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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我国
残疾人
社会工作
研究
综述
我国残疾人社会工作研究综述
2023社工硕士卢雅倩m202374496
。据国家局统计,截至2023年4月1日,中国各类残疾人总数达8296万人,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6.34%。且残疾人是中国社会弱势群体中困难最多、问题最突出的群体,这就需要政府和社会给予特殊的支持与帮助。通过对近年来我国残疾人社会工作的相关文献分析回忆,从残疾人社会工作的理论依据、残疾人社会工作在我国开展的可行性、我国残疾人社会工作开展的历史、现状、所存在的问题、残疾人社会工作的视角、等角度来综述我国残疾人社会工作的研究成果,并根据这些来指出其存在的问题与缺陷,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措施,以期构建和完善我国外乡化的残疾人社会工作,实现残疾人现状的改善,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福利,最终实现促进社会和谐开展的宏大目标。
关键词:残疾人社会工作、研究综述、
残疾人不仅是个数量庞大的群体,而且还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因此做好残疾人社会工作有着特殊的意义,这不仅关系到残疾人群体自身的福祉,更与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开展密切联系在一起。残疾人社会工作是对残疾人所做的工作,不同于一般的残疾人效劳,而是社会工作者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帮助残疾人补偿自身缺陷,克服环境障碍,使他们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分享社会开展成果的专业活动。
本文就我国残疾人社会工作的历史、开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所依据的理论根底、采取的视角等方面来对我国残疾人社会工作进行一个简单的综述。
一、残疾人社会工作的概念
残疾现象和问题由来已久。中外历代对此有不同的认识和应付的方法。传统上,对于残疾问题的认识多局限于疾病的范畴,对其定义和分类也简单和直接,例如:盲、聋、哑、跛、疯等都属于残疾。以缺陷为标准,残疾人一般可分为听力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视力残疾、精神残疾等多种。
残疾人社会工作是对残疾人所做的社会工作。它不同于一般的残疾人效劳,而是社会工作者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帮助残疾人补偿自身缺陷,克服环境障碍,使他们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分享社会开展成果的专业活动。
从上述界定可以看出,残疾人社会工作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工作。这种特殊性来自于残疾人的特殊性:因为他们不似老人、儿童、贫困者那样由于社会或者自然环境条件的限制而使自己的社会生活处于困境之中。因此,如果说其它社会工作对象陷于痛苦和不幸的话,残疾人那么是双重痛苦与不幸。这样,残疾人社会工作就更具重要性和艰巨性。
二、残疾人社会工作的理论依据
(一)供养理论
在各种社会中,对于残疾人,特别是失去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的最初的、甚至认为是最好的方法是把他们养起来。他们的家人或社会通过对残疾人的经济上的供养而表示对残疾人的责任和爱。在经济不兴旺的社会,这种供养几乎只限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但在兴旺社会,对残疾人供养的范围在扩大。尽管不同社会对残疾人供养的内容和水平有不同,但是一般说来,这种供养大多限于经济方面,或者物质方面,而对他们的精神需求、对他们的能力估计缺乏。尽管对于残疾人,特别是严重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来说经济上的供养是完全必要的,但这并不是对残疾人进行照顾的全部。
(二)回归社会理论
回归社会理论是针对将残疾人封闭起来进行供养和照顾产生的弊病而提出来的。将残疾人(精神病患者)收养于各种社会福利机构进行照顾,残疾人之间的刺激性的互动加上管理人员、医护人员对残疾人的消极的、冷漠的态度和严格管制会使残疾人处于消极的社会关系之中。我们认为应使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处于积极的社会关系之中,其根本方法就是走出封闭。于是改变院舍照顾这种既昂贵、效果又不好的福利模式的呼声就逐渐被人们所接受,让残疾人回到他们熟悉的社区中去接受照顾,让他们在一般的社会中过正常的生活成为残疾人照顾模式的普遍选择。社区照顾是使残疾人等福利效劳对象回归社会的典型模式和比较好的选择。
(三)增能理论
许多关于残疾人、老人的供养及照顾理论,在把效劳对象看作是脆弱的一群时,无视了人是有潜能的、是可以改变的这一社会工作的根本价值观念。增能理论那么站在人的开展的立场上,认为通过一定的方法,残疾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他失去的机体的、社会的功能,并有助于他们进入一般的、正常的社会生活。增能不但在于增强其原本丧失的机体的功能,而且可以增强他们的生活信心,甚至可以减轻他们对社会的“拖累〞。增能理论是以人的开展理论为根底的,它关注于人的根本价值的实现。按照增能理论的理解,增能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比方康复可以使残疾人已丧失的功能得以恢复,教育和培训可以开掘他们的潜能,外界生活、活动条件的改善可以减少他们表现自己能力的障碍,等等。
依据上述主要工作理论,在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实务时主要采取社区康复模式、社会康复、职业康复、教育康复几种方法进行康复工作。通过这些具体实务工作的方法来对残疾人进行具体工作,并且是在根据不同残疾人的需要进行评估和系统分析之后做出方案的根底上进行,希望到达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帮助他们重新参与到社会生活的目的。
三、残疾人社会工作开展的可行性
我国残疾人数量众多,残疾人群体是一个不容无视的庞大而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作为弱势群体中的特殊人群,其生存状况如何,不仅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家庭,而且影响到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安定的大局。残疾人问题是一个无法防止的问题,因此在我国残疾人工作的社会工作化成为一个必然趋势。
首先,从现有残疾人社会工作体系的缺乏出发。林友华认为,在我国,残疾人具体工作主要由民政、卫生、教育和残联、社区等系统和组织来负责。然而,民政部门由于面临的工作太复杂而应接不暇。残联由于天然的情感和责任心,主动做了许多应该由其他部门做的事,又力不从心。以及其他部门、组织等等不适宜的工作举动,使得我国残疾人社会工作体系需要进行调整。只有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才能有能力和精力为残疾人提供经常性的、具体的和周到的效劳。
其次,从社会工作的本质和社会工作者角度出发。残疾人社会工作者可以运用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保障政策、社会支持网络和专业技巧等,给各种类型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提供不同形式的帮助,以到达助人的目的。
