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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副县长
招标
投标
管理
致辞
副县长在全招标投标管理讲话
一、成效明显,客观评价我县招标工作
2023年至202223年,全县累计完成各类工程工程招标核准88个,依法招标的工程建设工程53个,招标率20230%,节约资金2571.1832万元,节约11%;各项国有资源使用权(土地、河砂、矿产、林地、水库等)出让44宗,涉及金额6245.173万元。政府采购865(批)次,节约资金1596.05万元,节约12.8%。国有产权交易56宗,起始价3069.74万元,成交价3929.20万元,累计增加859.46万元,增收28%。总的来看,这两年的工作有以下几方面突破:
(一)强化常规管理,机制创立取得新突破
在制度设计方面,制定了县工程建设招投标行政执法责任手册、招投标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等12个制度、全县各类工程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记录处理方法,县招标投标综合管理暂行方法也即将出台,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时抓,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责任制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工作实施方案,为有效预防招投标领域腐败的行为发生,标准和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制定了有力的工作措施,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在落实制度上,一方面加大力度积极引导招投标各方当事人参与市场竞争,把招投标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招投标活动中自觉标准行为,严格招标程序;另一方面不断提升招投标工作操作水平,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操作、一把尺子的工作标准;第三是坚持做到管理、效劳、监督“三到位〞,坚持做到每个招标工程都能事前有交待,事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总结,全过程实施监督。通过有效管理,使我县招投标工作既坚持了勤政廉政,又营造了良好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突出工作重点,效能建设取得新突破
第一,强化三个监督。强化事前监督,各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工程审批、招标核准、文件备案等前期环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审核把关。强化事中监督,各监督部门都积极派人进行现场监督,同时要求参与现场监督的人员,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实施监督,不得随意更改招标程序、内容和方式。强化事后监督,实行了中标公示制度,所有工程的招投标都必须实行中标公示制度,并跟踪过问合同的签定和履行情况。
第二,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实行准入和退出制度,建立信用评级制度。招标代理机构必须通过竞争才能获取招标代理业务,而且必须严格按程序实施招标活动,必须按工程审批部门的核准意见办理招标事宜,严格依法组织招标,严格资质审查,认真编制招标文件,在全县形成了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标代理秩序。
第三,加强评标专家的管理。为解决招标人请专家难、不方便、本钱高的问题,县发改委经多方争取,与市发改委综合评标专家库联网建库,建立了综合评标专家库网络终端效劳体系,并建立了评标专家管理制度、评标专家库网络终端运行管理制度,对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已批准我县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为XX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到达61人,为我县各类工程科学、客观、公正地评标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四,认真执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县发改委、监察局、建委、交通局、水务局、国土房管局、农综办、财政局、卫生局等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强了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为防止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每次招投标活动,各监督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都要派工作人员,对工程招标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有效的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三)注重方法创新,招标方式取得新突破
一是严把招标核准关。标准审批程序,依法核准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严格控制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的审批条件。二是严把公揭发布关。进一步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透明度,要求招标人严格按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三是严把资格审查关。除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外,一律采取资格后审。同时在工程的招标中设立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有效的预防了围标、串通投标和哄抬标价行为的发生。四是严把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关。进一步提高了评标活动的公正性,依法在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建,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当前全县的招标投标活动仍存在一些不容无视的问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认识上还有偏差。少数部门或领导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出让等工程实施招投标不理解,认识不到位,认为公开招投标本钱高、手续复杂,个别工程该招标不招标或不按法定程序招标,以抢时间、赶工期或没资金等理由随意分解工程、省略招投标活动中应有的法定程序。二是“三边三超〞现象仍然存在。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导致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事后监督不得力。招标后的监管往往被弱化,招标人与中标人背离招标文件订立合同,设计变更未经相关管理部门签字确认,价格结算不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有的甚至与施工单位“打成一片〞,造成工程质量差,投资增加。四是“串标〞、“围标〞时有发生。五是规模标准以下工程的监管不到位。六是工程前期工作开展的地勘、可研、设计等未完全纳入招标范围。
二、狠抓落实,开创全县招投标工作新局面
对于202223年的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我认为要解决五大问题:
(一)认识问题
当前,在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的过程中,要纠正认识上的误区,如认为实行招投标程序繁琐,费时耗力,贻误工期;认为实行招投标方式不能降低造价,不如直接谈判有效;对招投标制度能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性认识缺乏等等。大量事实证明,这些认识是片面、错误的,应予以纠正。全县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认真学习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认真学习中纪委、监察部关于印发〈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处理规定〉的通知(中纪发(2022)3号)等文件,带头遵守不得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插手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各项规定,提高贯彻执行招投标制度的自觉性,从根本上解决认识缺乏的问题,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招投标制度落实到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每个环节,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决不允许漏位、越位、错位,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职能职责问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县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如下:
