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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畜牧局生猪固定监测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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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畜牧 生猪 固定 监测 管理办法
市畜牧局生猪固定监测管理方法 各动监站: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生猪生产固定监测工作,提高生猪生产动态监测数据的精确     性和准时性,更好地完成此项工作,现制定考核管理方法如下: 一、监测户考核细那么 (一)工作职责 1、依据报表说明,每月照实填报“生猪养殖固定监测户生产和效益状况〞表; 2、认真做好生猪生产台账,并接受村统计员的随时检查; 3、乐观协作辖区动监站和村统计员做好生猪统计监测相关工作。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实行倒扣分制) 1、对“生猪养殖固定监测户生产和效益状况〞表填报不生疏、数据指标理解不正确的,扣1分; 2、填报的数据有明显错误或数据规律关系不平衡,不符合报表说明的,每被改动一个数据扣1分;上报数据与上月规律关系不符或有大幅变化需加以说明,不加以说明的扣1分; 3、对生猪存栏结构和数量填报不真实,被核实觉察一次扣2分; 4、经检查觉察未记录台账的扣3分,台账记录不清楚或与填报数据不符的每觉察一次扣1分; 5、协作村统计员做好统计监测的其它相关工作,对协作不乐观、态度不认真的户视状况扣1—2分。 (三)考核方法 1、该评分方法由各村统计员负责,每月考核一次,并将考核结果于下月1号前报送到辖区动监站。 2、监测户全年(12个月)信息采集费补贴标准为100元,对全年累计扣10-15分的户扣发25%的补贴资金,全年累计扣16-25分的户扣发50%的补贴资金,对全年累计扣分总数达25分以上或在省及农业部现场查验(包括 核实)时消逝问题的户,取消该户的全年补贴资金,同时取消该村统计员及动监站的全年工作补贴资金。 二、村统计员考核细那么 (一)工作职责 1、要对全村生猪生产状况进行全面了解和把握,每月按要求照实填报统计监测工作相关表格,一式两份签字后报送到动监站; 2、认真做好村级生猪生产台账,并监督指导村内3户监测户正确记录生猪生产台账及精确     填报“生猪养殖固定监测户生产和效益状况〞表; 3、认真按“监测户考核细那么〞要求对监测户进行严格考核; 4、协作市畜牧兽医局和辖区动监站做好统计监测相关工作。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实行倒扣分制) 1、对本监测村生猪养殖状况或对监测表格填报不生疏的,扣2分。 2、上报的数据有明显错误或数据规律关系不平衡,不符合报表说明的,每被改动一个数据扣1分;上报数据与上月规律关系不符或有大幅变化需加以说明,不加以说明的扣1分; 3、协作动监站和市畜牧兽医局的每次抽检工作,如消逝有意隐瞒事实状况或不协作现场核查的现象每次扣3分,如抽查的实际数据与上报数据不符,每项扣2分,如每月报表有4项以上数据与实际不符的,取消该村统计员的全年工作补贴。 4、每月上报时间统一为24日17:00前(如遇节假日,那么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迟报扣1分,被催报扣2分; 5、协作动监站及市畜牧兽医局做好统计监测的其它相关工作,对协作不乐观、态度不认真的统计员视状况扣1—2分; 6、村统计员要认真做好村级生猪生产台账及监测户生产台账,经检查觉察未建立的各扣3分,台账记录不清楚或与填报数据不符的每觉察一次扣1分。 (三)考核方法 1、该评分方法由各动监站负责,每月考核一次,并将考核结果具体保存备用。 2、村统计员全年(12个月)信息采集费补贴资金1300元,对全年累计扣10-15分的村扣发15%的补贴资金,全年累计扣16-25分的村扣发30%的补贴资金,对全年累计扣分总数达25分以上或在省及农业部现场查验(包括 核实)时消逝问题的村,取消该村统计员及所在动监站的全年补贴资金。 三、动监站考核细那么 (一)工作职责 1、各动监站确定一名有责任心、业务力量强的统计员负责对辖区内村统计员统计报表数据真实性以打 或到村到户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数据精确     无误后以Excel形式将电子版报到局牧业管理科; 2、动监站统计员每半年度对报表进行整理后一式两份上报到牧业管理科,由牧业管理科统计员签字后并带回一份长期存档; 3、指导和监督村统计员认真做好村级生猪生产台账及村内3户监测户生猪生产台账,并定期进行检查; 4、认真按“村统计员考核细那么〞对村统计员进行严格考核,扣分要有依有据,并保存好具体记录考核结果。 5、协作局牧业管理科做好统计监测相关工作。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实行倒扣分制) 1、动监站统计员所报的电子版报表数据与村统计员上报的原始纸质数据有一项不符的,每项扣1分; 2、动监站统计员上报的数据有明显错误或数据质量关系不平衡,不符合报表说明的,每被改动一个数据扣1分;上报数据与上月规律关系不符或有大幅变化需加以说明,不加以说明的扣1分; 3、每月上报时间统一为25日17:00前(如遇节假日,那么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迟报扣1分,被催报扣2分; 4、动监站统计员每半年度对报表进行整理后一式两份上报到牧业管理科签字存档,逾期不报扣1分; 5、协作局牧业管理科做好统计监测的其它相关工作,对协作不乐观、态度不认真的统计员视状况扣1—2分; 6、动监站统计员要定期对监测村及监测户生产监测台账进行书面检查与现场核查,如局牧业管理科觉察有未建立村级生猪生产台账及监测户生产台账的各扣3分,对台账记录不清楚或与填报数据不符的每次各扣1分; (三)考核方法 1、该评分方法每月考核一次,由局牧业管理科以现场抽查或 核实方式及报表数据具体改动状况严格按考核内容评分; 2、动监站工作补贴按以上评分标准进行发放,并在年终考核中实行加扣分制度,对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依据以上评分标准累计扣分少于5分的村所在动监站加1分,全额发放工作补贴;对全年累计扣5-10分的村所在动监站扣1分,扣发总工作补贴的30%(每个监测村所在动监站、村统计员及3户监测户工作补贴总额的30%,下同。)对全年累计扣11-15分的村所在动监站扣发总工作补贴的50%;对全年累计扣15分以上或在省及农业部现场查验(包括 核实)时消逝问题的村所在动监站除扣格外,不再赐予任何工作补贴并进行通报批判。 四、工作补贴发放方式 各考核单位依据各自考核结果进行分级发放,即局牧业管理科依据对各动监站全年考核结果严格依据〞动监站考核细那么〞中的考核方法将资金发放给动监站,并负责监督好各动检站对村统计员的工作补贴的合理发放;动监站依据对监测村的全年考核状况发放村统计员的工作补贴,并负责监督好各村统计员对监测户工作补贴的合理发放;村统计员依据对监测户的考核状况发放监测户的工作补贴。资金发放结束后,各动监站将带有领取人签字的资金发放明细表上报到局牧业管理科并保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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