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强化政府财政职能一、政府采购制度的内函及作用政府采购也称政府统一采购或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的需要,或为公共提供公共效劳,以公共招标为主要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财政开支单位统一购置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其根本原那么是:公开、公平、公正和自由竞争。(一)政府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公共支出管理中普遍采用的一种手段有关资料显示,兴旺国家政府采购规模一般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5%~15%,欧盟各国政府采购额约占成员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5%;美国政府每年的采购规模为2022亿美元,占其gdp的3%.(二)政府采购制度和方案经济体制下实行的“供应制〞和“控购制〞的本质区别政府采购制度虽然在国际上普遍实行,在国内也有一些省、市正在试行,但对于国内多数地方来说还是一件新生事物。人们很容易将其与我国以前的供应制和控购制相混淆,认为有相似之处,其实它们之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1.政府采购不是供应制。在供应制条件下,财政是选购商品的主体,使用单位只能被动地接受商品。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财政只是监督商品的采购过程,使用单位不仅要参加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商品的主体,它是所购商品合同签署的甲方单位。2.政府采购同样不是控购。从目的上看,最初实行控购的主要目的,是在短缺经济条件下,控制社会集团需要,平衡供求矛盾,防止与民争购。政府采购的主要目的是细化预算、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花更少的钱办更多的事。从管理的手段看,控购管理主要是通过直接的行政手段实现的,即分配指标和审批;政府采购的管理主要是通过间接的标准采购方式和财政监督来实现。从管理范围看,控购针对的是某些具体的商品;政府采购针对的是政府对所有的商品、工程和效劳的购置,没有具体品目的限制。从管理的单位看,控购是管理所有第2页共5页社会集团单位,而政府采购主要针对财政供应的行政事业单位。3.政府采购制度不是财政垄断采购事务、改变支出单位的既得利益。各单位仍是采购主体,财政部门只是制定统一的规那么和标准的程序加强对财政资金由价值形态向实物形态转变过程的影响、监督和管理。二、行政事业单位消费行为存在的问题(一)不能发挥规模购置优势在市场经济下,各供货商为扩大自己的市场占有份额,竞争十分剧烈。政府采购可以充分利用这种竞争条件,降低购置本钱,提高财政支出效率。目前的分散采购,由于购置批量小,不仅无法利用这个竞争好处,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