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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全员
岗位
竞聘
工作总结
致辞
全员岗位竞聘工作总结讲话
某某集团管理人员竞聘任期制实施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合理配臵人力资源,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现代企业用人制度,根据国经贸企改(2022)230号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津港企[2022]5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遵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竞聘任期制是指企业及其管理人员按照岗位设臵和岗位要求,实行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用、任期考核、届满自然解聘的用人制度。
第三条企业实行管理人员竞聘任期制,旨在深化完善竞争、鼓励机制,打破干部终身制和干部、工人身份界限,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合理配臵和开发人力资源,鼓励职工树立竞争意识、爱岗敬业意识,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四条实行管理人员竞聘任期制,应当遵循以下原那么:
1、党管干部的原那么。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那么。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那么。
4、平等、公开、竞争、择优的原那么。
5、能级相宜的原那么。
6、逐级聘任的原那么。
第五条本方法适用于局属各单位,局属各单位兴办的国有和集体企业、国内联营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的我方派入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是本单位竞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其成员由党、政、工、团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
第七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审定本单位全员竞聘上岗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单位组织机构和岗位设臵及定员方案,报局审批;向单位党委推荐拟聘中层人选;审定一般管理岗位聘任人选;审定本单位专业考试试题库;协调处理竞聘过程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竞聘工作办公室。竞聘工作办公室设在组织或人事部门并在竞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九条竞聘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拟定本单位竞聘上岗的实施方案;提出本单位组织机构和岗位设臵及岗位职数方案,协调落实竞聘工作;组织人员编制试题库;搞好竞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聘任工作。第十条各单位原那么上要设立考评小组,该考评小组在本单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和竞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考评小组成员主要由本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专家及职工代表等方面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七人。
第十一条考评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做好本单位专业试题库建设;负责竞聘工作中考试、阅卷、辩论工作;按岗位说明书等要求,提出胜任本岗位建议人选名单。
第十二条考评小组的考评工作实行民主评议,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在发扬民主的根底上,对竞聘该岗位人员进行排序提出推荐意见。
第十三条各单位的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竞聘工作办公室、考评小组为常设机构(其成员为兼职),按各自职责负责本单位竞聘上岗的常规工作。
第三章岗位及其职数的配置
第十四条实行竞聘任期制的岗位范围是。全局党、政、工、团各系统除按规定要求选举产生的岗位及管理系列g6及其以上级别的岗位以外的所有岗位。局属各单位(处室)应严格按照局核定的岗位、规定的职级及其下达的职数确定竞聘岗位及其职数。
第十五条凡属实施竞聘任期制范围的岗位,原那么上应实行竞聘上岗。未实行竞聘上岗的管理岗位,经党委研究按照规定程序聘任,但必须实行任期制。第十六条中层管理岗位是指管理系列g4和g5级岗位。第十七条打破工人、干部界限,凡具备相应岗位条件的在册职工均可申报竞聘相应的管理岗位或本单位所设的专业系列岗位。
第十八条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各级管理岗位和专业系列岗位职务任期届满竞聘或岗位出现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原那么上在本单位范围内公开竞聘。对某些专业性较强的个别岗位,本单位又无适宜人选的经局主管部门批准,也可在全局范围内公开招聘。极个别的重要特殊岗位(一般应是g4级、y5级、c7级和l5级及其以上级别的岗位)经局批准,也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十九条由于改革和开展需要新增岗位、需补员的岗位或新建单位的所有管理岗位,必须采取公开竞(招)聘形式配备上岗人员。新建单位各岗位的公开招聘,应通过局主管部门和局职工交流效劳中心,在全局范围内公开招聘。新分配大学生实习期满,必须通过公开竞聘方式正式上岗。
第二十条凡经局主管部门批准在全局范围内实施公开招聘而被新的用人单位录用的人员,原用人单位应积极配合给其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第二十一条局属单位中层管理人员职数原那么上按各单位管理人员总数的1:4比例设臵,一般管理部门正、副部门经理的职数设臵比例为1:1;部门人数在15人以上的部门经理级职数可设一正两副。局机关处室中层管理岗位职数原那么上按本处室定员人数1:2的比例设臵。特殊部门(指两级机关)职数需要突破的,党群部门由局组织、人事部门与相应的主管部门协商后根据工作需要下达相应职数;行政部门由局人事教育处与相应主管部门协商后下达相应职数。
第二十二条特殊行业单位岗位设臵实行双轨制,即既设管理系列又设专业系列,但其所设的专业系列岗位,是独立于管理系列以外的专业岗位。对该类单位的人员,其所属的岗位系列原那么上实行单轨制,即就某一员工而言,原那么上不得同时具有管理系列岗位和专业系列岗位的双重任职身份,两者只能从其一。严禁管理系列职务兼任专业系列职务,严禁引航系列y3级及其以下、船员系列c5级及其以下、医疗系列l3级及其以下专业岗位职务兼任管理系列岗位职务。同时,对除此以外的个别因工作需要确需由专业系列岗位职务兼任管理系列岗位职务的,其日常工作职责必须以专业系列岗位为主,同时只能由级别相对较高的专业系列岗位职务兼任级别相对较低的管理系列岗位职务。其中,中层及其以上的专业岗位(主要是指y
4、c
6、l4等级及其以上等级的岗位,下同),其职数由局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与用人单位核定,其职级层次与管理系列中层及其以上的岗位无可比性,更无互通性,不得与管理系列的职数混用。其中,由较高级专业岗位职务兼任较低级管理岗位职务的,按其所在的岗位和兼任的岗位分别计算占用职数。
第四章上岗人员根本条件
