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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定点
医疗
服务
劳务
派遣
检查
方案
2023年定点医疗效劳和劳务派遣检查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专项检查,查找定点医疗效劳机构使用医疗保险基金以及劳动保障事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为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缴费管理存在的风险,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定点医疗效劳机构、劳动保障事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标准运行,逐步形成自我约束机制,更好地维护基金平安。
二、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定点医疗效劳机构(含门诊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挂念器具配置机构等):药品及医疗器械等加成状况,药品、医疗器械出入库、结存状况与临床实际应用数量状况,门诊管理、门规病种管理、住院管理、信息管理状况等。
(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效劳协议履行状况,药品加价状况,处方药、非处方药销售、财务与结算状况,POS机使用管理状况,单位执业资格状况等。
(三)劳动保障事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的缴费管理状况,与协议单位(个人)协议签订、履行状况,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待遇申领及发放状况、账户管理状况等。
三、检查方式和方法
本次专项检查实行自查与省、市两级抽查同步进行的方式。市人社局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检查办公室,由规划财务科负责牵头,就业促进科、社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和市社保局、市人管中心参与。
(一)各定点医疗效劳机构、劳动保障事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于3月15日前开展自查,并将书面自查报告于3月15日前报专项检查办公室。
(二)市检查组3月18日—3月31日对全市各定点医疗效劳机构、劳动保障事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听取各被查单位自查状况汇报,查看有关资料。
(三)4月10日前形成全市的检查工作报告报市人社局。4月10日-5月20日迎接市人社局对我市的检查。
(四)迎接省人社厅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定点医疗效劳机构、劳动保障事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要高度重视,支配专人负责,自查时要查全、查细、查彻底,觉察问题准时订正,保证省、市抽查不出任何问题。
(二)找准问题,总结经验。市检查组要结合审计、以前年度检查状况等,明确检点,实行有效措施,查找存在的问题。通过检查,把握各个机构管理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积累检查经验,提高监管力量。
(三)严格纪律,准时处理。检查应遵循依法监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那么。对检查中觉察的问题,要与被检查单位充分交换意见,做到不错定,不包庇。对觉察的问题要严格依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准时催促整改,并对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检查中遇到的重大事项,要准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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