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023
案例
教学法
思想道德修养
法律
基础
教学
中的
应用
探析
案例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根底教学中的应用探析
:传统的课堂教学过分强调讲授法的重要性,课堂呈现的是单向“独白〞式的价值取向,学生只能被动地接受,教师的单向讲授与学生的被动接受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而案例教学法通过收集在教育实践中的典型人物、事件,并为其提供一个公共的平台,将其引入到课堂当中,促使师生通过讨论、对话、交流与沟通,实现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根底课程教学质量。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思想道德修养;法律根底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23)28-0204-02
案例教学法同传统的教学法相比,更侧重于能力培养,但能力的培养需要以必备的理论为根底。因此,案例教学法并不排斥讲授理论知识,但它强调精讲知识,这是因为在总教学时间不变的情况下,要拿出一局部时间用于案例分析、讨论,势必导致用于讲授理论知识的授课时间缩短。因此,采用案例教学法要求教师要吃透教材,紧紧围绕教学任务,把握住重点,精选教学内容,精讲理论知识。
一、案例教学法的内涵及现状
案例教学法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主要采用案例来组织学生进行学习、讨论、表达、分析和研究等活动的一种教学模式。它重视以学生为中心,引导学生在具体的问题情境中对现实问题或某一特定事实进行积极思考,交互探索,能有效地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案例教学真正作为一种教学方法被运用,是在美国哈佛大学的法学院和医学院,以后逐渐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巨大影响。当前,国内案例教学法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但将案例教学法完整、系统地运用于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根底教学中,还较欠缺,且问题较多。
首先,虽然在该课程教学实践中,有少量教师在初步尝试案例教学法,但显得零星和杂乱,完整性、系统性、可操作性较差,案例陈旧,缺乏代表性和前沿性,特别缺乏代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根底前沿性和代表性的案例、手段、方法。
其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根底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除具有很强的理论性、知识性外,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其现实性和针对性。要充分反映党的十七大精神,特别是和谐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时效性极强,更需要有与时代同步的新案例。
最后,不少教育界人士往往简单地把案例理解为教案,认为案例就是教案的“翻版〞,这其实是一种误解,混淆了两者的区别。
二、案例教学法的特点
传统的教学法讲究知识体系的完备性,注重提高学生的理论水平,但在培养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方面存在着一些缺乏之处。案例教学法,把抽象的理论寓于现实的、典型的案例中,使学生能够准确、迅速地理解,掌握其根底知识和根本原理。
首先,案例教学法以案例为载体。案例教学法最突出的特点是案例的应用。在案例教学法模式下,每一课都以典型案例为主线,通过生动的材料、有说服力的图片、有意义的活动等,寓理论于生动的案例之中。
其次,案例教学法强调根底课教学要充分发挥学生的参与性、主动性,实现教学主体与客体的统一。现代教育学认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学的最终目标是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地开展,教师要着眼于培养学生不断学习、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的能力。在教学中,选取与学生生活实际相联系的经典案例,引导、启发学生积极思考,鼓励学生自由发表意见,畅谈自己的感想和体会,共同探讨和解决案例中的问题,使理论讲授变得生动活泼,极大地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实现教学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传统教学法是教师讲、学生听,课堂讲授是教学的重心和中心,教师的角色定位是知识的灌输者,把自己知道的知识灌输给学生,能够做到“传道、授业、解惑〞就算是一个称职的教师;学生的角色定位是知识的接受者,完全处于教学的被动地位,能够做到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就算是一个好学生。在这种“填鸭式〞的教学中,知识单向流动,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虽然有的教师也会穿插一些启发式、提问式教学,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还是难以调动。而在案例教学中,教师是知识的启迪者,对学生的学习起到指导和推动作用,能够做到“讲道、研业、解惑〞才算是一个称职的教师;学生是教学的参与者,在课堂上积极发言,提出自己对案例的看法,案例教学是互动式的教学,训练的是决策艺术,锻炼学生以“当事人〞身份,身临其境地解决问题,从而可以不断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三,案例教学法为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提供了训练场所,锻炼和培养了学生自学思考、语言组织、口头表达和写作能力。案例教学的重点在于讨论和相互交流,学生要想在课堂上完成任务或有较好的表现,必须在课前认真阅读材料,经过思考后形成文字,再通过课堂上与他人的争辩中磨炼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最后通过小论文的撰写提高写作水平。其次,提高了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的内涵和目的,是通过大量的原始资料和信息,让学生作出判断与分析,进而从案例中获得某种感悟和深层次的思考。学生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能学到活生生的知识以及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能力。
三、案例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根底课堂教学中的应用
1.精选案例
