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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效能建设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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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国土资源 行政 效能 建设 制度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效能建设制度 1、市国土资源局政风建设十项规定 为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落实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为民措施和工作人员禁令,加强政风建设,标准工作人员行为,树立优质高效、勤政廉洁的部门形象,促进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开展,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 牢固树立勤政为民意识。积极主动为单位和群众办事提供优质效劳,能上门办理的上门效劳,能即办的立即办理,能尽快办理的不拖延时间,确实不能办理的说明原因,解释清楚,宣传到位,让对象满意。凡成心刁难效劳对象或扯皮拖拉、拖延办事时间,造成影响的,一经查实,扣发半年津补贴。 二、切实提高办事质量。工作人员处理公务要雷厉风行、认真负责,努力实现少投诉或零投诉。凡1次被投诉并查实者,在全局职工大会上作检查,并扣发半年津补贴;2次被投诉并查实者,扣发全年津补贴和各类奖金,并停职离岗学习1年。停职离岗期间仅发根本工资。 三、严格岗位责任制。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集中精力处理公务,严禁擅自离岗。凡在局抽查或政风监督员暗查中两次不在岗位,又说不出正当理由者,或者做与公务无关之事者,扣发半年津补贴;3次不在岗位,又说不出正当理由者,或做与公务无关之事者,扣发全年津补贴,并停职学习1年。停职离岗期间仅发根本工资。 四、严格上下班制度。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凡在局抽查或政风监督员暗查中迟到或早退累计到达2次,扣发一个月津补贴;到达3次的扣发一个季度津补贴;到达4次的扣发半年津补贴;5次以上(含五次)的,扣发全年津补贴和奖金。 五、严格窗口办文制度。按照窗口办文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办文办事,做到办事程序化、标准化,提高效劳效能。凡未经局领导批准,私自收效劳对象报件1次,经查实,扣发一个月津补贴;未经局承诺的时限内办结事项,又无充分理由的,一经查实,扣发一个月津补贴。 六、文明高效处理来信来访。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接待谁处理的原那么,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处理和答复问题。凡应解决而未及时解决问题。应落实到位而敷衍塞责,造成一事屡次上访、越级上访的,一经查实,扣发责任人半年津补贴;对典型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不力的,造成群众重复或越级上访的,扣发责任人半年津补贴。 七、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公平、公正处理公务,维护法律严肃性。凡违反规定为用地单位和个人躲避法律处分、逃避有关税费提供方便,损害国家利益的,一经查实,扣发半年津补贴。两次以上的,扣发全年津补贴,并停职离岗学习1年。停职离岗期间仅发根本工资。 八、严格遵守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禁令。凡违反五条禁止事项中的一项,一经举报查实,一律停职待岗,扣发全年津补贴。停职待岗期间仅发根本工资。情节严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九、大力弘扬文明健康风气。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严禁参加赌博和其他非法活动。凡参与一次赌博或参加其他非法活动的,一经查实,扣发半年津补贴,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参加赌博两次以上(含两次)的,经查实,扣发全年津补贴和各类奖金,停职离岗学习1年。停职离岗期间仅发根本工资。情节严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十、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其本人所在的部门单位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当事人为一般人员的,视情追究其所在部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2、市国土资源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制度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布署,为切实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不断改进机关作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努力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开展提供用地效劳,经研究,决定在系统内部全面推进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效劳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否认报备制、首问责任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政务公开制、投诉受理回复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岗位责任制是指各处室、各单位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能,明确职能分解后每一岗位的职责、任务和目标,并要求落实责任制的制度。各处室、各单位要坚持岗位职责清楚、权责一致、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便于考核的原那么,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通过新闻媒体、局网站等各种宣传渠道对外公布。 二、ab岗工作制 三、政务公开制 政务公开的原那么是,凡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要逐步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主要有: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内容,土地利用年度方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主要内容;土地登记依据、程序、要件、时限、结果;征用土地方案及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其公告;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年度经营性用地供应方案,土地出让方案,土地招拍挂信息,土地出让结果;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转让、抵押情况;采矿权审批事项的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分依据、程序、时限,土地违法典型案件行政处分结果,矿产违法案件的行政处分依据、程序、时限,矿产违法典型案件的行政处分结果;土地、矿产资源依法收费的工程、标准和依据;我市的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公益性地质资料查询目录,可公开的资料内容;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相关政策、规章和方法等。 四、首问责任制 各处室、各单位在岗被询问的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都要热情接待、热情效劳,并给群众一个明确的答复。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必须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不要让群众来回多跑;对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要根据群众申办内容,负责指引其到相应处室或单位,让群众方便、快捷地找到经办人员,以便于及时办理。 五、效劳承诺制 效劳承诺制是指各处室、各单位就实施政务公开内容作出承诺的制度。要严格相关效劳承诺制度。按照处室和单位职能,凡属政务公开事项,都要对办事时限、办事程序和效劳质量作出承诺要对照政务公开的各个具体办事事项,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效劳质量标准、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承诺和投诉 ,使效劳对象清楚明了办事流程、办事需要准备的材料等。 