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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冬季
大气污染
防治
工作计划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文
小编寄语。大气污染是指大气中一些物质的含量到达有害的程度以至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正常生存和开展的条件,对人或物造成危害的现象。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文,请大家参阅。
为全面做好2023—2023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下简称“冬防〞),根据xx市2023—2023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x政办发(2023)85号)和xx县“治污降霾X8226;保卫蓝天〞2023年工作方案(xx政办发(2023)78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冬防〞会议精神,以“扬尘、燃煤、工业排放、机动车尾气、面源污染〞为治理重点,进一步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发力解决冬季大气污染问题。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共4个月时间)专项行动,全面强化各类大气污染源和治污设施运行的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排放行为;精细化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和强度,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确保“冬防〞期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到达市考要求。
三、工作任务
(一)防治扬尘污染
1、禁止土石方作业。县住建局、城市征收补偿办负责,“冬防〞期间,除市政抢修、抢险工程外,县XX县区停止一切拆迁、出土、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对工地地面裸露、物料覆盖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强制性落实全覆盖防尘措施。对违规施工、拉运土石方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2、加大施工工地扬尘防治。县住建局负责,对县XX县区所有市政工地逐一落实围挡、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并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动态管控,严防扬尘问题反弹。切实提高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标准。催促各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20230%措施要求,在施工区域合理设置移动雾炮车、洒水喷淋设备。
3、加强道路扬尘防控。县城管局负责,定期对XX县区道路绿化带、树木及广场、XX县区周边绿植实施喷灌降尘作业,减少植被积尘;在气温允许情况下,加大对道路、广场的湿法清扫、洒水冲洗频次,减少人工清扫产生二次扬尘。
4、加大渣土车监管查处力度。县城管局要设卡严查夜间渣土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遮盖不到位及沿途抛洒等行为。
5、加强过境运输车辆扬尘防控。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在县XX县区主要过境道路设卡严查,重点检查渣土、砂石、灰浆等散装运输车辆,对其超载、未按规定遮盖、沿途抛洒物料等行为严管重罚。
(二)防治燃煤污染
6、消减煤炭消费总量。县发改局负责,强化重点耗煤企业用能管理,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落后产能淘汰等削减煤炭消费量,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努力降低煤炭消费占比,确保全年煤炭用量削减到位。
7、严格控制燃煤质量。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负责,对县域内重点用煤企业及煤炭销售点煤质进行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开。对违规销售劣质煤炭的,由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进行查处或关闭取缔。
县工业开展局负责,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配合,加快建设全密闭洁净煤配送中心,实行煤炭集中统一配送,解决农村和远郊地区原煤散烧污染问题。严把燃煤质量关,保障市场优质无烟煤、洁净型煤和引燃煤充足供应。
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牵头,各镇办负责,取缔无证经营的煤炭销售点。取缔违规建设的散煤存储和销售场(点),重点做好城乡结合部散煤销售点取缔关闭工作,支持洁净煤配送体系建设。
8、加快“禁燃区〞建设。各镇办负责,严格执行“禁燃区〞内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规定。同时出台民用生活燃煤改用清洁能源补贴政策,对低收入家庭适当进行资金补助。
(三)防治工业企业污染
9、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关闭工作。县工业开展局牵头,各镇办负责,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工艺落后、环境污染严重的粘土砖企业、“十五小〞、“新五小〞、白灰窑、木炭窑、废旧塑料加工作坊等落后产能企业进行强制关闭淘汰,确保11月15日前全部停工、停产,减少污染。
县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牵头,各镇办负责,对证照不全、非法生产、污染严重的小作坊及地下加工企业进行排查并限期整治,确保11月15日前完成整治或强制关闭淘汰,减少污染。
2023、实施重点企业驻厂监察。县环保局负责,对全县水泥企业实施24小时环境保护驻厂监察,实行限煤质、限煤量、限负荷、限排放的“四限〞措施。对集中供热企业实行每日一次的现场监察制度,对其原料(燃料)运输、储存、加工过程无组织排放(跑、冒、滴、漏)环节及治污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停产整顿。
11、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县环保局负责,11月15日前,所有企业要完成检修调试,“冬防〞期间,禁止审批排放涉气污染物的检修调试工程。以水泥、玻璃、集中供热等企业行业为重点,开展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抽检,及时发现并严格查处超标排污等行为。严查除尘、脱硫、脱硝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运行不正常、擅自撤除或闲置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查企业伪造工况和环保设施运行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在线数据有效性审核,确保在线监控设施稳定运行;严查因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存放煤炭和灰渣,导致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严查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未有效落实的环境违法等行为。
(四)防治面源污染
