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稳固“创优开展环境年〞活动取得的实效,全面提升我县机关效能建设水平,促进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大转变,创立最优开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开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为主题,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XX县区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简化工程审批环节为重点,以依法高效、创立最优开展环境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标准机关行为,切实解决机关效能和开展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促进机关建立权责明晰、行为标准、运转协调的机关运作机制,到达在较短时间内使全县各级机关作风大转变,办事效率大提高,尤其是工程审批效率大提速,履职能力大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大改进。二、活动范围和方法步骤参加活动的对象为各乡镇场、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直及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以及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和公共效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要紧紧围绕县委三届九次全会所明确的工作要求,把学习教育、明察暗访、建章立制、监督检查贯穿始终,集中解决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开展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整个活动分为学习发动、组织实施、考核总结三个阶段。(一)学习发动阶段(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底)各乡镇场、各部门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吴新雄省长在全省机关效能年活动发动电视会上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学习全县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发动大会会议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工作制度、工作纪律等。同时,要结合本乡镇场、本部门单位实际,对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进行再发动再部署,并制定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在2023年2月26日前必须召开好专门发动大会予以安排部署,2月底前必须举办本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学习培训班,进行机关作风、法律法规等专题教育。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将适时举办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班。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将实施方案于2023年2月26日前报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3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在3月底前针对机关作风懒、散、拖、漂、浮等行为,切实开展自身找、群众提等活动,认真查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