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立联席会规那么通告为切实加强和标准村〔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催促和指导各镇〔街道〕村账委托代理效劳中心、村〔居〕集体资产监管中心、镇村招投标委托中心〔以下简称“三中心〞〕标准运作,建立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建立区加强和标准村〔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组成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分设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和资源管理三个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具体成员名单2见附件〕。各成员单位应指派分管领导参加联席会议,并指定一名会议联络员承办具体工作任务。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监察局,负责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担任。二、联席会议议题〔一〕分析我区村〔居〕集体资金、资产或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商议解决方案和方法;〔二〕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有关管理问题和落实工作措施;〔三〕探索和研究新的有效的监督思路和措施,制订与完善有关监督制度;〔四〕加强职能部门之间在制定有关加强和标准3村〔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配套制度或者其他标准性文件时的沟通和协调;〔五〕组织对各镇〔街道〕“三中心〞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村〔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联合监督检查;〔六〕其他重要事项。三、联席会议工作程序〔一〕由相关部门单位向联席会议提请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二〕由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参加对象及组织形式。〔三〕由业务牵头的成员单位发出会议通知,做4好会务准备。〔四〕与会人员听取有关单位情况介绍,讨论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法等。〔五〕由会议召集人明确会议决议事项。四、联席会议工作规那么〔一〕联席会议原那么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各专项会议可合并或独立召开。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并主持,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根据会议议题,可邀请其他单位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可定期不定期召开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研究与落实具体议定事项。〔二〕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议定事项。5〔三〕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目标责任分解的形式推进落实。由会议议定事项的业务牵头成员单位根据会议议定事项,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任务、完成时限、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等;对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催促、检查。〔四〕建立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