六、限时办结制 限时办结制是指各处室、各单位及工作人员对效劳对象提出的办理的事项,在符合规定、手续的前提下,必须在规定的时限范围内办理结束的制度。对效劳对象提出的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行政许可工程,必须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一般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起20天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可延长2023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对于非行政许可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各处室、各单位也要按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要求,尽量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实际提出受理事项办理的办结时限,并告知效劳对象。要热情主动地接待效劳对象。对于不符合政策规定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办理的,要耐心说明理由和原因。各处室、各单位要明确各办事事项的责任人,并建立限时办结事项登记制度。 七、否认报备制 否认报备制是指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各项业务中,认为管理相对人的诉求违背有关法律、法规的文件精神决定不予办理的事项,应实行登记备案、请示报告的制度。经办人对管理相对人的诉求事项要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检查校对,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且管理相对人仍提出异议的,按否认报备制进行登记备案。属于经办人员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和经办人不明确具体承办部门办理的事项,不能予以否认,要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规定办理。属于超越经办人员权限的事项,经办人员应及时请示上级领导,不能随意给予否认。上级领导接到经办人员的请示报告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凡需实行否认报备制的,应填写否认报备表(附后)一式两份,一份送局领导备案,另一份留处室或单位存档。上级领导对否认报备的情况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应及时予以纠正,并提出纠正意见。经办人员接到上级领导意见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管理相对人。 八、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 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是指就岗位职责范围以内的事项,申办人提出咨询或提出申请办理,以及所带材料不符合规定时,行政效劳中心窗口以及局相关处室、单位的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办理事项所需的最高材料或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办事项,应当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相应理由;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其所需补充的材料及办理条件、程序、时限、费用等;对申请人申办事项涉及多个处室或单位的,假设经办人对相应手续、材料不清楚,或法律法规和标准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除咨询可以口头告知外,其它均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并存档备案。各处、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认真填写一次性告知书,并告知管理相对人。 九、投诉受理回复制 各处室各单位要结合日常信访工作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意见市国土资源系统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国土资源系统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督查工作实施细那么的要求,随时接受群众对我局机关作风、行政效能等的投诉,并积极做好群众投诉事项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对带有共性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发现和总结,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局领导报告;要进一步健全领导接待日等多种受理群众投诉的制度,使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能迅速传递至局领导;各处室。各单位对于群众的投诉必须认真备案,并视情况尽快进行处理,及时回复投诉人。对政策明确规定,可以直接答复,应在当天答复,做到简单事项当天办结;对于一般性投诉,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并给予答复;对于情况较为复杂的投诉,一般应在202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情况复杂、牵涉面广的重大投诉,一般应在三个月内办结,在办理期间,要视投诉情况,劝其耐心等待,办理完毕时要及时答复投诉人。每季度要将投诉处理事项的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布。 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 全局工作人员违反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效劳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否认报备制、首问责任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受到有效投诉(指局工作人员因不履行法定职责中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受到投诉,经局纪检和监察部门核查情况属实的或被检查发现的,要视情形给予责任追究。具体处理措施适用市国土资源局政风建设十项规定、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效能监察实施方法等的规定。 3、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效能监察实施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切实改进局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树立国土资源系统廉政勤政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章,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行政效能,是指行政管理的效率、效果和效益的综合表达。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行政效能监察,是指以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效劳意识、提高行政效能为目的,对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行为、能力、运转状态、效率、效果、效益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或者调查结果,作出行政效能监察决定或者提出行政效能监察建设的活动。 第四条局设立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局党组领导和市监察局指导下组织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向组长负责主抓。领导小组下设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效能办),具体承办行政效能监察的日常工作。设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与局办文窗口合署办公(加挂牌子)。 第五条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坚持以下原那么: (一)政治与业务相统一; (二)当前与长远相统一; (三)局部与整体相统一; (四)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统一; (五)惩罚与奖励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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