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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撤村建居
工作总结
工作
打算
新编
撤村建居工作总结与工作打算
一、根本情况
202223年7月,在村历时四年撤村建(并)居试点工作中取得经验的根底上,全面启动了市区撤村建(并)居工作。市区28个城中村原方案分三个批次推进,因宏观经济形势急转直下和房地产形势逆转,受资金和土地收储指标制约,2023、2023两年未能完成预定目标。但第一批次9个村的撤村建(并)居各项根底性工作还在有序推进,其中等3个重点村的焦点、难点问题局部得到解决。村民普遍接受现行的撤村建(并)居模式,整个推进过程社会面总体稳定。
二、工作成效
(一)、拟收储土地明确了意见。明确了8个村土地收储分两年完成。市征迁办下达了、四个村466.69亩的土地收储任务书。目前,村已签订协议,村由于任务书下达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有一定的差距,还有待于进一步协调。
(二)、集体资产完成了测量汇总分类。9个村共212处集体资产。其中,两证齐全的40处,需补办两证的134处,旧城改造范围内有18处(已签定协议),零星资产13处(明确不再办理两证),待核实的7处(权属不清或寺庙等特殊用途)。
(三)、集体资产两证补办工作取得突破。134处需补办两证的集体资产,61处为土地法公布前建成的集体资产,核实认定后可办理两证。73处“两违〞或复杂疑难集体资产,已通过专题协调会明确了处置意见。共有51处集体资产已办妥两证。
(四)、集体资产处置稳步推进。通过拍卖、拆迁、收储等方式共处置集体资产50处。其中:集体资产拍卖取得初步成效,分别是星火商城主楼、小学、大楼、钢窗厂、小学、阳街的五间店面、村游泳池、村办公楼3套房子、2间店面、村警务室、村菜市场a幢、b幢、c幢等14处,拍卖收入计12906.8万元;通过拆迁等其它方式处置集体资产36处。另有村解放街197号房产已出卖,正在办理有关手续;村综合楼、配电房、门卫等3处房产经评估,准备春节前整体推出拍卖。
(五)、待建集体工程有了明确意见。9个村11个待建工程均已明确了“政府不回购工程,只回购指标,对工程前期发生的费用给予适当补偿〞的意见。
(六)、村村民个人住房转出让工作已到期。截止到2023年2023月26日有效期内,村可以享受村民个人住房转出让优惠政策的573户村民,有23户办理了个人住房转出让。
(七)、适时调整年度工作目标
在2023年“2023年底前完成9个撤村建(并)居村的根底性工作,实际完成2—3个村的撤村建(并)居工作〞的工作目标的根底上,2023年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提出“2023年底前完成三个村的撤村建(并)居工作,继续做好其余6个村的根底性工作,第二批撤村建(并)居村暂缓启动〞的目标要求。区政府结合实际,对市政府提出的目标加以细化,明确三个村为今年目标完成村,、二个村为完成目标候补村,、四个村为正常工作开展村。
三、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推动得力
1、调研推动。市区撤村建(并)居工作全面启动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屡次深入街道、村进行调研,专题听取汇报,解决疑难问题,支撑推进信心和动力。
2、政策推动。一是优化试点政策。研究出台了关于完善撤村建(并)居有关政策的意见,优化了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土地性质由集体转为国有缴纳出让金、农民待遇保存期限等政策。二是及时研究政策。出台了集体资产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政策,明确了工程前期费用的补偿标准和工程指标回购的意见。三是注重撤建并重。将社区和城中村的环卫保洁全部实行市场化管理,全面推进原村根底设施配套改造,同步研究推进等村的根底设施建设。
3、协调推动。市区成立了撤村建(并)居工作协调小组,集体资产处置协调小组。整个工作开展过程中,市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管秘书长、撤村建(并)居协调小组、集体资产处置协调小组等整个协调有力有序,推动了撤村建(并)居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二)市区互动互应,突破重点难点
1、思想统一。撤村建(并)居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仅仅依靠某一个部门、某一个单位,可以说寸步难行。因此,撤村建(并)居工作自启动以来,市区之间、部门和街道之间思想统一,互相支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了撤村建(并)居工作顺利往前推。
2、工作联动。市发改委、执法局、建设局、国土局、民政局等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主动介入,研究政策、积极推动,区政府、区直部门、街道步调一致,形成合力,相关村积极参与,发挥主体作用,共同推动了撤村建(并)居工作深入开展。
