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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煤炭
扬尘
污染
综合防治
实施方案
煤炭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2023年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23)12号)和全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意见(淄生态办(2023)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推进生态文明和建设生态淄博为目标,以预防应对重污染天气为重点,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积极构建“区域联防、部门联动、协同控制、综合治理〞的煤炭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体系,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煤炭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成立由市煤炭局党组书记、局长董以琦任组长,调研员朱永常、副调研员王红任副组长,市煤炭局经监科及区县煤炭管理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炭扬尘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煤炭局经监科,具体负责煤炭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日常工作。各区县煤炭管理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煤炭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工作任务
1.负责做好煤矿生产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2.加大建成区及周边煤炭经营点的标准管理,对达不到环保要求及“禁燃区〞内的煤炭经营站点依法进行查处取缔。
3.加强对储煤场地的粉尘扬尘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所有煤场必须设置喷淋、围挡和覆盖,严禁露天存放。
4.贯彻煤炭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提高效劳质量,加强市场监管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活动。
5.依法搞好煤炭企业在产、运、储、销、用等各个环节的煤炭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工作。
6.加强煤炭质量管理,限制销售灰分高于16%、硫分高于1%的散煤。经营煤炭灰分高于16%、硫分高于1%的,应进行脱硫降灰技术处理。
7.配合工商部门依法查处或取缔无照经营煤炭及其制品的行为。
8.对所有存放煤炭堆场、货场的道路和场地实施硬化或绿化。进出堆场、货场的车辆必须采取密闭运输,建设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对车辆进行冲洗保洁,防止扬尘污染。
四、时间安排
各区县煤炭管理部门要制定方案,并于5月8日前完本钱辖区内的煤炭扬尘污染摸底、自查工作,市煤炭局将于5月12日开始对各区县煤炭扬尘污染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执法检查。
五、工作要求
1.对本辖区内煤矿企业、煤炭经营、燃煤单位、洗选加工企业、企业自有的铁路专用线和铁路转运站储煤场地的煤炭扬尘污染情况和防风抑尘设施进行执法检查,摸清本辖区煤炭储煤场地的位置、面积、土地性质、环保设施、联系人、使用性质,建立信息档案(详见附件1)。
2.对本辖区内的燃煤单位的煤炭质量进行摸底,并登记造册存档(详见附件2)。
3.各区县煤炭管理部门要于5月8日前,将综合防治工作方案、分管负责人名单(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摸底情况(附件
1、附件2)电子版报市煤炭局。
六、考核通报
市煤炭扬尘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各区县煤炭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情况进行调度、检查,年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
不到位导致扬尘污染严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的区县、单位及时通报,并报市生态淄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区县也要建立相应考核通报和问责制度,促进工作落实。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第二篇:防治扬尘污染实施方案施工现场
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工程名称:钢铁大厦
施工单位:XX省青龙建筑安装工程
编制日期:2023年11月25日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进一步落实XX省清新空气行动方案,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推进美丽天津建设,彻底治理建设施工扬尘对空气质量和市容环境的影响,依据XX省城市管理规定、XX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XX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工地管理标准、XX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扬尘治理实施措施。
扬尘治污工作总目标
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实施确保到达XX省清新空气行动方案的相关标准,实现建设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到达消除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消除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杜绝渣土运输撒漏扬尘的目标。
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职责分工
(1)工程部成立扬尘治理管理领导小组,工程经理为组长,专职平安员、责任工长、施工员、材料员为组员,实施扬尘治理工作。
(2)由专职平安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一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1、施工现场:
严格执行XX省建设工地围挡标准图集。建筑工地,采用实体围墙装饰有根底和墙帽,配备夜间照明设备,高度不得小于2.5米。围挡外侧与道路衔接处要采用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施工现场形成一个封闭的场所,以遮挡外来风沙、尘土,落实到人,施工现场每日派专人洒水压尘。木工加工场地产生的锯末及钢筋加工厂地产生的铁销应及时清理,以防被风吹散,造成空气污染。
2、工地出入口标准