除了现实需求和效劳的专业化之外,还有政府开始倾向于重视社会工作专业的开展。随着我国各大高校社会工作学科和专业硕士学位的设置,202223年开始进行的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社会工作者的素质进一步提高,在实际工作中展现出其独特性。同时,学者们也开始越来越多地多这一领域进行研究,并总结经验,开展了社工作专业化方向。残疾人社会工作逐渐被各界认可和重视,为残疾人社会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提供了可能性。
四、我国残疾人社会工作的开展历史、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一)我国残疾人社会工作的开展历史、现状
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中国残疾人的生活责任几乎完全落在家庭中。中国对于残疾人的关心与救助始于宋代,宋神宗时期曾设置福田院,收养幼老废疾者,设置漏泽园,凡老弱废疾者死后无力为葬,由漏泽园予以掩埋。清代设养济院,以收容麻风病人及残疾人为主。
20世纪40年代,我国出现中国盲民福利会、中华聋哑协会等组织,但由于得不到政府的支持,不久即夭折。新中国成立后,残疾人获得了政治权利和根本生活权利。为开展残疾人工作,1953年成立中国盲人福利会,1960年成立中国盲聋哑协会。大局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起地方协会和基层组织。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残疾人事业得到较快开展。1988年全国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成立。相继,全国各省、地、县、乡也成立了地方分会和基层组织。这种“半官半民〞的组织极大地促进着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开展。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公布和实施那么使中国的残疾人社会工作开展到一个新的水平。我国的残疾人社会工作已取得显著的成就。尤其是中国残疾人事业“九五〞方案纲要(1996--2022)实施以来,,残疾人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形成了更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开展的社会环境。由于该方案的实施,430多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就业率由70%提高到80%;829万农村贫困残疾人,解决了温饱问题,269万城乡特困残疾人根本生活得到保障;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日趋活泼,特殊艺术和残疾人体育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残疾预防取得进展,多项预防措施逐步得到落实,减少了残疾的发生。广阔残疾人自强不息,素质提高,参与社会生活能力增强,范围扩大。2022年,残疾人事业“九五〞方案纲要的全面完成,使我国残疾人事业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到达一个新水平,为新世纪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健康开展奠定了良好的根底。我国还积极参与了“联合国残疾人十年(1983-1992)〞和“亚太残疾人十年(1993-2022)〞活动。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开展和经验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赞扬,荣获联合国“和平使者奖〞和“联合国残疾人十年特别奖〞。
(二)我国现阶段残疾人社会工作面临的问题
尽管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方面应该享有同其它公民平等权利的观念已经在全世界得到公认,而且在世界各国,残疾人权利也普遍得到了法律确实认,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社会对残疾人平等的公民权的漠视常常使残疾人处于不利的地位。单纯的生理缺陷和残疾并不必然构成其经济与社会活动的障碍,障碍的程度是由残疾人与其生活环境之间的关系所决定的。因此,残疾人问题的实质是残疾人的平等的公民权利得不到实现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残疾人的根本生活得不到最起码的保障,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有些方面甚至呈拉大趋势,严重威胁残疾人的生存权;(2)残疾人很难享受与其它公民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开展的权利受到严重剥夺;(3)就业范围和选择的自由受到严格的限制,难以获得平等的就业时机;(4)缺乏医疗保障和必要的康复效劳,由于自身的残疾和现实的障碍不能获得平等的社会参与时机;(5)权益受侵害事件时有发生,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6)残疾人事业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的开展,地区开展不平衡。
五、当前我国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的推进策略
(一)立足于已有的制度框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残疾人事业得到了较快开展。在前文表达残疾人社会工作的历史与开展中也有提到,在此不再赘述。
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与开展,可是还是要继续推进我国残疾人事业的进一步开展。推进必须立足于已有的制度框架,而非脱离于此。对于已有制度框架内不适合残疾人社会工作开展的元素,可以而且应该进行改革,使之能够适应新的形势需要;对于制度框架内不具备但对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又必不可少的条件,可以引入和增进。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可以就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第一,是社会新政体制方面,各级残疾人联合会的单位属性要界定明确。改变目前残联以社会团体身份兼具某些政府管理职能的为难局面。第二,将现有的残疾人教育和培训体系从国民教育序列中剥离出来,建设成一类特殊的社会工作机构或社区工作中心,以利于残疾人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和职业化。第三,是在既有宣传格局的根底上,以法律形式规定各类群众传媒的宣传义务,普及残疾人社会工作知识,渲染残疾人社会工作的气氛。
(二)确立新的残疾人观
用什么样的观点看待残疾人,是制定残疾人政策、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的根底,也是决定对残疾人态度的最根本因素。旧的残疾人观把残疾人单纯看做是怜悯的对象,有的认为残疾人无所作为,是“废人〞,是社会和家庭的负担;还有的认为残疾人是社会的“二等公民〞,只能靠社会的施舍和恩赐来生活;种种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偏见,不仅给残疾人及其家属带来精神上的巨大伤害,而且人为地在残疾人和主流社会之间制造屏障。在这种社会气氛下,即使有再多的保障残疾人的法规、条例,残疾人境况的改善仍然不容乐观。