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XX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皖农机计财(2023)31号)文件的要求,在XX省2023-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根底上,围绕“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思路,结合我县农机化工作实际,制订我县2023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加快转变农机化开展方式,重点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作业机械化开展。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突出政策的引导性和稳定性,调动和保护农民购置使用农机的积极性,合理分配和科学使用补贴资金,按照“稳定政策、突出重点〞的原那么,围绕主导产业和重点关键环节,科学选择符合农业生产实际的机具纳入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标准政策实施,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信息公开,推进绩效考核,加强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平安,全面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标准、高效、廉洁实施,促进我县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开展。二、实施范围及资金安排1.实施范围。XX县区。2.资金安排。2023年上级分配给我县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700万元,当年补贴资金原那么上当年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可继续在下年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方法参照XX省2023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执行。三、补贴范围及标准1.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文件中“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加快推进敞开补贴〞的文件精神和“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县农机化开展实际,确定今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6大类10个小类13个品目(见附件),并决定对入选我县所有品目的补贴机具试行全面敞开的补贴政策,单台补贴额低于500元的机具不予补贴。对于2023年购置水稻插秧机、秧盘播种成套设备、捡拾压捆机、秸秆粉碎还田机、喷杆式喷雾机、风送式喷雾机、粮食烘干机和轮式拖拉机(80马力及以上)且未申请到补贴的,2023年可以继续申请补贴,补贴标准按照XX省2023-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调整版)执行。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公告2023年第5号)和农业部农机化司有关要求,自2023年12月1日起,不得销售安装“国二〞柴油机的机具。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