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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
管理办法
乡镇
工作制度
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方法范文〔1〕
一、总那么
〔一〕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严峻 岗位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建设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高素养队伍,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法。
〔二〕本方法适用镇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站所部门〕的在岗工作人员以及镇政府工勤人员。对派出所、财政所、国土所、食品药品监督所、计育办、司法所等派出单位实行统一管理。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具体由镇党政办、组织办、纪委办、督查办共同实施。
二、考勤与值班制度
〔一〕实行上班签到制。财政所、林建环、民政、人社、文广、农技〔全部归口在农技站的工作人员〕、司法、国土、工班的干部职工统一到镇政府值班室打卡签到。没有纳入机关统一签到的站所干部职工,由各站所自行组织签到。工作日每天签到一次,时间段为早上8:00〔冬季8:30〕之前,因公不能签到的,应 或短信、微信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在签名栏注明去向,缺勤按30元/天·次罚款。在县及以上督查中被查到不在岗的,对当事人处以200元/次罚款,接受问责处理;其所在站所主要负责人惩罚100元。
〔二〕有支配住房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纳入机关住宿值班管理考核。住宿实行打卡签到,时间段为18:00—24:00,工作日缺勤一次,罚款30元。双休日或节假日值班,按值班表严格执行。
三、工作制度
〔一〕各单位负责人要严格依据岗位目标开展好本单位各项工作,对镇党委、政府支配的主要工作要保证政令畅通,抓好落实,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二〕全体干部职工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随时接收镇 通知,以免延误工作。
〔三〕工作日严禁饮酒,上班期间严禁有打牌、上网谈天、玩玩耍等与工作无关行为。
〔四〕但凡上级和镇党委、政府打算的开会或学习时间,应参会人员须准时到会,并做好笔记。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各类会风会纪状况由党政办统一考核,会议迟到一人次,罚款30元;缺席一人次,罚款40元,从绩效工资或拨款中扣除。凡参与县会议因迟到、缺席被通报的,当事人罚款50元/次,并作深刻检讨。
〔五〕全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标准自身言行,不得有违反党性原那么、影响干部队伍形象的言论或行为。
四、财务管理制度
〔一〕按上级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分为根底工资与绩效工资两局部。根底工资占70%,由镇财政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占30%,依据干部职工的工作考评酌情发放,具体发放标准和打算由镇党委、政府另行争辩打算。
〔二〕各单位工作经费,按程序核定类别、审核,确应由镇财政支付的实行报账制。上级有明确政策规定的专项经费,镇财政据实支配、监督使用。
五、考评制度
〔一〕镇党委、政府对各单位工作实行年度考评制,对干部职工实行个人考核排名制。具体由组织办组织考评。单位工作年终考核名次排全县后三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当年度年终考核定为“根本合格〞或以下等次,扣减单位干部职工绩效工资;干部职工在全镇测评排名中,排末位或不称职票占1/3以上的,当年度年终考核定为“根本合格〞或以下等次,酌情扣发绩效工资。
六、请假制度
〔一〕请假方式:先到党政办领取请假条,相关领导批准后交党政办归档,便于考勤管理;特殊状况不能当时书面请假的,销假后应准时补办手续,未补办手续的一律当缺勤处理。
〔二〕审批权限:站所长请假经党委书记批准;其他站所干部职工请假2天以内报请站所长批准,超过2天,经党委副书记批准;值班住宿请假,由带班负责人批准。
〔三〕请假纪律:
1、请假人在请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不得关闭通讯工具。
2、请假前,应妥当支配好工作,因工作支配不当致使工作消灭失误、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七、生活管理制度
〔一〕节省用水、用电。对设长明灯、开长流水,以及下班不关空调、烤火炉等电器的铺张行为,一经觉察,对单位罚款100元/次。
〔二〕因房屋、门窗或其它公物设施自然破损需要用工、修理的,由党政办统一支配报内务线批准后实施。人为或有意损坏的不予受理。
八、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单位负责各自责任区环境卫生,要经常保持洁净、洁净,每天清扫一次。
〔二〕各单位应按时参与镇党委、政府组织的大扫除和集镇整治,不得无故缺席。
〔三〕疼惜公共卫生,不准乱倒垃圾,不准乱丢果皮、纸屑,政府院内严禁放饲养家禽家畜。
九、附那么
〔一〕本方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二〕本方法由镇组织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镇党委、政府另行争辩打算。
xx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暂行方法范文〔2〕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进一步实现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标准化,依据国家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各单位要依据国家、自治区、我市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科学标准的内部管理制度。组织、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协调协作机制,共同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其次章 调配
第四条 公务员考录按公务员考录法规执行。
第五条 公务员调任、遴选执行公务员调任方法〔试行〕、公务员公开遴选方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执行xx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聘请工作人员暂行方法,依据岗位设置需求,实行公开聘请。编制内无空缺岗位和未经编制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进行公开聘请工作。
第七条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全市事业单位公开聘请工作人员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聘请工作。
第八条 调配工作必需以工作需要为主,适当照看夫妻两地分居和家庭特殊困难的需要。调入单位必需有空缺编制和相应的空缺职位〔岗位〕或职数。
第三章 请假
第九条 工作人员享有的假期分为病事假、婚丧假、产假、年休假、探亲假及节日假等。休息日支配劳动者工作的,应按同等时间支配其补休。