县发改委负责全县各类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招标投标综合性管理文件,核准必须进行招标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对招标公揭发布活动进行监督执法;受理重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并依法做出处理决定,实施重大工程专项稽查,依法对招标投标有关活动实施执法监督。
县建委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及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并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依法制定县行业性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文件;负责有关文件资料的备案;依法查处房屋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县财政局负责全县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和国有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活动的监督执法,并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依法制定本县政府采购活动和国有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文件;公布政府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确定采购方式;负责有关文件资料的备案,依法查处政府采购活动和产权交易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县交通局负责交通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执法,并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依法制定本县行业性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文件,负责有关文件资料的备案;依法查处交通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县水利农机局负责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和河砂资源开采权出让的监督执法,并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依法制定本县行业性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文件;负责有关文件资料的备案;依法查处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和河砂资源开采权出让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公务员之家:
县卫生局负责本县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较大型医疗器械采购和卫生器材采购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并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依法制定本县行业性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文件;负责有关文件资料的备案;依法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县国土房管局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出让和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的监督执法,并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依法制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矿权出让和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招标活动监督管理文件;负责有关文件资料的备案;依法查处土地、采矿权交易活动和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县经委负责对全县限额以内技术改造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执法,并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依法制定本县行业性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文件;依法核准限额以内技术改造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负责有关文件资料的备案;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县监察局负责全县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察工作,对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是否认真履行招标投标监管职能,是否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等情况进行监督,依法查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
(三)监督管理问题
第一,对招标人的管理。为了防止招标人暗箱操作、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人串标、围标等行为的发生,招标人发布招标信息、投标报名、资格审查、投标人选择、专家抽取、出售标书、开标、评标、定标等有关活动必须在规定的场所办理。招标代理机构确实定必须采取比选的方式通过竞争确定。各行政监督部门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内对业主招标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业主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各行政监督部门在依法处分的同时,应及时将情况通报其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并提请依法作出处理。
第二,对标投标专家库、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与监督。由县发改委在市发改委的指导下,继续从县内外各行各业中择优征集具有相应职称的技术、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推荐进入市级综合评标专家库,并加强对专家的从业教育、培训及管理,畅通专家进出专家库的渠道。凡进入我县从事各类工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有省(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代理资格;从事中央投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有国家发改委认定的代理资格;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代理资格。县招投标管理工作办公室和相关行业监督部门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行为进行标准和监督执法,建立招标投标中介机构的从业信誉档案,健全市场准入与清出原那么,完善市场体系建设。招标代理机构必须通过竞争性方式获取招标代理业务,不得私下与招标人洽谈业务。
第三,对施工企业、勘察、设计、监理单位以及执业人员的监管。施工企业、勘察、设计、监理单位以及执业人员的监管,由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对施工企业、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及其工程经理等执业人员,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各行政监督部门应及时将违规违法事实通报其资格认定部门,资格认定部门应依法予以处分,并将处分结果限时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响。
(四)标准操作程序的问题
总体原那么是依法必须招标的各类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招标投标活动,做到“六个严格〞。
1、严格申报和核准。工程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工程招标、采购、挂牌、拍卖前,工程业主必须要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工程的招标、采购、挂牌、拍卖的申报手续,工程审批部门必须严格按规定核准招标和采购的范围、招标和采购的方式、招标和采购的组织形式,招标人对经核准的招标方案作出改变的,应当到原工程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