3、突破难点。集体资产的“两违〞处理和两证办理、土地收储、集体工程处置、改变用途的集体资产缴纳土地出让金等难点问题一一突破,形成明确意见。
四、存在问题:
(一)、机制体制问题。一是工作协调机制不完善,虽然成立了组织机构和资产处置协调小组,但土地收储、工程处置等工作过程中的问题,没有明确的牵头单位;二是考核机制不完善,区是考核的责任主体,而撤村建(并)居的工作职能都集中在没有建立考核机制的市直部门,从而大大降低了工作效力,三是体制不顺畅,由连都区撤村建(并)居办(区政府下面的临时性机构)负责协调市区撤村建(并)居工作,尤其是协调市直部门相关工作,小马拉大车的模式很难凑效。
(二)、工作保障问题。主要是资金和指标保障问题,据国土部门测算,9个村拟收储土地2400亩,全部收储共需资金11.4亿元。其中,土地收储资金需7.9亿元,二三产业指标回购需3.5亿元。2400亩的土地指标只落实了466.69亩,剩下近2022亩的土地收储指标有待于协调落实。
(三)、政策层面问题。一是政策不平衡。撤村建(并)居集体房屋处置政策和江滨区块拆迁安置政策差异很大。如同是违章建筑,前者经处分后还要交纳评估价40%—20230%不等的土地出让金后才能补办两证,后者经处分后就可以享受合法房产的补偿价格。二是政策不明确。如“三南〞农民公寓安置规划,住房困难户和无房户的住房安置政策,局部村涉及的飞机场土地处置方案,
二、三产业土地指标回购价格,零星集体资产处置方案等问题亟待进一步协调明确。三是政策不合理。如村民个人土地性质转换中土地评估价过高;集体资产处置政府收费过高,导致处置本钱大,干部群众不理解;集体工程土地出让金缴纳比例高;集体土地收储的地类范围等政策有待进一步协调完善。四是政策不衔接。如村拆迁和江滨区块拆迁的政策相差很大,原本进展顺利的村拆迁安置工作,因受江滨区块拆迁政策影响而暂停。局部没有按时拆迁的村民就要求享受新的政策,村干部就以此为由,不愿意撤村建(并)居,认为撤村后就没有人管了。
(四)、操作层面问题。一是集体资产“两证〞办理难。集体资产两证办理工作因受原始资料不全,遗留问题复杂,资产数量较多,认定审核、违章处理等工作繁重等多种原因制约,导致集体资产两证办理工作效力低;二是集体工程处置难。现行的工程处置政策是指标回购或上市。据了解,2023年三个目标村的三个工程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都要求上市,但工程上市要交20230%的土地出让金意味着一个工程建好拍卖后没有经济效益,处置工作也就无从下手;三是工作协调难。撤村建(并)居工作的职权和责任不相称,80%的职能在市级职能部门尤其在国土局,但工作责任和主体都在区,工作体制不顺造成工作效率不高,制约了撤村建(并)居工作的进程。三个目标村的个案问题错综复杂,有两违问题、拆迁补偿问题、合资建房问题、出让金缴纳、资产权属问题等,除需提交资产处置协调小组解决外,还需要和拆迁公司、银泰专案组、教育体育局、国资办等部门协调。在具体协调中,由于牵涉面广、时间跨度长、人手调换频繁、资料遗失等原因,协调难度很大。
(五)、干部群众心态问题。村的四年试点以及9个村两年多以来的工作推进情况,让参加一线工作的基层干部感到,撤村建(并)居工作确实很难,这项工作牵涉部门多,时间短、工作量大,效率不高,大量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难以协调解决,以致产生了畏难情绪,显得信心缺乏。
2023年区撤村建(并)居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工作安排和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区政府出台的撤村建(并)居的有关政策,进一步理顺撤村建(并)居工作机制,综合协调做好各项工作。在2023年完成工作的根底上,努力完成第一批启动的9个村的后期工作。
一、围绕一个目标,抓好三项工作。首先根据市区的资金保障,结合土地收储指标、集体资产处置难易、村干部积极性等诸因数,明确2023年度工作目标。其次是围绕目标抓好三项工作:一是突出抓好重点村和重点工作,确保目标的完成;二是继续推进第一批次启动的其他村的根底性工作,如:土地收储、资产的两违处理和两证办理、工程的处置等;三是突破一些难点工作,如:集体资产两证办理工作效力低下、集体工程处置难操作、土地收储的地类划分等。
二、建议明确并完善相关政策。如明确“三南〞农民公寓安置规划、住房困难户和无房户的住房安置政策、飞机场土地处置方案、二、三产业土地指标回购价格、零星集体资产处置方案等,完善工程指标回购价格和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比例、个人住宅土地性质转化的土地评估价格等。
三、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撤村建(并)居办公室充分发挥“调查研究、政策指导、综合协调、检查催促〞的职能,为市区政府在完善有关政策及如何加快撤村建(并)居工作进度等问题上出谋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