第二十三条中层管理岗位和中层专业岗位上岗人员的根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令、法规和局、本单位各项规定。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注重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并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善于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爱岗敬业,勤于思考,工作有思路,并取得较好成绩;
(4)具备胜任本岗位工作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认真执行廉政制度,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以身作那么,廉洁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办事公正、讲求民主、团结同志,顾全大局,具有高度的组织纪律观念和道德水准;
(6)对于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必须持证上岗的管理(专业)岗位,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7)身体健康(管理系列人员年龄原那么上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能坚持正常工作。第二十四条部门经理级岗位管理人员的必要条件:(1)具备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根本条件;(2)在部门副经理级管理岗位工作二年以上;(3)具有大学专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和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具有本专业(系列)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第二十五条部门副经理级岗位管理人员的必要条件:(1)具备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根本条件;
(2)一般应具有在g3级管理岗位或y
3、c
5、l3级专业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一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具有大学专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和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具有本专业(系列)助理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第二十六条对技术密集型单位或专业性较强部门的副经理级和经理级中层管理岗位管理人员,除分别具备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本科学历和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第二十七条中层专业岗位人员的必要条件:(1)具备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根本条件;
(2)具有本专业(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十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3)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和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具有本专业(系列)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第二十八条中层以下管理岗位和专业岗位上岗人员的根本条件:
(1)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令、法规和局、本单位各项规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原那么性强。能够自觉维护党和国家及职工群众的利益;
(2)品行端正,以身作那么,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团结同志,顾全大局,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高度的组织纪律性;爱岗敬业,勤于思考,工作有一定思路,并取得较好成绩;
(3)具备胜任本岗位要求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讲求工作效率,富有改革和创新精神;
(5)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必须持证上岗的管理(技术)岗位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二十九条g3级管理岗位人员(一级科员)的必要条件:
(1)具备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根本条件;
(2)具有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本专业(系列)助理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术密集型单位和专业性较强的部门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本专业(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3)具有在g2级管理岗位或在基层队站领导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第三十条g2级管理岗位管理人员(二级科员)的必要条件:
(1)具备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根本条件;
(2)具备本专业(系列)助理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一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二年以上工作经历。
大学专科以下学历毕业,具有在g1级管理岗位三年以上或基层队站领导岗位二年以上或操作系列岗位八年以上工作经验。
第三十一条g1级(办事员)管理岗位管理人员的必要条件:
(1)具备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根本条件;
(2)具有本专业(系列)初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具有中专(高中)或技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年以上或中专(高中)、技校毕业在基层队站领导岗位一年以上或操作系列其他岗位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第三十二条以上第二十三条至第三十一条所列岗位条件分别为各岗级上岗人员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除此以外,各用人单位在不违反局统一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必要的补充条件。
第五章竞聘程序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按照管理权限,首先组织实施中层管理(专业)岗位管理人员竞聘工作,再组织实施一般管理(专业)岗位竞聘上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