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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学校
各级
人员
安全
责任
学校各级人员平安责任[5篇]
第一篇:学校各级人员平安责任学校各级人员平安责任
1.学校平安管理应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实行岗位平安责任和逐级平安责任制。
2.学校的法人或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一级平安责任人,对本校的平安工作全面负责,是学校平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平安工作负有以下职责:(1)建立由本人任组长的本单位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党政工领导,平安、保卫、后勤等管理干部。平安工作领导小组至少二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本单位平安工作。
(2)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平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3)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设置平安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平安员。二级以上医院和大型体育场馆应当设置平安管理机构,消防平安重点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平安员。
(4)建立、健全本单位平安工作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项平安管理制度。
(5)制订本单位年度平安工作方案(包括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安排资金,保证本单位平安投入的有效实施。
(6)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平安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根据季节和节假,安排好防汛、防台、防暑、防寒、防病、防火、防盗、食品卫生、值班保卫等各类事故防范工作。
(8)及时、如实地向局平安办报告平安事故、重大险肇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9)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本年度平安事故和平安工作情况。
(2023)把平安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给与表彰奖励,对违反平安制度和严重失职的给与处分。
3.中层处室主要负责人是学校二级平安责任人,对本单位平安工作负有以下职责:
(1)将平安工作融入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实施年度平安工作方案。
(2)开展平安责任签约活动,定期组织平安检查,催促落实平安隐患整改,及时稳妥地解决影响平安的重大问题。
(3)组织平安宣传教育,制订学校应急疏散与灭火预案等平安预案,积极组织演练,提高师生遭遇重大平安事故时的自救和逃生能力。
(4)二级平安责任人应及时向一级平安责任人报告学校平安工作情况和涉及平安的重大问题,完成平安责任人委托的其他相关平安管理工作。
4.各组室的负责人是学校的三级平安责任人,对本单位平安工作负有以下职责:在上一级平安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学校平安管理工作,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组织实施本部门、组室的日常平安管理工作;
(2)实施本部门、组室的平安检查,催促和落实平安隐患整改工作;(3)定期向上一级平安责任人报告平安工作。
学校条线(部门)平安职责
1.卫生工作
(1)在不同的季节根据学生的生理特点,开展防治疾病宣传。
(2)及时发现并向领导汇报学生中的传染病情,指导有关教师控制疾病传染和扩散。
(3)负责食堂食品进货、加工、配送过程的卫生监督,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指导,不能改正或问题严重,及时向校领导汇报,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负责师生饮用水供应的卫生监督,防投毒、防污染。(5)负责学校公共场所、厕所等环境卫生的监督。
(6)及时处理学生的急病和意外伤害事故,配合班主任及有关老师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和沟通。
(7)及时处理食物中毒及意外事故,需要送医院抢救的及时护送,经校领导批准,上报上级部门。
2.食堂管理及食品卫生平安管理
(1)监督食堂承包单位的食品卫生平安工作,定期抽查食堂的进货、加工、配送各环节的卫生与平安。(2)及时指出食堂存在的问题,不能改正的,逐级上报。(3)监督分发师生用餐过程的卫生与平安。(4)监督食谱和实际供餐的质量与数量。
(5)协调学校与食堂承包商间的关系,根据用餐人的意见,适时调整食谱,力争提高伙食质量,及时处理食品卫生方面的问题和事故。
3.学校设施、用水、用电等设备的管理
(1)负责学校用水、用电设备的维修,保证使用者的正常使用和人身平安。(2)负责学校机械设备、办公设备、教学设备、门窗、桌椅等的维修,保证使用者的正常使用和人身平安。
(3)定期巡视检查学校设施、设备(包括操场中的设施),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防止学生的伤害事故发生。
4.专用室的管理
(1)负责专用室的设施、设备的日常使用和管理,保证每个使用者的使用平安。(2)室内的设施、仪器设备使用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规定保养和维护,出现损坏及时修理或报修。保持设施和设备的完好。
(3)保证专用室中用电设施、设备的使用平安,学生容易触摸的地方必须有绝缘保护,防止触电。
(4)专用室使用完毕,必须切断电源,锁好门窗,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的工作。
5.平安教育
(1)监督各班开设健康教育课的执行情况,把食品卫生平安教育纳入健康教育的内容,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教育学生不吃无证摊贩的食品,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平安意识。
(2)在全校范围内,每学期至少开展1-3次交通平安教育、消防平安宣传教育或防止意外伤害事故教育等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3)把开展平安教育,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作为考核班主任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
6.体育工作
(1)体育教师在体育课和体锻课或体育训练活动中,对所组织学生的一切活动,必须把平安因素放在首位。在学生活动前,讲好平安要求,必要时要有示范动作,并配以必要的平安防范措施,然后有序地组织学生活动。学生活动时注意控制学生的间距和密度,防止碰撞或其它伤害事故发生。掌握不适应某种运动的特异体质学生名单。
(2)体育设施器械要经常维护和保养,及时发现并处理体育器械的事故隐患,当时不能解决的事,停止使用,并采取必要的平安隔离措施。及时报修,修复前不得使用。
学校平安保卫工作制度
1.学校平安保卫工作在校长领导下,实施全校的平安保卫工作。
2.经常开展平安防范教育,全面提高全校教职工、学生的防范意识。
3.接受公安机关有关上级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加强联系互通信息。
