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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委品牌提升行动意见2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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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农委 品牌 提升 行动 意见
农委品牌提升行动意见2篇 第一篇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工作的意见(农质发(2023)3号),着力加强我县“三品一标〞农产品监督管理,有效提升“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公信力,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办质(2023)14号)要求和省农委“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开工作部署,现就我县组织开展2023年“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当前“三品一标〞工作已经由注重开展规模进入注重开展质量的新时期,由树立品牌进入提升品牌的新阶段,必须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严格监管。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几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开展绿色食品产业的工作要求,加大指导效劳,加强产业监管,加快体系建设,产品认证数量不断增多,标准化基地建设稳步推进,产业监管有效加强,品牌影响不断提升,开创了我县绿色食品工作新局面。 当前,农产品质量平安已成为政府和广阔消费者关注的焦点,全面提高“三品一标〞农产品产品质量,提升“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公信力,对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平安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平安法、省农产品质量平安条例和“三品一标〞农产品管理规定,标准生产管理、加强证后监管,严格退出机制,扩大品牌宣传,实现“三品一标〞农产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包装标识标准化、监督管理制度化。各地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强化“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监管作为稳定产业开展,维护品牌公信力的一项具体措施抓实抓好,促进我县“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持续健康开展。 三、狠抓四项措施,切实提高“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管理水平 1、严格生产控制,落实20230%获证企业实现生产有规程、过程有记录。以强化获证企业生产记录和档案管理,提高“三品一标〞农产品标准化、标准化生产管理水平为主线,加强源头控制。一是加大培训力度。要结合农业生产技术、阳光工程培训等活动,加大对“三品一标〞农产品获证企业生产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和种植养殖大户等开展多种形式培训,提高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生产管理技能。二是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推行基地投入品“统一购置、统一使用〞的管理模式,以年检工作为契机,加强对企业原料生产、采购,产品加工、销售,包装标识等全过程控制与管理,提高“三品一标〞农产品标准化、标准化生产水平。三是强化“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记录督查力度,没有生产记录或记录不全的,年检不予通过,实现20230%获证企业生产有规程、过程有记录。 2、标准指导认证,落实20230%检查员签订责任书。严格执行“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标准和程序,严把认证认定准入关,确保认证的标准性和有效性。一是标准现场检查。根据“三品一标〞农产品工作制度和现场检查要求,统一检查标准,突出关键点控制,对风险产品实行严格的检查与管理。二是加强指导效劳,建立并实施先培训后申报制度,把认证检查的过程转换为侧重“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管理的指导过程。三是强化绿色食品检查员管理,标准工作行为,按照有关要求,对不能胜任产业指导、长期不开展认证检查工作的检查员,报请中国绿色食品开展中心取消其检查员资质。 3、强化质量监管,落实20230%获证企业签订承诺书,98%以上产品抽检合格率。培养和树立“三品一标〞农产品获证企业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健全机制,履行企业产前产中产后全程质量控制与管理。一是推行获证企业承诺制度,20230%“三品一标〞农产品获证企业均要与证书管理部门签订保证产品质量和标准使用标志承诺书,并争取将“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抽检纳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范围,进一步加大抽检比例和频率,实现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 4、加快队伍建设,落实20230%获证企业建立内检员制度。按照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关于绿色食品企业内检员队伍建设目标和要求,通过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检查员制度,促进企业从内部加强产品质量和标志管理。已建立绿色食品企业内检员制度的企业、合作社,要加强管理,发挥作用;尚未完成企业内检员培训工作的企业、合作社,要尽快完成摸底统计,与省、市联系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力争年内实现20230%获证企业内检员通过培训持证上岗,并切实履行内部质量监督管理职能。 四、落实五项制度,确保“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落到实处 我县绿色食品工作系统要积极主动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产业监管工作,重点落实五项监管制度:一是坚持推进企业年检制度,切实做好企业年检工作对保证“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标准标志使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二是产品质量抽检制度,配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定点检测机构,做好“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专项抽检工作;三是标志市场监察制度,要结合当地农业综合执法、农产品质量平安专项检查等行动认真组织开展,发现问题,及时配合当地工商部门予以查处,加大打击假冒和纠正不标准用标的力度;四是质量平安预警制度;五是不合格产品退出机制与公告通报制度,对年检结论、产品质量抽检指标不合格的企业和产品,上报农业部绿办和中国绿色食品开展中心取消产品标志使用权,并实行公告、通报。 五、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 加强工作进展信息报送制度。