12、强化网格化监管。各镇办负责,按照xx县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试行)(xx政办发(2023)111号)要求,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明确网格监管责任人,充实基层网格监管力量,投入网格化运行资金,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并于11月15日前对辖区所有网格员全面开展一轮“冬防〞培训,全面提升“冬防〞期间面源污染监管水平和能力。
13、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县创立办牵头,县公安局、安监局、各镇办负责对违规销售、燃放行为依规进行查处,做好宾馆、酒店的宣传及电子鞭炮替代等工作。特别是春节期间,要组织志愿者分区域上街巡视值守,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有效杜绝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14、禁止违规燃烧。各镇办负责,重点加强对车辆维修、施工工地、道路两侧、商业门店、农贸市场等场所的巡查,严格禁止露天燃烧油毡、橡胶、皮革、垃圾、落叶、废纸、木材及秸秆等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
15、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县环保局负责,加大对化工、油漆、涂料、制药、农药等行业监察力度,不断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手段。
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负责,20230平方米以上餐饮业11月15日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及时清洗、维护,确保油烟治理效果;服装干洗行业淘汰开启式干洗机,推广使用配备压缩机制冷溶剂回收系统的封闭式干洗机,鼓励使用配备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干洗机。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机动车制造与维修行业推广采用静电喷涂、淋涂、辊涂、浸涂等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防止无vocs净化、回收措施的露天喷涂作业。
县商务办负责,对全县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设施不正常运行、破损零件不及时更换等影响油气回收效果的,责令停业整改并依法查处。
16、综合整治商混站粉尘污染。县住建局负责,所有商混站必须全面落实物料全封闭存储、传送、搅拌等措施,切实做到物料“不见天〞,建设车辆高压自动冲洗装置,上路车辆必须进行有效冲洗,运送物料车辆必须全覆盖。
17、全面完成年度大气治理任务。各镇办及县级各相关部门负责,要对照县政府印发的大气污染整改方案、年度治污降霾工作方案等,明确工作任务,倒排工期,加快进度,务必按期全面完成洁净煤配送体系建设、商混站全封闭建设、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重点工作任务。
(五)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
18、严格查处违规行驶车辆。县交警大队负责,落实过境大型货运车辆、XX县区渣土车、砂石车等限行措施。加大机动车路检力度,严格查处“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及“黄标车〞、“无标车〞违规行驶。
19、保障绿色出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冬防〞期间,特别是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要增加运营公交车辆,提高公交运力,支持公众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污染强度。
(六)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
20、落实应急会商制度。县环保局、气象局共同负责,建立空气质量日会商制度,根据气象条件和空气质量状况,研判是否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及应急分级,提出空气质量预报和需采取的工作措施。
21、落实应急预警措施及应急评估。县级各相关部门、各镇办负责,按照x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xx政办发(2023)35号)规定,根据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级别、范围,采取相应的减排措施,跟踪督察、随机暗访,确保各项应对措施落实到位。重污染天气预警结束3日内,各相关单位将应急评估报告书面上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环保局),客观、真实、全面总结应急预警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治污降霾办公室全面组织实施“冬防〞工作,负责沟通协调、调度监督、汇总上报等;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办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加强组织保障。
(二)健全工作机制。一要实行调度制度。县治污降霾办公室负责实行日分析、周研判,及时调度“冬防〞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发出预警通报。同时,组织召开月调度例会,听取工作汇报,研究下一步工作,通报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考核和执法检查情况。二要实行曝光制度。县政府督查组定期在媒体公开曝光环境违法案件和查处结果,在全社会形成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三要实行专项治理工作制度。各镇办、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各自的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治污降霾办公室、县考核办共同负责,组成综合督查考核组,对各镇办、县级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把“冬防〞工作与环保目标责任书同步考核,对工作不积极、措施不落实、造成突出环境问题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推诿扯皮、人为设置工作障碍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保障资金投入。县财政局负责,县环保局配合,根据“冬防〞工作需要,安排专项资金,对“冬防〞期间的检查、巡查、督查、监(检)测、驻厂监察等工作经费予以全额保障。各镇办也要建立“冬防〞工作保障机制,保证工作经费,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尤其是网格监管等基层工作人员给予适当奖励或补助。
(五)加大工作宣传。要在县电视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设“冬防〞工作专栏,特别是要发挥出租、公交等车载移动led的宣传作用,全方位、大力度、多视角宣传报XX县区委、县政府关于“冬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冬防〞工作开展情况。县环保局及对重点工业企业的污染控制承诺及守法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处分情况等进行公示。县治污降霾办公室要定期编印“冬防〞工作简报,各镇办XX县区级有关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冬防〞工作信息报送工作。
“冬防〞工作结束后,各镇办XX县区级相关部门要全面分析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务必于2023年3月20日前将书面工作总结上报县治污降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