案例教学是以案例作为教学的起点,因此精心选择符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根底课教学要求的案例,是成功地组织好案例教学的关键。根据教学实践,笔者认为选择的案例必须具有四个特点,即真实性、针对性、开放性和时效性。真实性,只有来源于改革开放的现实生活的素材,才能真实可信,引起学生的思想共鸣,具有说服力;针对性,主要是指针对学生的思想迷惑,帮助学生澄清一些是非界限;开放性,便于学生从各个侧面对案例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与探讨;时效性,紧密联系环境变化和理论开展的情况,注重与当前实际联系的程度。要获得真正的案例,一方面,要求教师根据教学的目的有针对性地收集,比方,在讲关于荣辱观这一课之前,将学校学生食堂、图书馆、宿舍和教学楼内一些不文明行为记录下来,选择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中有关荣辱不分的报道作为案例资料。另一方面,从已有的材料中选择或组织案例内容,案例内容因教育目的不同而异,一个案例可长可短,牵涉面或窄或宽,其主题范围几乎没有限制,在案例中只要求包含足够的信息便于学生理解相关的理论知识。
2.紧密结合大学生实际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根底课切忌空洞、抽象的理论灌输,而应采取理论联系实际的方式进行教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根底案例教学要与当代大学生的思想实际紧密结合。比方进入大学学习之后,如何适应新的学习环境,树立新的学习理念;面对当今严峻的就业形势,如何进行职业生涯设计;市场经济与为人民效劳这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如何统一;和谐社会构建与人的全面开展如何相互促进;经济全球化趋势与爱国主义的关系如何把握等等。当代大学生是一个极富个性的社会群体,理智、爱国、务实、进取、向上是大学生思想的主旋律。同时,他们的思想深处也隐藏着一些矛盾与困惑。比方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对社会热点问题较为关注,但参与政治活动的热情不高,对政治理论学习不主动、不积极,局部大学生身上还存在一定程度的逆反心理,对一般性政治活动不热心,他们思维活泼,思想开放,不愿盲从,具有明显的独立性和批判性,竞争意识和参与欲望都很强,自我表现呈现多样性;他们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渴望实现自身价值,但缺乏证明自己的勇气和改造自我的毅力等等。
3.学生讨论
案例教学,要求教学互动。学生对案例进行讨论是案例教学的关键,具体的操作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如小组讨论、集体辩论、角色扮演等。在其中,教师担负着组织、引导、调控的作用。
1)创造讨论气氛。教师组织好案例材料以要让学生围绕案例的主要问题进行交流、讨论,鼓励学生针对案例多提问题。在讨论过程中,对同一问题的看法有分歧是正常的,争论是不可防止的,但大家所争论的只是针对问题而发表的不同观点,是对事而不是对人,因此,不能对任何同学的人格和尊严有丝毫的侮辱或不尊重。学生是讨论的主体,教师只是引导者,引导学生去探讨、辨析案例中的思想道德问题和有关的法学概念、法学理论,协助学生以案例说明理论,用理论处理相似的新案例,提高同学们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活泼课堂气氛,增强教学效果。
2)建立鼓励机制。案例教学,要求学生积极参与,勤于思考,鼓励提出问题和分析问题,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从而到达掌握所学知识的目的。在讨论中,即使同学们的分析过程或分析结果发生了错误,教师也应当尊重他们的发言权,并给予应有的鼓励,然后再帮助其纠正错误观点,以提高学生的思辩能力。教师可将同学们在案例讨论中的表现作为平时成绩的一局部纳入考核范围,使同学们重视课前的准备、课中的讨论和课后的复习。
4.教师总结
同学们交流观点之后,教师应当对整个案例进行梳理,对案例中蕴涵的道理作归纳总结,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下工夫,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案例中的关键问题。教师应把学生分散的见解和认识集中起来给予系统化,并对其整体表现进行总结提炼,在总结提炼时应注意:一是导向性。教师应晓之以理,把学生零散的、不很正确的观点引向正确的一面。二是知识性。教师在给予学生正确的健康的思想之外,还要传授给学生以更多的社会知识和做人的道理。
总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根底课具有理论性、政治性、现实性和针对性等特征,在我国高等教育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必须在教学实践中,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从学生实际出发,注重改革教学方法,充分运用案例教学,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根底课源于现实生活,贴近思想实际,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和主阵地的作用。
Analysis of the application of the case teaching method in the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the legal base in the teaching
LI xia
(Neijiang normal college,Neijiang 641112,China)
Abstract: Traditional classroom overemphasize the importance of classroom teaching method, a single "monologue" values, students can only passive acceptance, teachers and students from one-way to lecture about the passive acceptance of a strong contrast. And case law through the collection instruction in the practice of the people, events, and they provide a common platform, they will be introduced into the classroom, the students and teachers through discussion, dialogue and exchange and communication and enhance the ideological and moral and legal basis.
Key words: case teaching method;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legal b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