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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司法局
主要职责
市司法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编制XX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工作规划、年度方案,并指导、监督、组织实施。
(二)管理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三)管理和指导全市律师工作和法律参谋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效劳机构。
(四)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司法所及法律效劳所工作,参与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制订全市的法律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执法检查。组织、指导、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学教育工作。
(六)了解、掌握全市劳改释放、劳教解除回归人员的情况,指导、管理、组织实施再教育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地方党委管XX县区(市、区)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指导全系统精神文明创立和立功创模活动,负责市司法行政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业务培训、进修和法律效劳机构的年度财务收支内审。办理全市律师、公证等专业技术职务的考试考核、评审和报批工作。
(八)承办全市司法行政复议。指导面向社会效劳的司法鉴定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协会、公证协会、法学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组织开展法学理论的科学研究工作。
(十)负责和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效劳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全市有关司法方面的对外联系、交流和合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篇:区司法局主要职责一、区司法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开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方案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公园管理处和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及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参谋、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效劳机构。
(四)指导监督全区公证业务活动,管理公证机构。
(五)指导全区的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效劳所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六)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做好刑满释放和期满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指导面向社会效劳的司法鉴定工作。
(九)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区依法治区办是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区司法局,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领导、市依法治市办指导下开展工作,对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和市依法治市办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贯彻执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和意见,组织实施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指导、协调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区直及驻武各单位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区性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活动。开展基层、行业依法治理,建立健全各项事务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步入法制轨道。
(四)负责各处、乡、镇和区直及驻武单位的依法治理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的筹备工作;负责全区普法骨干和科级干部的年度培训、考试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全区普法应考对象的考试工作。
(五)指导、检查处、乡、镇出台标准性文件,协调、催促开展依法治村(居委会)工作。
(六)及时总结、推广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先进经验,促进全区工作的平衡开展。
(七)负责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文件的起草,材料、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八)完成依法治市办、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第三篇: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市民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本市有关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民政事业开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划、政策。
(二)负责本市社会救助工作。牵头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和实施方法;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社区综合帮扶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三)负责本市救灾救助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核查、上报、发布灾情;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接收、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救灾款物。
(四)负责本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拟订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的工程、标准和实施方法;管理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指导核对工作机构建设;研究分析居民经济状况。
(五)负责本市优待抚恤工作。拟订优待抚恤政策、标准和实施方法;负责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表扬;负责民政部门管理的伤残人员的残疾等级评定等审批事项;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负责拥军优属工作。
(六)负责本市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拟订接收安置政策、方案和实施方法;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效劳管理机构和军供单位的建设、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市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拟订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的意见、建议和政策;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建设,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开展选举工作。
(八)负责指导社区效劳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区效劳政策;促进城乡社区效劳统筹开展;指导社区志愿效劳活动,组织社区志愿者注册,对社区公益效劳工程进行监督评估。
(九)负责本市社会福利工作。拟订扶持社会福利事业开展的政策、标准和实施方法;负责孤儿救助工作,指导孤儿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各类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效劳管理工作,负责涉外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推进居家养老效劳工作。
(十)负责本市慈善事业的促进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指导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引导、扶持和标准慈善组织的开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志愿效劳的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对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进行表彰。
(十一)负责本市老龄工作。拟订老龄事业开展规划和政策;推动老年人相关法规政策实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本市职业社会工作者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社会工作者及其专业组织管理工作。拟订社会工作职业化的制度、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各领域开展社会工作。
(十三)负责本市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拟订残疾人就业的扶持保护政策;负责城镇重残人员纳入根本医疗保障的复核;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资格认定;负责假肢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的资格认定;负责残疾人进口用品免税的审核。
(十四)负责本市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指导福利彩票的发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福利彩票的销售市场;负责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工程的审批、监督和评估。
(十五)负责本市行政区划工作。研究和修订全市行政区划规划;负责乡镇、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负责本市政区名称的审核报批;指导本市居(村)委会的设立、撤销、更名、命名。
(十六)负责本市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本市居民的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负责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华侨的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负责婚姻介绍机构的管理;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七)负责本市殡葬管理工作。拟定殡葬工作政策和标准;负责殡葬设施建设和管理事项的审批;推进殡葬改革。
(十八)负责统筹本市民政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分、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组织和参与起草本市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
(二)研究本市社会组织开展的全局性、方向性问题,提出社会组织开展的专项规划和政策建议,做好规划和政策落实的协调、效劳工作。
(三)负责社会组织的筹备审批;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审批;负责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和各类专项检查。
(四)研究拟订行业协会的改革开展方案、布局规划和有关政策,承担行业协会的协会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负责对行业协会负责人的教育培训。
(五)指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社会组织规划化建设;组织指导社会组织培训工作;协助开展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建设。
(六)指导开展群众活动团队备案工作;研究并负责涉外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监督管理社会组织的活动,查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分;依法对非法社会组织实施查处和取缔。
(八)协调有关部门整合和利用各方资源,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社会组织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人才开发、合作交流等效劳。
(九)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及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篇:司法局主要职能一、司法局主要职能
一是制定并组织实施普法教育规划;指导、协调并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二是指导、管理、监督并组织开展律师公证工作。三是指导、管理并开展人民调解和法律效劳工作。四是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四是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五是协调、指导并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六是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七是协助开展司法鉴定业务,并进行执业监督管理工作。
二、政策依据
根据XX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XX县区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合编委发([2023]22号)文件精神为依据。
三、根本现状
机构设置(设6个股室、12个司法所、3个下属机构)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各种政务活动的组织和检查落实。
2、法制宣传教育股。管理和指导实施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148〞法律效劳等工作。
3、基层工作股。管理和指导乡镇(街道)司法所、法律效劳所、司法助理员及有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律师、公证管理股。管理指导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中心工作。
5、刑释解教安置帮教管理股(挂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的帮助教育和过渡安置管理工作。
6、社区矫正管理股(挂县社区矫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1-
管理和指导乡(镇)司法所对矫正对象实施法制教育、公益劳动和培训学习等日常监督管理。
(二)派出机构
设立西华池、何家畔、吉岘、肖咀、段家集、固城、店子、太莪、板桥、老城、蒿咀铺、太白12个基层司法所。
各司法所指导管理辖区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效劳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三)下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