大量燃煤设施的启用,我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形势将更加严峻。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为污染,保障市民生活环境健康,圆满完成年度空气质量目标任务。根据市2023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不断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有效控制各类扬尘污染源及燃煤设施超标排放的现象,坚决杜绝露天燃烧落叶和垃圾等行为。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力争到达302天以上,2023年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力争不少于70天。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三、工作职责与任务分工
(一)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对全区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负责组织实施区2023年秋冬季环境质量保障方案,协调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突出的问题,定期检查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2.落实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及应急机制。
(二)各街道办事处
1.对辖区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负责组织协调好施工工地和燃煤场所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2.按时完成施工工地扬尘和燃煤烟尘污染整治工作。
3.加大清扫保洁人员教育和道路保洁工作力度,及时清理道路上的积土,杜绝露天燃烧树叶和垃圾行为。
(三)区四城联创办
1.区四城联创办牵头负责全区空气质量管理巡查督办工作,并对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单、督办单进行督查落实,并严格落实空气质量管理考评周检查制度。检查组由区四城联创办、环保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容园林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棚改办)、区城改办抽调专人组成。
2.从2023年10月1日起,严格按照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考核方法(试行)要求实施考核。
3.对各类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杜绝废旧物资回收加工中燃烧废气超标排放现象。
(四)环保分局
1.负责每月对各街道办事处道路扬尘污染状况和降尘量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进行通报。
2.负责对全区各类施工工地、堆场和露天仓库的防尘覆盖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存在严重扬尘污染的施工工程,将其建设方和施工方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纳入银行征信系统。
3.重点加强燃煤烟尘、二氧化硫排放企业的运行监管,确保除尘、脱硫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或使用煤质不达标的单位在责令整改的同时,依法进行处分并向社会曝光,将企业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纳入银行征信系统。
(五)区城管执法局
1.负责催促指导辖区各类施工工地的围挡情况、出入口硬化情况、冲洗设备落实及使用情况、车辆带泥上路情况、撤除房屋和清运建筑垃圾采取湿法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对渣土清运车辆沿途抛撒问题进行监督管理,并对违规车辆进行严肃查处。
3.负责对全区饮食烧烤采用清洁能源和无烟环保烤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六)区市容园林局
1.负责催促指导全区所有出土工地和拆迁工地出入口自动冲洗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安装、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严格履行区建筑垃圾清运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渣土清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
3.负责催促指导科学合理的搞好道路保洁工作,确保城市道路不积尘,道沿区域不留灰尘死角,不断提高道路保洁质量。除雨天或者低温天气外,城市主要道路至少每日冲洒2次,以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必要时按照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增加道路冲洒频次。
(七)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棚改办)
1.负责对建设工地(非城改工地)工地内部各项防尘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对一年内有三次以上(或同时有三个以上承建工程)严重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的建筑施工单位,除责令其停工整顿外,报请市建委将其清理出建筑施工市场。
(八)区城改办
负责对所属城改施工工地内部各项防尘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九)交警大队
负责对渣土清运车辆违反相关交通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并配合市容、城管部门开展渣土清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
(十)质监分局
负责对民用蜂窝煤和洁净型煤的质量进行监管,确保煤质达标。
(十一)区监察局
负责成立专项督查组,会同区四城联创办对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有关部门落实本方案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工作不力、监管不力造成严重扬尘污染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立即开展扬尘污染大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环境违法行为,防止污染问题扩散和蔓延。对检查中发现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的各类施工工地,一律要求停工整改,整改达标并通过验收前方可继续施工。
(二)建立预警应急保障制度
1.实行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应急保障制度
当公园空气子站污染指数高于90,且小时曲线有上升趋势时,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并向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发布环境质量预警。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降低污染指数。区市容园林局要迅速对公园兴庆子站周边的道路进行洒水作业,对周边道路进行冲洗,同时扩大洒水范围和增加洒水频次,抑制道路扬尘的产生,力争空气质量不超标。
2.严格落实市空气质量预警应急保障制度
当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政府的指示启动相应级别空气质量应急保障工作后,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区政府指示立即启动以下应急保障措施:
(1)除应急抢险施工外,全区所有拆迁工地、出土工地以及内部倒土作业全部停止施工,所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一律停止施工。
(2)各类储煤场所对未入库堆放的煤炭应100%覆盖或采取不间断喷淋,并停止煤炭装卸和筛选作业。
(3)辖区主干道及主要次干道实施不间断保洁,除雨天或者低温天气外,每天洒水不少于4次。
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应急解除通知后,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解除应急。
(三)加快减排工程建设和验收
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加快二氧化硫减排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市上下达的减排任务按期完成。朱雀热力公司11月15日前完成2台100吨锅炉脱硫工程;朝阳门供热站65吨燃煤锅炉脱硫设备于11月15日前投入正常运行,4台40吨燃煤锅炉脱硫工程于11月15日通过验收;铁路局南郊建筑段2台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脱硫工程于11月15日通过验收。其他燃煤锅炉单位,必须认真执行环境保护相关规定,保证所有燃煤煤质硫份和灰份到达规定的标准,消烟除尘设施保证正常运转,绝不能有闲置、停用现象,确保燃煤锅炉全面达标排放。
(四)加强宣传引导与公众参与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与社会监督作用,及时曝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宣传正面典型;开展有奖举报活动,鼓励广阔市民积极举报燃煤设施、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以及渣土车辆超限装载、沿路抛洒和恶意倾倒等问题,使破坏环境的行为时时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五)加强督办与严格考评
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四城联创办、区监察局要加强全程监督和通报,对工作出现失误造成影响的,要跟踪督办,定期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指导,现场办公,解决问题,推开工作;区四城联创办要按照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考核方法(试行)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考评,于每月10日之前对上个月的检查考核工作发出通报,作为年终综合考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各街办、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开展观和改善辖区大气质量一项重要举措。
(二)各街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制定措施,责任到人。各单位每周四下午4:00前,将本周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街办、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要主动配合,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对因推诿扯皮或行政不作为而贻误工作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四)各街办、各有关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将秋冬季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方案及联络员名单,于11月2日前上报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内容总结
(1)区委城市空气质量保障整体方案
随着秋冬季节的到来,干旱、雾霾、静风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将逐渐增多,加之大量燃煤设施的启用,我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形势将更加严峻
(2)其他燃煤锅炉单位,必须认真执行环境保护相关规定,保证所有燃煤煤质硫份和灰份到达规定的标准,消烟除尘设施保证正常运转,绝不能有闲置、停用现象,确保燃煤锅炉全面达标排放
(3)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指导,现场办公,解决问题,推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