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及时宣传报道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工作成效。 第二篇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2023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方案,加大我省“三品一标〞的监管力度,发挥“三品一标〞在农业领域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农产品质量平安整体水平,提升并维护好“三品一标〞的品牌影响力与公信力,我省决定开展2023年度“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全国农产品质量平安工作会议、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农产品质量平安法、“三品一标〞相关管理规定为依据,以强化“三品一标〞监管、提升品牌公信力为中心,以控制生产过程、标准产品认证、强化证后监管、加强品牌宣传为重点,使我省“三品一标〞事业持续健康开展。 二、工作目标 (一)提高生产者质量平安意识和标准化水平。一是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获证单位全部签订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性和执行农产品标准及标准的声明。二是获证单位全部实行内检员管理制度。三是省农业地方标准转化成实用性强、通俗易懂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使获证单位生产有规程、过程有记录。 (二)依据“三品一标〞相关管理规定,完善我省认证制度,确保“三品一标〞认证的标准性和有效性。 (三)加大证后监管力度,提高标准使用标志水平。生产单位年检率达80%,产品抽检率力争达25%,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至少开展2次标志使用的专项检查(即市场监察),对假冒、违规、不标准使用标志的行为依据“三品一标〞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四)加强体系队伍建设。以“县、乡监管机构建设〞为契机,健全完善市、县工作机构。做到市级有专职机构与人员、县级有机构与人员,保证市级至少2名检查员、1名核查员,县级至少1名检查员。 三、主要措施 (一)以控制生产环节为重点,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一是以“标准化生产技术宣传培训工作〞为依托,组织开展以“三品一标〞企业负责人及内检员为主要对象,以提高质量平安意识、企业自律意识和“三品一标〞生产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培训工作。二是以农业地方标准为依据,制定相应的具有实用性强、通俗易懂、获证企业容易掌握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指导并催促“三品一标〞单位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和生产档案记录。三是在部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XX县区中选择几个生产严格、管理标准、贴标销售的“三品一标〞企业作为典型,发挥其辐射和带动作用,提升标准化生产整体水平与品牌公信力。 (二)以认证审核为重点,提高认证工作质量和有效性。一是以“三品一标〞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为依据,进一步完善认证审核制度、现场检查标准。二是把住认证主体资格、质量控制能力建设、投入品使用等关键控制点,严把准入门槛。三是严格落实现场检查核查,市、县两级检查员对申报单位生产基地做到20230%现场检查,省级检查员有针对性的进行抽查,确保现场检查质量。 (三)以证后监管为重点,提升品牌公信力。一是加强获证单位的实地检查(企业年检)。对获证单位进行年检,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企业20230%年检,无公害蔬菜、水果生产企业20230%年检。重点检查获证单位产地环境、生产操作、投入品使用、档案记录、产品检测、包装标识、标志使用等相关制度落实情况。二是加大产品抽检力度。对获证单位进行产品抽检,绿色食品抽检率力争达30%,无公害农产品抽检率力争达20%,将部中心、省中心的产品抽检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例行抽检、风险抽检、监督抽检相结合,扩大抽检比例和覆盖范围。三是强化市场监察。以超市、批发市场等销售场所为重点,检查“三品一标〞用标情况和假冒行为。不标准用标限期整改,违规用标、假冒产品依法查处。各市市场监察的经销单位至少3家。四是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对在企业年检、产品抽检、市场监察中不符合“三品一标〞相关规定的,及时上报省中心,请示撤销,并在报纸上进行公告。五是严格执行举报投诉制度。市、县设有专人负责举报投诉事宜,举报投诉事件经复查后,依据“三品一标〞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以体系队伍建设为重点,保障品牌公信力的提升。一是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管理。以“乡镇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机构建设〞为契机,健全完善市、县“三品一标〞工作机构,力争做到工作有人员、有职能、有经费、有手段,使“三品一标〞品牌提升顺利开展;对市级工作机构加强管理,把“三品一标〞纳入省政府对市政府及省农委对市农委的绩效考核,有力推动“三品一标〞品牌提升的开展。二是加强检查员队伍管理。对检查员流动性较大的市县及时组织培训,保证全省检查员的数量与质量;对老检查员不定期开展“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提高检查员的业务素质与能力水平;不断完善检查员考核制度,根据检查员的工作情况,依据考核细那么进行量化考核,评出“三品一标〞优秀检查员,并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进“三品一标〞工作迈向新台阶。 (五)以宣传、产品推介为重点,加大品牌公信力的提升力度。一是获证单位的相关信息在省金农网公布、在省级报纸上公告,让公众了解、监督。二是把“三品一标〞知识手册或宣传单发放到超市、批发市场,引导经营单位把好准入关。三是组织获证单位参加全国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博览会及国家、省级农交会,展示“三品一标〞成果,提升品牌知名度与公信力。四是利用工作简报宣传“三品一标〞典型事例,扩大我省“三品一标〞影响力与知名度。五是利用工作会、产品推介会引导获证单位推介产品,提高品牌知名度,获得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四、方案落实 (一)4月下旬,制定2023年本地区“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二)5月中下旬,召开全省“三品一标〞工作及地标产品推介会,研究全省工作及产品推介。 (三)5—7月,组织获证单位负责人及内检员参加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 (四)5—6月,省级工作检查组对局部市的认证现场检查工作质量进行抽查。 (五)6—7月,以超市、批发市场等销售场所为重点,开展市场监察工作。 (六)7—8月,检查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XX县区,验收省级农业标准化示XX县区,发现并树立典型,发挥其辐射与带头作用。 (七)7—9月,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部中心及邻近省举办的“三品一标〞检查员培训班;开展工作机构技术培训。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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