第十条 工作人员除法定节假日外请病事假、婚丧假、产假、年休假、探亲假,要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规定并履行请假手续,否那么按旷工处理。请假程序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定期公示工作人员请休假状况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二条 一次性请事假超过15天或病假2个月以上〔含公休节假日〕的,单位、主管部门必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审批,并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执行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第十三条 请病假须供给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证明。
第十四条 工作人员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参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和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的规定,确定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视为病假最长期限。
第十五条 病、事假期间的待遇:
〔一〕工作人员一次性请事假未超过15天〔含公休节假日〕或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的,请病假在2个月以内〔含公休节假日〕的,原工资照发。
〔二〕工作人员一次性请事假超过15天〔含公休节假日〕或全年累计超过20天的,请病假在2个月以上〔含公休节假日〕的,其工资待遇要严格执行xx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两个规定的通知〔内人薪字【1999】19号〕的相关规定。文件中岗位津贴是指工作性津贴、嘉奖性绩效工资、特岗津贴等。
第十六条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按国家有关制度执行,各单位统筹制定职工年休假打算,妥当处理工休关系。
第十七条 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依据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十八条 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进行年度考核,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工资的考核年限。
第十九条 工作人员全年请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原那么上单位应责成其辞职、辞聘。
其次十条 各单位制定并严格执行日常考勤制度,迟到、早退累计3次,或在工作期间无故脱岗1小时以上累计2次,按旷工半天计算。
〔一〕考勤中有以下情形的,年度考核应确定为根本称职〔根本合格〕等次:
当年内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值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2天〔含2天〕,或者一年累计超过4天〔含4天〕,以及屡次迟到、早退,经批判教育仍不改正的。
〔二〕考勤中有以下情形的,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当年内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值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4天〔含4天〕,或者一年累计超过8天〔含8天〕的。
其次十一条 消灭以下“吃空饷〞情形的,各单位及主管部门必需向组织、人社、编制、财政部门申报,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追缴非法所得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二〕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值理由逾期不归等缘由,依据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三〕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四〕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连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五〕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惩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六〕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第四章 借调
其次十二条 借调是指临时将人员从原单位脱产借用到其他单位执行指定工作的行为,包含抽调或调训。
其次十三条 借调工作要坚持把握数量、严格审批、标准管理的原那么。
其次十四条 借调时间一般为6个月以内,借调期满,原那么上不得延期,确因工作需要延长借调时间的,应重新办理借调手续,累计最长不超过一年。借调期间借调人员与借出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变。
其次十五条 借调人员审批程序。由借入单位征得拟借调人员本人、单位、借出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填写xx市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公职人员审批表后报借入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借入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同意后下发借调通知。借调通知要分别送达借入和借出地单位、组织、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并存入干部个人档案。
其次十六条 各单位要加强对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
〔一〕对因借调造成工作人员人浮于事,或者因疏忽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应马上清退借调人员,并依据情节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借调期满后,借入单位要准时通知借出单位,借调人员必需马上回借出单位报到上班。按时返岗上班的人员,按旷工处理。
〔三〕严禁擅自借调工作人员,未办理借调手续擅自离岗〔职〕的工作人员,按旷工处理。
〔四〕借调期限在半年以内的,借调人员的年度考核在借出单位进行,借入部门〔单位〕应将借调人员纳入平常考核范围,在年度考核前对其借调期间的工作表现作出鉴定,向借出单位反应,由借出单位进行考核并提出等次评定意见。
借调期限在半年以上的,年度考核在借入单位进行,由借入单位进行考核并提出等次评定意见,向借出单位反应考核结果。
第五章 退休〔退职〕
其次十七条 退休是指到龄退休、提前退休。
其次十八条 退休条件
〔一〕依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方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方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退休: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参与工作年限满10年的;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与工作年限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