全市所有建筑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冲洗平台应设置于工地大门内侧,其周边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并按规定处置泥浆和废水排放,沉淀池需定期清理并与市政排水管网相接。每个工地应根据工地运输车辆进出情况,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对驶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的车轮和车身冲洗,到达车辆无带泥上路的标准。出入口设置监控摄像头,监控录像本地硬盘存储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3、工地现场主要道路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道路,应当混凝土硬化,并及时清扫洒水降尘,到达车辆行驶无扬尘的标准。
4、工地物料码放、散体材料堆放标准
(1)裸露场地应当绿化或采用绿色防尘网苫盖。
(2)施工现场堆放砂、石等散体物料的,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0.5米的堆放池,并对物料裸露局部实施全苫盖。土方、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挡高度,并采取苫盖、固化措施。苫盖措施必须全封闭,到达无空隙的苫盖标准。
(3)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并设置标识,禁止混放或在施工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
5、建筑立面密目网封闭标准
建筑工程立面必须采用规格不低于2022目的密目式平安立网进行全封闭,并保持清洁,封闭严密。建筑垃圾和废弃物应采用密闭式串筒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清理搬运,不得从建筑物高处倾倒
6、建筑垃圾及材料堆放
楼上的垃圾用塔吊、物料提升机或滑轮向地面运输,不能任意堆放和抛洒垃圾。现场垃圾应及时向外运输,现场不存放隔夜垃圾。土方施工时,每天有专人对现场存放的浮土进行洒水、清扫,以防刮风是尘土飞扬。严禁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燃烧油毡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保护周围环境。现场的石灰粉及各种掺加用散料必须在库房内存放或者严遮盖,沙、石等散粒建筑材料和土方要采取外表固化、覆盖等防扬尘措施。
7、工程渣土运输
1)工地出入口硬化不少于30米,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场区的渣土车辆车轮车身进行冲洗,到达车辆无带泥上路的标准。
2)工地场区应设置专人对工地出入口及工地场区周边道路清扫冲洗,到达车辆行驶无扬尘的标准。
3)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密闭运输,平槽装运,渣土不得超过车辆侧帮,严禁装运湿泥。
4)基坑内道路应硬铺,不得有浮土,防止车辆驶过造成扬尘。
5)禁止渣土外溢至围挡以外,工地场区内暂存的渣土应当集中堆放并全部苫盖。
8、扬尘治理实施方法
1)在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防止车辆出入带泥土。2)施工现场的道路做水泥或硬化路面。
3)施工现场各类脚手架采用绿色密目平安网封闭,以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4)施工现场使用的沙子、石子、白灰等散体材料集中堆放,并且砌筑不低于0.5m高度的遮挡并覆盖。
5)施工备用渣土存放高度不得超过围挡高度并采取洒水苫盖。
6)工程垃圾、工程渣土和建筑物内清理垃圾、搬运装卸过程中按现喷淋、洒水、压尘后作业的程序进行或采用相应容器管理运输,严禁凌空抛洒7)对施工现场道路工程部应设专人进行清扫,保持路面清洁。8)出现四级以上大风时禁止土方工程施工。
9)临时堆放的土方采取彩条布覆盖措施,以防尘土飞扬。
10)严禁在施工现场燃烧沥青、油毡、油漆桶、橡胶、塑料袋等产生有毒有害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11)工程部对汽车尾气进行控制,定期组织车辆进行检测,并将车辆尾气检测报告汇总备案。
12)楼层建筑垃圾装袋密封,由垂直运输设备向下转运,严禁由楼层自由倾倒。13)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存放在库房内,如需露天存放采取严密遮盖措施。
14)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措施。15)对粉尘、废气排放监督管理
(1)公司负责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对工程部预防粉尘污染控制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2)工程部与作业班组逐级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3)工程部每半月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4)工程部要经常教育培训职工,进行粉尘污染相关知识教育。
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国发(2023)37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实施细那么(环发(2023)104号)、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23)3号)、XX省清新空气行动方案(津政发(2023)35号)、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23)504号)等法律、法规和行政标准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目的是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加强各类大气污染排放源应急管理,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公众身体健康的影响。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重大污染天气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工程经理为工程应急小组组长兼应急总指挥。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重污染天气预警,催促检查各成员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
工程副经理主要职责是。对应急指挥部成员的应急保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专职成员负责空气环境质量监测、重污染天气预警,以及对重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提供重污染天气气象预报信息。
平安员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扬尘、燃烧等与环境整治相关的大气污染控制。协助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及善后工作;
施工员负责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污染天气的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分为三级,分别为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预警,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1)Ⅲ级(黄色)预警。经预测,将发生连续三天aqi>200(指城市所有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aqi日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