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农产品本钱调查的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产品本钱调查工作,为国家宏观调控和农产品价格制定提供科学依据,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加强经济核算和提高经济效益效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所称农产品本钱,是指农林牧渔产品及其加工转化产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消耗的总和。第三条本方法所称农产品本钱调查(以下简称本钱调查),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与有关业务部门为满足宏观经济调控和价格管理的需要,按照规定的统一调查表式和方法,对农产品生产经营本钱及相关经济指标进行调查的行政活动。第四条农产品本钱调查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国家开展方案委员会负责全国本钱调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本钱调查工作。各级有关业务部门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做好本部门分管的农产品本钱调查工作。第五条地级(含地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一般应当设立专门的本钱调查机构。承担调查任务的县级价格管理机构中要有固定人员承担农产品本钱调查工作。第六条列入本钱调查范围的农产品主要有粮食、油料、棉花麻类、糖料、烟叶、药材、蔬菜、瓜果、林产品、畜牧产品、水产品等,具体品种由国家开展方案委员会规定。列入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农产品,必须开展本钱调查;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农产品中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大宗产品,可以根据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进行本钱调查。第七条本钱调查对象包括从事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销售、加工等活动的一般农户、农村专业户、国有和集体农(林、养殖)场等以农副产品为生产经营对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选取本钱调查对象的原那么,由国家开展方案委员会统一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规定的原那么,确定本地区的本钱调查对象。本钱调查对象一经确定,第2页共4页由国家开展方案委员会委托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向其颁发“国家定点农产品本钱调查单位(户)〞证书。第八条本钱调查主要采用典型调查和抽样调查方法,以定点调查农户(场)逐日逐项登记投入产出情况为根底,以一次性调查和专项调查为补充,由县一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负责对原始本钱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并按工作程序逐级报送上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第九条本钱调查的品种目录、调查表式、指标涵义、调查计算方法和计算机汇总编码由国家开展方案委员会会同有关业务部门统一制定、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