4.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平安保卫工作的指示,定期检查有关设备,落实防盗、防火、防诈、防事故、防外来干扰等五防工作,确保平安,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和教学秩序。
5.节假日对重要场所实施“封闭〞措施,启封必须经总务处同意方可实施。
6.对工作不负责,疏于防范,造成严重损失及后果者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平安工作奖惩实施细那么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平安保卫工作,落实各项平安管理制度,维护校园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XX省XX县区社会开展局平安管理暂行方法制定本细那么。
第二条学校对各部门落实各项平安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与评比,并根据考评结果给予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第三条学校对违反各项治安防火管理制度行为的部门和个人,依照本细那么予以处分,其中涉及治安处分事项均在公安机关委托或指导下进行。第四条本细那么适用于本校全体师生员工(包括来校短期工作、学习的人员)和进入学校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本细那么在学校平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学校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副校长室。第二章检查、考核和奖励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应自觉开展内部平安检查和配合公安保卫部门进行检查,及时报告和整改平安隐患,并以此作为考核和评定的主要依据。
第七条学校对平安工作的考核,采取逐级考核的方法。学校考核部门等单位;部门考核教研室、科室等基层单位;基层单位考核个人。学校考核由学校平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于当年末或次年初进行。各部门的考核,结合年终总结、个人考核自行进行。
第八条学校设立治安保卫工作奖励基金。
第九条根据考核结果,学校依据以下标准评定治安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奖和先进个人奖。
(一)具备以下条件可评为先进集体:
⒈部门领导重视治安保卫工作。
⒉经常进行法制和“四防〞教育,有明显成效。
⒊认真执行各项治安保卫制度,岗位职责明确,内部治安秩序良好。
⒋平安防范措施严密,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⒌无火灾、火警,无案件,无事故,无违法犯罪人员。⒍其它积极支持平安保卫工作的情形。
(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可评为先进个人:
⒈在校内外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检举揭发、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
⒉认真做好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收到较好效果的。
⒊积极协助公安、保卫部门侦破案件或在灭火、抢险中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平安中做出较大奉献的。
⒋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在保卫学校平安和维护正常秩序工作中,取得明显成绩的。
⒌对学校平安保卫工作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⒍其它积极支持平安保卫工作的情形。
第十条平安保卫工作年度考核为先进集体的,对单位给予奖励20230-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被评为先进个人的,给予表扬和奖励20230-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有特别重大奉献的,经学校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可以给予500元以上的物质奖励并授予荣誉称号。第三章处分
第十一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属违反校园治安管理行为。视情节、后果、态度可单处或并处通报批评、警告或罚款2023-200元。学校师生员工违反校园治安管理的,还可以单处或并处党纪、行政处分、扣发奖金、工资;造成损失的,应当照价赔偿。
(一)扰乱校园公共秩序,尚不够刑事处分的:
⒈扰乱教学、科研、办公秩序,致使教学、科研、办公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⒉扰乱图书馆、餐厅、运动场、学生宿舍或者其它公共场所秩序的。⒊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或者进行其它流氓活动的。
⒋拒绝、阻碍师生员工依法执行公务或履行职责,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⒌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的。⒍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二)妨害校园公共平安,尚不够刑事处分的:
⒈非法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它管制刀具的。
⒉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非法取得或储存、使用危险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⒊堵塞消防通道不听劝阻,尚未造成后果的。⒋有重大事故隐患,经保卫部门通知不及时整改的。⒌将消防器材、设备挪作他用或者损坏消防器材、设备的。
⒍违反平安防火管理规定,乱拉乱接电线、私接电源或在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煤气炉、酒精炉等违规用具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⒎在校园内玩火、放火或燃放烟花、爆竹或在禁止烟火地点吸烟、使用明火,未造成严重损失或后果的。⒏工作场所下班不关门、不断电、不断气和不关窗、不锁门,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⒐成心损坏、移动沟井、坎穴覆盖物、标志、防护栏,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尚不够刑事处分的。⒈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⒊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⒋隐匿、毁弃或者私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⒌胁迫和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违反校园治安管理规定的。
⒍用恐吓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平安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四)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分的。⒈盗窃、骗取、抢夺少量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