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政策协调问题—以规划生育政策为例一、普惠制惠民政策与规划生育根本国策之间形成的导向冲突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近年来,国家实行的一系列惠民政策,正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这些政策的主旨可用授利于民、造福于民、便利于民来概括,分别掩盖了农夫增收、改善公共效劳和社会管理等方面,实实在在惠及了城乡千家万户。但是,从“十五〞以来制定实施的局部主要面对农村的惠民政策来看,这些政策要么是彻底的普惠,要么只是依据个人2经济条件进行筛选,根本没有对受益人以是否符合根本国策为标准进行的资格认定。从各方面调研反映的状况看,这些初衷为民的政策由于制定和实施中考虑欠周已经在肯定程度导致了惠民政策与根本国策在导向上的不全都,尤以对当前正处于敏感时期的规划生育工作的影响较为明显。1.从促进农夫增收方面的政策来看为了解决农夫增收问题,中心对农村的免税和补贴政策力度始终在加大。从2023年免除农夫的“三提五统〞到2023年开头减免农业税,全国农夫比税改前人均少负担近200元/年;另外,从2023年开头实施直补、间补农夫政策,直补农夫现金合400元/人/年,加上良种、农机具等各种间接补贴,一减一3补,较明显地提高了农夫的现金收入。在生育意愿有违“规〞动机的人群数量在增大但农村社会保障等公共效劳尚未准时跟上的状况下,收入增长带来的后果可能不是“富而思乐〞而是“富而思生〞,有些地方已经消失好似与各国经验反常但符合中国国情的生育意愿与收入同步增长的现象。其后,尽管有关改善公共效劳的惠民政策〔主要指社会保障方面〕也逐步出台,由于生育意愿的惯性较大加之这些政策中也并未体现出规划生育政策方面“违者罚、顺者奖〞的原那么,这种状况仍旧存在。而且,增收政策的一视同仁,使得刚刚推行的规划生育奖补政策等规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导向力度相形之下显著减弱。还有些农村地区,在城市化或者工程占地补偿中,实行的4是按人头发放政策,有的农夫超生后所交纳的社会抚养费低于人均征地补偿费,超生仅计算直接经济效益也“产出大于投入〞。这种状况对规划生育政策的冲击就更直接了。2.从改善公共效劳方面的政策来看仅列举其中最为敏感的教育、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以教育为例。2023年开头实施的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尤其是2023年开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在相当程度上降低了群众抚育子女的本钱。由于享受政策的八类人群的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