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煤气发生炉治理方案为提高我镇煤气生产使用平安管理水平,杜绝恶性事故发生,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镇政府研究,确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煤气发生炉使用企业专项治理行动。一、总体目标坚持“依法整顿、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科学持续、优化提升〞的原那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彻底查清我镇煤气发生炉数量、分布和平安状况,坚决淘汰工艺落后、平安性能差的常压煤气发生炉,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和完善平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平安管理责任,实现全镇煤气发生炉使用企业依法、标准、平安生产。二、方法步骤此次专项治理行动自年6月开始,至年9月底结束。整治行动分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和验收总结三个阶段。(一)调查摸底阶段(年6月1日至6月15日)镇有关部门要于年6月15日前对辖区内煤气发生炉使用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摸清底数,建立企业根本情况档案(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企业性质、企业地址、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煤气发生炉根本情况、联系方式等),为下阶段开展整治工作提供准确依据。(二)集中整治阶段(年6月16日至年7月底)全镇所有煤气发生炉使用企业必须坚决淘汰工艺落后、平安性能差的常压煤气发生炉,并按照工业企业煤气平安规程和全区煤气发生炉使用企业专项治理验收标准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实施整改。整改期间,镇政府指派专人进行监管。镇经贸委、城建环保、地税、工商等部门要组织专家和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企业不再使用煤气发生炉的,必须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提出撤除申请,并按有关规定限期撤除。(三)验收总结阶段(年8月至年9月)煤气发生炉使用企业整改完毕后,向镇人民政府申请进行初验,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初验情况,由镇人民政府填写煤气发生炉使用企业专项治理初验表。初验合格的,由镇人民政府向区安监局提出验收申请(一式十二份)。三、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煤气发生炉使用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平安,各有关部门、各煤气发生炉使用企业要充分认识到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完成,镇政府专门成立了煤气发生炉使用企业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今后,凡新建、改建、扩建煤气炉(站)工程,必须严格履行平安设施“三同时〞手续,未经审查验收合格,不得建设和投入使用。(二)严格标准,标准程序。专项治理期间,镇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