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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关于
加快
推进
全国
一体化
在线
政务
服务
平台
建设
指导
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地方和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一些地方和部门依托平台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等改革措施不断涌现,政务服务平台已成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重要支撑,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分散、办事系统繁杂、事项标准不一、数据共享不畅、业务协同不足等问题较为普遍,政务服务整体效能不强,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需要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强化整体联动、强化规范管理,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现就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强化协同,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从“线下跑”向“网上办”、“分头办”向“协同办”转变,全面推进“一网通办”,为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全国统筹。加强顶层设计,做好政策衔接,注重统分结合,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强化标准规范,推进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数据交换等方面标准化建设。充分利用各地区各部门已建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各类政务服务资源,协同共建,整体联动,不断提升建设集约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便利化水平。
坚持协同共享。坚持政务服务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联网是原则、孤网是例外,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公共支撑作用,以数据共享为核心,不断提升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能力,推动面向市场主体和群众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开、政务服务数据开放共享,深入推进“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
坚持优化流程。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痛点”,聚焦需要反复跑、窗口排队长的事项和“进多站、跑多网”等问题,充分运用互联网和信息化发展成果,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强化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不断提升用户体验,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利高效,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坚持试点先行。选择有基础、有条件的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部门先行试点,推动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服务模式、流程优化等方面积极探索、不断创新,以试点示范破解难题、总结做法,分步推进、逐步完善,为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积累经验。
坚持安全可控。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网络安全底线思维,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网络安全规划、安全建设、安全监测和安全态势感知分析,健全安全通报机制,加强综合防范,积极运用安全可靠技术产品,推动安全与应用协调发展,筑牢平台建设和网络安全防线,确保政务网络和数据信息安全。
(三)工作目标。
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形成全国政务服务“一张网”。政务服务流程不断优化,全过程留痕、全流程监管,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有效汇聚、充分共享,大数据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互通,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办理,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服务效能大幅提升,全面实现全国“一网通办”,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撑。
2018年底前,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主体功能建设基本完成,通过试点示范实现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制定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等标准规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优化完善,为全面构建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奠定基础。
2019年底前,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国务院部门垂直业务办理系统为地方政务服务需求提供数据共享服务的水平显著提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框架初步形成。
2020年底前,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强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国务院部门数据实现共享,满足地方普遍性政务需求,“一网通办”能力显著增强,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建成。
2022年底前,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为总枢纽的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更加完善,全国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二、总体架构和任务要求
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由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系统)和各地区政务服务平台组成。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是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总枢纽,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平台是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具体办事服务平台。
(一)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等公共支撑系统,建设电子监察、服务评估、咨询投诉、用户体验监测等应用系统,建立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的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为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和公共支撑。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作为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总枢纽,联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数据汇聚共享和业务协同,支撑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以中国政府网为总门户,具有独立的服务界面和访问入口,两者用户访问互通,对外提供一体化服务。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系统)和各地区政务服务平台。
国务院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平台统筹整合本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公共支撑系统,统筹利用政务服务资源,办理本部门政务服务业务,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与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服务业务。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信用信息系统等专项领域国家重点信息系统要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做好对接。
各地区政务服务平台按照省级统筹原则建设。通过整合本地区各类办事服务平台,建成本地区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本地区政务服务业务,实现网上政务服务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服务业务。
各级政府要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各类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向企业和群众提供统一便捷的服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标准规范及相关要求,全面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其政务服务门户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门户形式统一规范、内容深度融合,实现事项集中发布、服务集中提供。鼓励各地区各部门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开展个性化、有特色的服务创新。
三、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国标准统一、全流程网上办理
(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
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全国标准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按照统一规划、试点先行、突出重点、逐步完善的实施路径,以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为重点,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国家、省、市、县四级统一。全面梳理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民政、扶贫、公共法律服务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逐步推进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化。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理流程等信息要素,实现办事要件和办事指南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与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库联通,推动实现一库汇聚、应上尽上。建立全国联动的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各区域、各层级、各渠道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同步更新,推动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办理流程和评价标准统一。
(二)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按照“一网通办”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基础支撑,推动证照、办事材料、数据资源共享互认,压缩办理环节、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证照制作、决定公开、收费、咨询等环节全流程在线办理。整合优化企业开办、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涉及多个部门、地区的事项办理流程,逐步做到一张清单告知、一张表单申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积极推进多证合一、多图联审、多规合一、告知承诺、容缺受理、联审联办。通过流程优化、系统整合、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成”,为推动尽快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等改革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三)融合线上线下服务。
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动政务服务整体联动、全流程在线,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相关信息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终端、实体大厅、政府网站和第三方互联网入口等服务渠道同源发布。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站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归集、关联与企业和群众相关的电子证照、申请材料、事项办理等政务服务信息并形成相应目录清单,持续提高办事材料线上线下共享复用水平。
(四)推广移动政务服务。
以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为重点,积极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加快建设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接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移动端服务资源,提供分级运营、协同联动的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服务。制定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引,明确功能定位、设计展现、应用接入、安全防护、运营保障等内容和要求,指导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集约建设、规范管理。加强对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的日常监管,强化注册认证、安全检测、安全加固、应用下载和使用推广等规范管理。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优势,同时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不断拓展政务服务渠道,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四、推进公共支撑一体化,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